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男子持刀行兇後自殘,成都警方再通報

2024-11-02   觀察者網

成都市公安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微信公眾號「成都高新公安」11月2日發布警情續報稱,10月29日合作街道合作路某商住樓發生持械傷人事件後,該局迅速組織警力到場處置,將犯罪嫌疑人雷某某(男,19歲)有效控制,並將受害人陳某某(男,32歲)和犯罪嫌疑人雷某某(因自殘喉頸部嚴重受傷)送醫救治,陳某某因傷重搶救無效死亡。經醫院救治,雷某某傷情有所好轉,目前仍在救治中,下一步高新區分局將依法對其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通過現場勘驗、調取監控、走訪摸排、詢問目擊證人等工作,初步查明:當日雷某某就工作時間調整問題到勞務派遣公司交涉,因協商未達到預期,雷某某取出包內榔頭和匕首攻擊公司工作人員陳某某。經核實,雷某某與陳某某並不認識,雷某某與勞務派遣公司不存在剋扣工資等其他問題。

該案發生後,有網絡傳言該持械傷人事件因黑心中介剋扣員工工資引發。經公安機關調查,違法行為人毛某(男,32歲)為博取眼球,將另一不相關的網絡聊天截圖與該事件關聯,於10月29日15時許在網絡平台發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違法行為人羅某(男,33歲)在看過公安機關發布的警情通報後,仍於10月30日16時許故意將該事件與不相關的網絡聊天截圖編造為同一事件發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毛某、羅某因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公安機關已依法給予毛某、羅某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據@津雲新聞 此前報道,29日,有網友爆料稱,四川成都龍湖時代天街附近發生命案,一男子在電競酒店內持刀傷人,疑似有人員傷亡。津雲新聞採訪周圍商家和商場工作人員,周圍商家稱系上午發生,警方已處理。商場表示:「具體的案件這邊不清楚,商場內正常營業,有保安巡邏」。

29日,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公眾號發布警情通報稱,29日10時許,警方接群眾報警稱,合作街道合作路某商住樓有人持械傷人。接警後,高新區分局迅速組織警力趕到現場處置。

民警通過現場勘驗、調取監控、走訪摸排、調查目擊證人等工作,初步查明:9時32分許,犯罪嫌疑人雷某某(男,19歲)來到二樓某公司前台,跟前台工作人員陳某某(男,32歲)談話交流。10時04分,雷某某突然從包內掏出榔頭和匕首攻擊陳某某。受傷後的陳某某遂向一樓逃脫至商場某電競店門口倒地。雷某某追趕到此後,又用匕首自殘割脖數次。

為防止犯罪嫌疑人雷某某進一步傷害自己或危害公共安全,處置民警使用催淚噴射器果斷處置,將犯罪嫌疑人雷某某有效控制,並將陳某某和雷某某送醫救治,陳某某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目前,雷某某仍在搶救中,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