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離婚分財產,建個網站罵前妻,谷歌創始人愛的反面就是恨?

2021-09-03     遇言不止

原標題:為了離婚分財產,建個網站罵前妻,谷歌創始人愛的反面就是恨?

婚前協議該做就做,遇事要有反制手段,保留好花銷的憑證,不能把事情全壓在對方的人品上。

——遇言姐

昨天看個新聞,說是 谷歌創始人之一斯科特·哈桑,跟老婆7年前就離婚了,但因為分財產的問題,這個官司至今沒打完。

期間,哈桑乾了一些特別狗血的事兒。比如 建了個網站專門爆老婆的情史黑料,而且這個網站還是用自己的名字註冊的。

遇言姐說,如今的明星啊,富豪啊,都知道分手離婚啥的要低調,寧可損失點錢不能壞了人設。

貝佐斯兩口子一別兩寬、各生歡喜;蓋茨老兩口任憑外界猜測,我自安靜如雞。

谷歌的另一創始人謝爾蓋·布林,離婚的時候乾脆請了個私人法官,悄沒兒聲地把事兒辦了。

像哈桑這種自己親自下場宣揚老婆情史的富豪,還真令人「嘆為觀止」。

一般來說,大家都知道的谷歌創始人有兩個—— 謝爾蓋·布林和拉里·佩奇。而 斯科特·哈桑則是谷歌早期團隊的第三人。

當年穀歌原本是史丹福大學的一個項目,幾個創始人都是史丹福的博士或研究生。

謝爾蓋·布林和拉里·佩奇同歲,當時都在史丹福讀博。

據布林回憶,兩個人在新生見面會上認識,剛開始對對方都沒什麼好感,後來因為「在智力上惺惺相惜,成為了親密的好友」。

哈桑的年紀比他倆大三歲,碩士在讀的他是史丹福計算機系的研究助理,主要工作是幫助博士生的研究課題撰寫程序。

所以當時的情況是, 謝爾蓋·布林和拉里·佩奇負責項目方向,哈桑負責用技術手段實現他們的預期。

當時,這幾個年輕人聚在一起的工作時間是凌晨2點到早晨6點。他們不敢在白天給教授打工的時候弄谷歌,因為教授覺得開發搜尋引擎不是正經研究。

谷歌最早的底層程序是哈桑寫的。 他編寫的程序將谷歌搜索結果從100個提升到32萬個。

之後,幾個人又搞出了開創性地圖破——將網頁根據多種變量來排名。

那時候,大家都是業餘創業的學生,也沒想過能把業務搞多大,甚至覺得干這事兒太耽誤學習了,打算誰能付個100萬美元啥的,哥兒幾個就把網頁排名技術賣了。

結果來談收購的大公司不開眼,把價格壓到75萬美元還沒談成。當時是1999年。

幾個月後,谷歌得到2500萬美元的注資,從此一飛沖天,讓擦肩而過的收購者吐血三升。

1998年,分文沒有的幾個窮學生還在車庫裡鼓搗搜尋引擎。大家去部隊補給商店買口糧,吃的時候把熱水灌到袋子裡,連爐子都不用。

為了感謝同學們的幫助, 布林和佩奇以800美元的價格賣給了哈桑16萬股股票。

按今日的價錢,16萬股是4.6億美元。

哈桑其實並未在後來的谷歌工作過,憑藉著上學時給谷歌干過的幾個月,足以掙得一輩子的身家。

寫到這兒,遇言姐說,遇到大神千萬抱緊大腿,搞不好真就帶你飛了呢。

再來說說哈桑的老婆 艾莉森·黃

艾莉森·黃,一聽這名就是華裔。不過黃姐出生在越南,身份認同也是越南人。

黃姐的父親隸屬於越南空軍,黃姐從小在越南讀私立學校,後來全家以難民身份移民美國。剛來美國時一句英語不會說的黃姐,只用了短短几年就迅速過了語言關。

20歲時,頭腦出眾的黃姐持全額獎學金就讀於史丹福工程學院。

大概2000年的時候,經過朋友介紹,25歲的黃姐結識了30歲的哈桑,兩個人在一年後結婚。

彼時,哈桑尚是個欠著6萬美元學生貸款的研究助理,手裡拿著不知是不是廢紙的16萬股谷歌股票。

而黃姐從史丹福休學後,為富國銀行等大公司搞網站開發,趕上了90年代末那輪網際網路泡沫,混得還算不錯。

認識一年後,黃姐和哈桑在拉斯維加斯結婚了。

由於當時大家都是普通人,也沒想到簽什麼婚前協議,甚至沒有討論過財務問題。

結婚後,兩個人很快有了孩子,黃姐擱置了職業生涯,專心在家撫養孩子。哈桑另外搞了家科技公司。

據黃姐說,早年自己在經濟上支撐家庭。食品、旅行、娛樂,都是自己出錢,甚至連訂婚派對的錢都是自己付的。

據哈桑說,自己結婚時經濟狀況良好,擁有舊金山的一處房產,除了谷歌股票外, 還擁有價值800萬美元的雅虎股票和亞馬遜股票。

不過這跟黃姐的說法不衝突,哈桑有資產不等於有現金流,在沒有售出股票房產之前,很可能依賴過黃姐付帳單。

兩個人結婚3年後,老東家谷歌上市,於是問題來了。

哈桑不知道咋想的,要求老婆簽份協議。

在這份協議中, 哈桑答應分給黃姐自己谷歌股份的10%,大約價值2000萬美元的股票,以及家庭擁有的3處地產的一半,包括兩個住宅房和一個商用房。

