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宇芽被家暴」一事有了新進展。11月28日,重慶市江北區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眾號「江北政法連線」發布消息,涉事家暴男子被行拘20日,並處罰款。此外,何某某11月27日向江北區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目前,該院經審查,依據認定的事實,已依法作出對何某某的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回顧:時尚美妝博主宇芽自曝遭遇家暴,被男方拖出電梯毆打,當你遇到家暴怎麼辦???
以下為江北區委政法委通報全文:
微博主「沱沱的風魔教」陳某因故意傷害等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11月25日,在微博主「宇芽YUYAMIKA」(何某某,女,28歲)網上反映被其前男友微博主「沱沱的風魔教」(陳某,男,44歲)家暴後,相關部門立即開展調查處理。
江北區公安機關經調查,陳某自2019年4月初至2019年8月底多次對何某某實施拖拽、推搡、毆打等故意傷害違法行為(何某某的損傷程度未達輕傷或輕傷以上程度)。另查明,陳某還有通過微信實施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違法行為。針對陳某的上述兩項違法行為,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分別給予行政處罰,合併執行行政拘留二十日,並處罰款。
何某某為防止陳某再次對其實施故意傷害行為,11月27日向江北區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目前,該院經審查,依據認定的事實,已依法作出對何某某的人身安全保護令。
來源:「江北政法連線」公眾號
《反家庭暴力法》中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規定
第四章人身安全保護令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可以代為申請。
第二十四條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書面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
第二十五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由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六條 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二)有具體的請求;
(三)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
第二十七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在48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
第二十八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申請人;
(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九條 申請人、被申請人對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不服的,可以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停止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執行。
第三十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6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網友普遍反應:感覺判輕了!
家庭矛盾爆發時,受傳統觀念影響,旁觀者常以勸和態度去勸解雙方。然而,若家庭矛盾已蒙上家暴陰影,我們必須零容忍。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之分,嚴重時甚至會危及受害者性命。
因此,面對家暴,受害人不可一味忍讓,要懂得及時遠離危險,向外界尋求幫助;同時,建議各位「好心」的你、我、他,不要一味勸和,該明辨是非,一起向家暴說「不」!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5Rp0tW4BMH2_cNUgTh-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