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於徵集2023年度國家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的通知

2023-06-06     品橙旅遊

原標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於徵集2023年度國家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的通知

來源: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近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徵集2023年度國家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於徵集

2023年度國家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充分發揮標準化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基礎性、引領性作用,按照《國家標準委關於加強國家高新技術產業標準化試點示範工作的指導意見》《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示範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準化試點細則(試行)》要求,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決定向各地、各有關部門集中開展2023年度國家高新技術產業標準化試點示範、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示範、第十批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準化試點項目徵集工作(詳見附件)。

請各地、各有關部門高度重視試點示範項目徵集工作,加強組織協調,並按照通知要求於2023年8月15日前將推薦的試點示範項目申報材料報送至指定接收單位。

附件:

1. 2023年度國家高新技術產業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申報工作要求

2. 2023年度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示範項目申報工作要求

3. 第十批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準化試點項目申報工作要求

國家轉化管理委員會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2023年度國家高新技術產業標準化試點

示範項目申報工作要求

一、申報主體

(一)試點示範項目申報主體為高新技術企業、產業集群、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等。

(二)其中,示範項目申報主體為已開展並通過驗收,且驗收結論為優秀的國家高新技術標準化等相關國家級標準化試點項目。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申報主體為企業的,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行業特殊情況的,允許法人的分支機構申報),近三年經濟效益較好且未發生過違法、失信、重大(質量、安全、環保等)責任事故。

2.申報主體應當具有一定的標準化工作基礎,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核心技術,具備推進標準試點示範建設的專職標準化團隊或人員,以及基礎設施。

3.申報主體願意主動配合開展現場評估和宣傳總結,積極推廣標準試點示範經驗。

(二)示範項目申報主體還應至少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示範項目應在全國、地區或行業具有鮮明特色和較強的示範帶動作用。

2.示範項目所屬領域應為國家政策或產業發展規劃鼓勵或重點支持範圍。

3.試點期間主導或參與制定高新技術相關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

4.有將先進企業、團體標準轉化為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的需求。

三、試點示範工作任務

試點示範項目建設周期一般不超過2年,任務如下:

(一)試點任務:創新高新技術產業標準化工作機制和模式,推動高新技術標準應用實施,營造良好的產業發展政策環境,提升企業標準化工作能力和主體地位,加強技術標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開展標準化理論知識和重要標準的宣貫與培訓,提高標準化意識,培養標準化人才隊伍。

(二)示範任務:在前期試點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總結和固化試點期間取得各項經驗和成果;及時將先進適用科技創新成果融入標準,推進科技、標準、智慧財產權、產業化深度融合發展模式,建立創新體系;開展新興產業、未來產業標準化研究;建立標準實施和監督機制,掌握各環節標準實施情況,對標準適用性及時進行驗證評估,持續改進標準體系;加強試點示範項目成果的宣傳和推廣,發揮試點示範項目的輻射帶動作用。

(三)新型基礎設施領域試點項目任務: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任務部署,聚焦5G、物聯網、工業網際網路、人工智慧、衛星網際網路、數據中心、智能計算中心、新能源汽車等新型基礎設施領域,開展標準試點工作。探索實踐「科技創新、標準研製和產業化相同步」及「研發、智慧財產權和標準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建立完善相關領域標準體系、提出標準化需求、制修訂相關標準;採用先進標準、開展標準宣傳、應用實施效果評估;加強標準化公共服務體系和服務平台建設。

四、申報程序和要求

(一)申報主體應嚴格按照編制提綱,編寫《國家高新技術產業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申報書》和《國家高新技術產業標準化(新型基礎設施領域)試點項目申報書》,提出切實可行的試點示範任務。申報書電子版可在標準委網站首頁下載。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組織本地區申報項目的推薦工作(原則上試點項目不超過10個,新型基礎設施領域試點項目不超過10個,示範項目不超過2個),推薦工作應當遵循政府引導、企業自願原則,優先推薦標準化工作基礎條件好的項目。並於2023年8月15日前將加蓋地方市場監管主管部門有效公章的公文、項目申報書和項目推薦匯總表(紙質材料一式兩份,電子材料刻錄光碟)郵寄至試點示範工作支撐單位,word版及蓋章掃描件發送至支撐單位聯繫人郵箱。

(三)申報主體對項目申報書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並提供項目相關證明材料。

高新技術產業標準化試點示範支撐單位及聯繫人:

材料發送郵箱:[email protected]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4號(註:郵寄信封上請註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

新型基礎設施領域試點項目支撐單位及聯繫人:

材料發送郵箱:[email protected]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安定門東大街1號(註:郵寄信封上請註明「國家高新技術產業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

附件2

2023年度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示範項目

申報工作要求

一、申報條件

依據《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示範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示範項目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通過試點評估。通過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評估合格時間達到1年以上(以試點評估合格通知印發時間為準),且試點評估合格後,項目承擔單位持續改進,不斷完善服務標準體系,形成了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各類標準有效實施,取得良好的社會經濟效益,服務滿意度持續提升。

