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要贈與他人東西的話,此時最好是簽訂一份合同,即贈與合同,這樣才能避免日後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而此時贈與合同也只有在滿足了相應要件的情況下才會生效,那麼贈與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麼呢?
網友諮詢:
贈與合同成立的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答:
1、所贈財物必須是屬於贈與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物。贈與人贈與的財物屬國家、集體、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財物,贈與合同無效。贈與如果是為逃避履行法定義務,將自己的合法財產贈與他人,利害關係人主張權利,該贈與合同無效。
2、必須是贈與人自身意志的真實表示;
3、受贈人願意接受贈與的真實意思表示。如果受贈與人不願意接受贈與,或者受贈與人願意接受贈與,而贈與人沒有贈與的意思,則贈與合同不成立。
律師補充:
贈與合同的特徵有哪些?
1、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的,因此贈與合同具有轉移財產所有權的特徵,贈與合同成立,贈與人喪失財產所有權,受贈人獲得財產所有權。
2、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單方承擔將財產所有權轉移至受贈人的義務,受贈人是無償接受贈與人所贈與的財物,並不需要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義務,因此贈與合同是單方義務無償合同。
3、公民之間的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交付為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戶手續的,應認定贈與關係成立;未辦理過戶手續,但贈與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將產權證書交付受贈人,受贈人根據受贈合同已占有、使用該房屋的,可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戶手續。贈與合同具有其實踐性。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周建峰律師簡介
專職律師,有豐富的辦案經驗。擅長婚姻家庭、債權債務、人身侵權類、合同糾紛等領域的法律事務。周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始終秉承坦誠相待、盡職盡責的執業理念,受到當事人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