除此之外,哈桑要求黃姐在未來不得索要其它財產。

當時,哈桑和黃姐的大女兒只有2歲。

如果說是婚前協議也就罷了,畢竟,結婚前大家理論上沒啥關係,保護自己的財產也無可厚非。

但這正過著日子呢,突然讓配偶簽協議,擱誰都會覺得不爽吧,會懷疑老公想離婚吧。

所以,黃姐不肯簽這份協議,並且覺得自己很受傷。

老婆不肯簽字,哈桑也沒說啥。

稍後, 全家人還搬進了灣區知名富人區,價值2000萬美元的700平米大宅。

期間,因為協議事件心懷危機的黃姐重新開始工作,辦了一家幫助青少年應付高考的網際網路公司。

5年後,黃姐在出差的路上接到哈桑的簡訊,說要離婚。

之後,各種大大小小的扯皮事件就開始了。

黃姐說自己對於哈桑突如其來的通知感到震驚。

哈桑說自己一點兒也不驚訝,因為最近家裡一直在吵架,黃姐還在孩子們面前指控自己出軌。

黃姐說,自己沒有跟孩子們誣告哈桑不忠,只是詢問哈桑離家期間去哪了。

你來我往幾輪後,兩個人從2015年1月開始分居,4個月後簽字離婚,共同監護3個分別為13、15 和 18 歲的孩子。

雖然婚是離了,但分產的事到現在還沒有搞定,參與這事的律師們要開心死了。

在遇言姐看來,黃姐的主張並不過分。

黃姐的訴求是——

你的谷歌股票是婚前財產,我一分不要,但你在婚姻存續期賺的錢,我要分一半。

哈桑的訴求是——

價值10億美元的投資公司是我的獨立財產,你一分錢都別想拿走。

為什麼說哈桑和黃姐的分產案狗血呢?

因為這兩個人不僅不講知識分子的顏面,甚至使上了普通人都干不出來的下作招。

加州法律在離婚時奉行資產平分原則,但身價10幾億美元的哈桑死活不同意。

不僅如此, 黃姐發現了一個以自己名字命名的網站。網站上有自己的照片、社交帳戶連結,以及一份20年前的法律文件。

當年,黃姐告自己的老闆性騷擾,老闆在法庭說是兩相情願,詳細描述了黃姐爬到辦公桌底下那啥,以及其它一些鬧自殺之類的過激行為。

哈桑這一手比文檔本身更讓人嘆為觀止。

法庭並不會因為這份文件改變財產分配原則,這麼鬧又是圖啥呢?圖曝光前妻出口氣?

問題是,兩個人的大孩子都已經18歲了,這時候貼前妻的情史有意思麼,自己不覺得難堪嗎?

黃姐也不是包子,發現網站後徹夜未眠一通猛查。

結果發現,這份訴訟文件是先上傳到谷歌網盤再被網站引用的,而這個谷歌網盤的註冊人明晃晃地寫著哈桑的大名(論匿名上網的重要性)。

之後,哈桑承認了自己的離譜行為。他說——

「我是在十分沮喪的情況下創建了這個網站, 因為黃姐對媒體講述的故事都是一面之詞。」

而黃姐則通過律師大罵哈桑——

「不擇手段搞離婚恐怖主義,從沒有見過如此無恥之人。」

黃姐指責哈桑只給孩子們留了50萬美元,還琢磨著讓孩子們上大學不花老爹的錢。

哈桑則聲稱自己會每個月支付孩子一筆錢,還給孩子們做了2000萬美元的信託基金。

黃姐指控哈桑為了省稅賤賣了名下的公司。

哈桑則聲稱真沒有賤賣,自己的公司本就不值錢。

總之就是各說各的話,誰跟誰說的都對不上。

想當年,黃姐和哈桑談戀愛的時候說:「哈桑非常聰明,而且很關心我,我們有共同的興趣,他對待我是平等的。」

而哈桑則說: 「我和黃姐去遠足、航海、看音樂劇,我喜歡她的思想獨立。」

當初的一段佳話,怎麼就變成如今的狗血,在若干年的共同生活後,看不出一點愛過的痕跡,留下的只有算計和撕逼。

離婚7年了官司還沒有打完,午夜夢回自己心裡不膈應嗎?

換了遇言姐寧可損失點錢也希望趕緊離完,落個安生吧,但人家寧可把錢拿去交律師費也不給老婆,不知咋想的。

難怪黃姐的律師大罵: 「每次商談之後,哈桑都會再次降低報價。在我45年的職業生涯中,我從來沒見過這種情況。他對妻子和三個孩子使出的伎倆太過骯髒。」

說到這兒,咱也不為富豪分產的事吐槽了。

倒是咱們自己,婚前協議該做就做,遇事要有反制手段,保留好花銷的憑證,不能把事情全壓在對方的人品上。

畢竟,誰也不知道金錢會召喚出來怎樣的人格。

說起來,也是件悲哀的事。

本文圖片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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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487598052_99968636-s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