(二)具有典型特色。示範項目應為本地主導產業或特色產業,符合服務業數字化、融合化、品質化、綠色化、國際化發展方向。在全國、區域或行業具有較強的示範帶動作用,能夠廣泛宣傳服務業標準化成效。對於區域類的示範項目,其參與單位數量應達到本區域同類型服務單位總數80%以上。

(三)規範誠信守法。項目承擔單位應規範、誠信、守法,3年內未發生重大產品(服務)質量、安全健康、環境保護等責任事故,未受到市級及以上相關部門的通報、處分和媒體曝光等。

(四)持續政策保障。示範項目所屬領域應為國家政策或產業發展規劃鼓勵或重點支持範圍;標準化工作要求已納入項目承擔單位或當地發展規劃,出台了明確的標準化工作保障政策、工作機制、督促考核和激勵措施等。

二、示範任務

示範項目建設周期一般為2年,主要任務是依據《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示範項目管理辦法(試行)》,打造標準化精品展示、標準化實踐驗證、標準化創新研究、標準化宣傳培訓「四個基地」。

(一)標準化精品展示。示範項目應承擔服務業標準化精品展示任務,形成全國性或區域性可複製、可推廣的示範經驗,積極組織標準化經驗交流等開放性活動。公開執行的服務標準並積極推廣實施,建立規範的展示平台和服務流程。每年承擔服務業標準化經驗交流、觀摩等活動3次以上。

(二)標準化實踐驗證。示範項目應承擔服務業標準化實踐驗證任務,制定具體措施和計劃,有效實施服務業標準,評估服務業標準化效益,積極參與國內、國際相關標準化活動,每年提出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等項目需求或完成相關國家標準實施情況報告等5項以上。

(三)標準化創新研究。示範項目應承擔服務業標準化創新研究任務,能著眼全國、全行業標準化需求,創新標準化機制,探索標準化理論與方法,集聚科研、技術和人才等資源,積極承擔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的制修訂和標準化技術組織工作。主動承擔國家標準化科研任務,每年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標準化實踐或研究論文1篇以上。

(四)標準化宣傳培訓。示範項目應承擔服務業標準化培訓任務,大力宣傳國家標準化方針政策,宣傳服務業標準化成效,努力營造宣傳標準、學習標準、實施標準的良好氛圍。積極開展標準化人才教育培訓,培養標準化專業人才2名以上。在各級各類媒體宣傳服務業標準化成效,每年提交示範項目工作動態4篇以上,在省級以上新聞媒體宣傳標準化工作2次以上。

三、材料報送要求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要會同本地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積極發掘本地試點項目中的優秀項目,對擬推薦的示範項目進行初審,堅持優中選精,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推薦示範項目不超過2項。

(二)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於2023年8月15日前,將推薦公函、推薦示範項目紙質材料(1份)寄送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司,電子版以光碟形式寄送或通過公文交換系統提交。申報書電子版可在標準委網站首頁下載。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安定門外大街56號

附件3

第十批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準化試點

項目申報工作要求

一、申報領域

本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準化試點的創建主要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社會治理能力等需求,按照「政府推動、部門聯合、自願申報、有序實施」的原則,經商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建議重點圍繞以下領域標準化工作開展申報:

(一)應急管理(綜合減災社區、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二)和諧勞動關係(基層勞動關係公共服務站點)

(三)機構治理(合規管理、金融機構ESG評價)

二、試點單位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明確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機構或者組織;

(二)具有一定的標準化工作基礎,主要負責人具有較強的標準化意識,設置標準化管理內設機構並配備專兼職標準化人員;

(三)當地黨委、政府重視標準化工作,能夠為試點創建提供政策、資金及其他支持;

(四)三年內未發生重大服務質量、安全、環境保護等事故,未受到相關部門的通報、行政處分及被媒體曝光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未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經營異常名錄及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三、試點的推薦和申報步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和政府工作重點組織推薦,試點承擔單位自願提出試點申請,填寫《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準化試點申請書》(申請書電子版可在標準委網站首頁下載),經試點承擔單位、參加單位、保證單位、業務指導單位及管理單位同意後報送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統一受理、匯總本行政區域內的試點申請,審核通過的,經試點項目管理信息系統(http://smps.cnis.ac.cn)提交至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化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司,以下簡稱聯席辦公室)。

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化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可將推薦的項目申請材料直接報送聯席辦公室。

四、其他事項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化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高度重視試點項目徵集工作,加強組織和溝通協調,於2023年8月15日前將推薦的試點項目清單和相關材料(紙質版)報送聯席辦公室。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安定門外大街56號

文檔下載:

1.國家高新技術產業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申報書.docx

2.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示範項目申請書.wps

3.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準化試點項目申請書.doc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5a7a2cdea65e173d26072f93525ae94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