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一市民承包裝修工程填了90萬後,中間人不見了

2019-10-10     廣西電台私家車930

最近,南寧市民王先生給930打來電話,說自己前段時間承包了一個項目的部分裝修工程,結果工程才做到一半,當初把工程承包給自己的人就找不到了。他該怎麼辦?

承包裝修工程後 對方跑路了

王先生在今年早些時候接到一個老鄉的電話,說有一個裝修的活想叫王先生去做。因為裝修項目特別著急,老鄉希望王先生可以先開工,邊做邊等著簽合同,王先生便同意了。

弄了一個多月後,王先生想催促老鄉簽合同,卻發現已經找不到對方了。而彼時,王先生已經完成了價值近90萬的裝修工程。

更讓他擔憂的是,遇到這樣情況的承包商還不只他一個。有的承包商是個人找上門的,有的則是和一家名叫維利安科技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

王先生:「有的和(維利安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簽的(合同),有的和個人簽的(合同),跟公司簽的那種都是屬於皮包公司的。」

記者:「你們當時和皮包公司簽合同沒有提出疑問嗎?」

王先生:「它就說是這個公司下屬的一個公司。」

記者:「沒有簽合同為什麼要幹活呢?」

王先生:「因為這個業主當時也說著急讓我們開工,大概爭取兩三個月做完。」

王先生的情況屬合同糾紛

律師建議:可以向法院主張自己的權益

發現中間人不見了之後,王先生和其他承包商一查才發現,這家維利安科技有限公司帳上沒有一分錢,是一家皮包公司。王先生和其他承包商去找勞動監察部門,但是勞動監察部門表示這樣的情況只能訴諸法院來解決。

930記者聯繫到勞動監察部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王先生的情況不在勞動監察部門的職責範圍之內。

廣西君桂律師事務所的廖莉律師說,勞動監察和勞動仲裁是處理勞動糾紛、勞動爭議的,但王先生的情況是屬於合同糾紛。

廖莉律師建議,如果承包商們手頭上的證據充分,可以向法院主張自己權益。

廖莉律師:「合同糾紛在法律上面規定是你跟誰簽的合同,那麼你向誰去主張一個權益。如果說他這個事件是可以屬於一個施工合同,就是工程合同的話,那麼工程合同在我們國家是可以突破合同的相對性的,他(王先生)作為一個實際施工人,他是可以以轉包人違法分包去進行起訴。」

廖莉律師說,這類案件其實並不少見,所以她也想提醒所有承包商:在承包項目的時候,一定要先簽合同再幹活;簽署合同之前,內容要仔細研究清楚,確保合同裡面沒有損害自己合法權益的條款後,才能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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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了:

一定要簽署合同!

保存好證據!

記者:雷俊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5WQntm0BMH2_cNUgklt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