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政府公布《南山粵海12·28一般高墜事故調查報告》。報告對這起發生於中電創新大廈的高墜事故進行了深入剖析,查明了事故原因,並對責任企業提出了處理建議。據事故調查報告顯示,2023年12月28日15時05分許,在粵海街道中電創新大廈施工總承包工程項目現場,發生一起一般高墜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68萬元人民幣。
本報注意到,事故工程為中電創新大廈施工總承包工程,工程地址位於科苑中路與科發路交叉口東南側。建設單位為深圳南方信息企業有限公司。代建單位為深圳中電藍海控股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深圳市啟光建設監理有限公司。中電創新大廈電梯總包單位為上海三菱電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中電創新大廈電梯安裝分包單位為江蘇溧陽電梯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事故調查組指出,本起事故是一起因事發現場工人未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企業未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流於形式,對工人的生產技術交底不全面,且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而導致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調查組認為,溧陽電梯公司和三菱電梯深圳公司對本次事故的發生負有管理責任,建議予以行政處罰。(文|中國基建報 喬其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