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鄭州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一批人事任免案。
決定任命:
胡軍為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趙凱為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局長;
邢留印為鄭州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
決定免去:
李文嶺的鄭州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職務。
任命:
孟溯繁為鄭州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任命:
魏磊為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劉文輝、慕宏偉為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李學文為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鄭曉娟為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劉宏建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任璐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王瑋琦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李偉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姚正武、喬景濤、歐陽梅、王東黎、陳啟輝的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周國華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李文濤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張君、董麗麗、王雨蒙、邵勸的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鄭州片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
王勇傑、周斌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劉建燁的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來源: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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