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殺6000萬頭差點滅絕,奉為國獸後繼續殺,為何美國不放過野牛?

2023-05-31     怪羅科普

原標題:先殺6000萬頭差點滅絕,奉為國獸後繼續殺,為何美國不放過野牛?

狩獵野牛,一直以來就是美國人的傳統。

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1892年拍攝的一張野牛頭骨堆積如山的照片,經過那一次的大屠殺,野生野牛數量從6000萬頭,幾十年之後只剩下不到400頭。

之後美國人開始反思自己的行為,將美洲野牛保護了起來,種群數量才開始慢慢恢復。

2010年,野牛數量預估在40萬-50萬之間,2016年被列入瀕危物種名錄的「近危」。美國的黃石國家公園裡目前也有5000頭左右的野牛。

對於一個物種來說,這個數量並不算多,然而時至今日,美國很多地方仍將美洲野牛認定為「牲畜」,而不是「野生動物」,這意味著美洲野牛允許被合法獵殺。最近一次的黃石公園狩獵活動中,狩獵人就獵殺了1150頭野牛。

種群已經岌岌可危,為何美國人就是不放過美洲野牛,還要繼續獵殺呢?接下來一起來聊聊人類和巨獸野牛之間的戰鬥。

印第安人和野牛的和諧生活

野牛是印第安人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當時的原住民普遍種植玉米,因此野牛肉就是他們最寶貴的蛋白質來源。除此之外,牛皮可以做成衣服和毯子,角可以製成勺子,骨頭可以製成刀和錐子,肌腱可作為弓弦和鞋帶。

他們認為野牛是一種神聖的動物,會收集野牛頭骨並精心裝飾,有的部落還會將其供起來膜拜。

原始時期的土著居民,會採用最原始的方式來獵殺這些巨獸。在大自然中,野牛最大的天敵就是狼群,土著居民會模仿狼群的作戰方式去獵殺。

最有名的就是「野牛跳」,獵人先將野牛群包圍起來,然後製造噪音迫使野牛群奔跑起來,此時一名敏捷速度快的年輕人身披野牛皮混入其中,將野牛群引到懸崖邊。由於野牛奔跑速度很快,跑最前面的野牛即使發現前面是懸崖,也停不下來了,最後掉入懸崖,其他野牛也會因為剎不住車繼續往前,牛趕牛的作用下,幾乎整個牛群都會被趕下懸崖摔死。

成功的野牛跳,一次可以捕獲700頭野牛,而土著堅信,一定要將牛群整群趕下懸崖,一旦有一頭野牛逃脫,那麼就會學會避開人類,圍獵就會變得困難。

除此之外,土著還會將牛群趕到比較薄的冰面上,冰塊破裂野牛淹死後,在下游撿屍體就行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野牛和土著之間處於相互平衡相互制約的狀態。

美國人的野牛大屠殺

當歐洲人來到美洲大陸後,人類和野牛的平衡就被破壞了。

最早盯上野牛的人是西班牙人,他們會用歐洲的一些日用品和馬匹,交換土著居民手裡的野牛皮和野牛肉。有了馬匹之後,土著狩獵野牛的策略發生了改變,狩獵範圍和數量明顯提升。之後,其他國家的人也參與到了野牛貿易之中。

此時野牛的壓力是非常大的,一方面歐洲人來到這片土地,需要大量食物和皮毛,另一方面定居又需要大量土地,人們大面積侵占野牛的棲息地,導致野牛數量不斷減少。

但這還不足以將野牛逼入絕境,直到美國定居者的到來。

為了皮毛、牛舌和骨頭,他們大量獵殺這種動物,獵人們通常是悠閒地坐在火車上穿越大平原,路上看到有野牛群就開始射殺,等野牛死亡後,他們會剝下牛皮,割下舌頭,其他部分則留在原地,任由其腐爛,等野牛屍體爛到只剩白骨,他們會將野牛骨頭帶走,加工成其他副產品。

商業獵人是其中最重要的參與者,那時候野牛皮售價3.5美元,收益很可觀。

最有名的是「水牛比爾」,他當時和堪薩斯太平洋鐵路公司簽訂了協議,定期向定居美洲的工人提供野牛肉。他的最佳戰績是,18個月里獵殺了4282頭。

而有的職業獵人聲稱自己殺死了 20000 多頭野牛。

更糟糕的是,一些美國政府官員為了打敗當地土著,下令軍隊屠殺野牛,他們認為無論是食物和衣服,還是精神信仰,美洲土著非常依賴野牛,消滅了野牛就能讓土著屈服。

到了1880年,野牛被霍霍地只剩下幾千頭,到了1903年,數量不足400頭。

現代的野牛狩獵

1905 年,動物學家威廉·霍納迪 (William Hornaday) 成立了美國野牛協會,以重建更多的野牛保護區。該組織向黃石國家公園提供了25 頭野牛群。

直到 1967 年,黃石公園的野牛數量也只有 397 頭。不過在此之後,野牛數量開始大幅度上升,如今黃石公園的動物群數量大約是5500頭,這些野牛被認為是美國最後的真正自由漫遊的野牛群。

目前,整個美洲的野牛數量已經上升至幾十萬頭,但大多是純商業養殖和半商業養殖(野生和養殖共存)的,而且很多地區定義野牛是「牲畜」,因此現在的我們依然可以吃到野牛肉,穿野牛皮做的衣服,還可以合法狩獵。

黃石國家公園裡也有一支專業獵殺隊,由8個部落的土著後代組成,大約有6000成員。2023年,他們就在黃石國家公園裡獵殺了一千多頭野牛。

黃石公園的野牛,圖源: Tom Murphy

你可能會好奇,既然黃石國家公園裡的野牛被認為是目前最原始的野牛群,為什麼依然被獵殺呢?

官方的解釋稱,是為了將種群數量控制在5000頭左右,一旦這些野牛數量太大,越過邊界流浪到其他國家,就會形成其他嚴重的問題。

尤其是這些野牛有可能攜帶布魯氏菌,如果將這些疾病傳播給其他動物和人類,後果不堪設想。

但也有很多人譴責這樣的行為,認為「這是一場屠殺,而不是狩獵。」

但有一個事實就是:在北美保護模式下,可獵殺物種(如野牛)的恢複比那些不允許獵殺的物種更為成功。

獵殺能籌集到大量的資金,這些資金可用來保護整個物種發展。

最後

用合法獵殺動物來保護整個種群,其實澳大利亞也這麼干,國寶袋鼠也是這種模式,而且還養活了一群澳大利亞人(加工袋鼠製品的人)。

但至今美國很多州都是反對進口袋鼠肉和袋鼠皮的,認為非常不人道。

現在想起來,有些人也真的蠻矛盾的,因為各種利益殺死幾千萬頭野牛,之後又將其奉為「國獸」,肯定野牛的付出;明明自己也在獵殺野生動物,但別人也這麼做時,就要去譴責和抵制。

本文原創首發公眾號」怪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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