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速遞 | 《心智與政治秩序》:面向生命與共同體的根本關切

2023-07-11   商務印書館

原標題:新書速遞 | 《心智與政治秩序》:面向生命與共同體的根本關切

心智與政治秩序

吳彥

定價:56.00元

商務印書館 2023年6月

對人類社會和政治生活之

總體面貌的開端性思考

本書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被看成是作者對於人類社會和政治生活之總體面貌的一個初步思考。它通過檢討現代政治哲學的性質以及某些流行學說(諸如自由主義、個人主義、社會契約論)在個人和國家問題上的缺陷,闡明了一種適恰的社會和政治哲學理應是什麼樣的。

這本中文世界罕見的原創性著作深得政治哲學、法律哲學,尤其是自然法的奧秘,是一部很值得精讀的學術著作。讀者可以從中領悟到社會、政治、倫理的一些基本道理和這些道理的傳統力量及其微妙的變化,其中包含著深刻的反思和精彩的見解。

——於興中(澳門大學法學院講座教授)

作者面向生命與共同體的根本關切,重新闡發心靈習性、國家形態以及兩者之關係等經典政治哲學議題,論述有本可依,創見發人深省,完成了一部沉著穩健又富有雄心的學術探索力作,也是作者長期堅守智識理想的見證。

——劉擎(華東師範大學政治哲學與思想史教授)

內容簡介

本書的思考和構思內生於「什麼是良好的政治秩序」這一問題的困擾。在第一章,作者以霍布斯為考察核心,論述了現代政治秩序的性質和特徵。第二章則論述公共領域(國家)和私人領域(個人)之區分,以及由此而導致的對心智、德性這樣一些古典政治哲學話題的忽視。從第三章開始,作者以對人類心靈能力的考察為起點,試圖給出一種適恰的社會和政治理論。從第六章開始一直到第八章,關注點便轉向國家:第六章是對國家性質的一種檢討,第七章和第八章則分別從基本構成秩序(constitution)/法則(law)以及德性的角度,討論一種良好的國家所應具備的一些基本要素。第九章(即最後一章)旨在檢討從17、18世紀開始發展起來的絕對主權觀念以及以此觀念為基礎的國際法理論,並倡導一種全球的視野,主張恢復到更早期的萬民法觀念,而托馬斯主義和康德主義正是這一觀念最具代表性的兩個主要的思想傳統。

作者簡介

吳彥,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哲學研究中心主任,牛津大學訪問學者,跟從約翰·菲尼斯(John Finnis)研習自然法。研究領域為法哲學與政治哲學。著有《法、自由與強制力:康德法哲學導論》《日常法理與政治意志》《法哲學的視界》;譯有《自然法理論》《權威的性質與功能》《人權與自然法》等。

前 言

人擁有諸多本能, 其中有兩種本能對我們討論道德和政治現象尤為重要:一種是非社會性的本能(unsocial instinct),另一種是社會本能(social instinct)。前一種本能驅使人遠離群體而過一種富有個性的生活,它促生了人們對於私人領域的追求。而後一種本能則驅使人生活到一起,不僅僅是因為要克服因單獨生活而帶來的生活物品的匱乏,而且更是因為群體生活本身所富有的吸引力。婚姻、家庭、友誼、經濟和政治活動,所有這些都使人的生活變得更加豐富,進而為其過一種幸福的生活提供了基本條件。政治秩序就是對所有這些人類活動的一種安排。諸如財產的歸屬(私有制抑或公有制)、家庭的構成(一夫一妻制抑或一夫多妻制,是否限制生育)、經濟活動的基本形態(自由經濟抑或計劃經濟)以及國家權力的安排及其限度(全能國家抑或有限政府)。好的政治秩序可以使生活在該秩序中的人更有可能過上一種好的生活,而不好的政治秩序不僅會妨礙他們過上一種好的生活,甚至可能會使這樣一種生活變得不再可能。因此,對於良好政治秩序的追求一直是人類社會最核心的訴求。

那麼,什麼是良好的政治秩序?從戊戌變法到現在這一百多年來,我們都沒有停止追問過這個問題。到目前為止,在思想論爭的層面上,這個問題仍像一個久散不去的幽靈糾纏著我們。本書的思考和構思便內生於此問題的困擾。有些人認為我們的出路在於全面引進憲制民主從而造就一個自由的社會,有些人則希冀重新煥發儒家的政治資源來發展一種儒家政治。基於此,有些人採納了貝爾的說法,主張政治上的自由主義、經濟上的社會主義和文化上的保守主義。有些人則希望將儒家和自由主義結合起來,由此既可享有現代文明所帶來之益處(約束國家權力,保護個人私域,張揚人的尊嚴和發揮人的自由),又可以避免其帶來之弊害(填補心靈的空虛和匱乏),因此主張在公共領域採用自由主義,在私人領域發展儒家倫理。總而言之,人們已經不再像幾十年前那樣認為只有其中某種「主義」才是我們最可採取的路徑。相反,他們認為我們的未來在根本意義上是一個多方博弈、妥協和最終達成共識的過程。這或許已經成為一種共識。

但是, 這樣一種共識除了是一種共識之外, 沒有給我們帶來任何其他實質性的東西。它更有望成為一種正確的預測, 而不是一劑濟世良藥。在這個意義上, 它把根本性問題懸置起來了, 並且希望用歷史本身來決定我們的命運。但是, 我們前行的方向總是取決於我們目前的抉擇, 更取決於我們眼下的思考和行動。為了共識的共識絕不可以代替我們目前對於某些實質性問題的思考和討論。換言之,我們目前的思考和討論本身就是這一歷史進程的一部分,我們總是在參與這一過程,並在某種意義上塑造這一過程。在此意義上,本書之思考將直面問題本身,而並不試圖通過批判來勾勒某種可能的結果。

當然,這樣一種思考還有另外一層含義,亦即它並不試圖去凸顯某種特殊性。在過去這一百多年裡,「特殊性」這個問題已經以各種各樣的方式在不同的場合被不斷地提出來,並被不斷地加以踐行。無論是基於自我尊嚴還是基於事實本身,抑或是基於任何其他可能,在我看來,這樣一種「特殊論」的論斷在很大程度上是需要加以反思的。在人類歷史上,沒有任何一種強勢文化曾經把自己定義成是「特殊」的。古代中國的儒家學說、古希臘的城邦政治、英美的憲制民主,他們從來沒有「宣稱」這是他們自己所獨有的東西,他們也從來沒有認為他們只是歷史的一個片段。相反,他們「認為」他們的這套政治理念是具有普遍性的,儘管歷史本身證明他們是特殊的。但是,這種以「普遍性」為理念來踐行的政治所體現的「特殊性」與那種以「特殊性」為理念來踐行的政治所體現的「特殊性」是完全不同的。他們的特殊性是在尋求普遍性的過程中展現出來的,他們是一種「普遍性中的特殊性」。換言之,任何一種建立在特殊性理念基礎之上的特殊性從根本意義上來說都是封閉的和排他的。不管是一個人抑或一個文明,如果它的特殊性建立在特殊性之上,那麼它的整體趨勢就是「內陷」 式的,而不是「擴展」 式的;是「排他」性的,而不是「包容」性的。

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這部著作的思考並不旨在提供某條「道路」,而是希望直面問題本身,去檢討一些一般性問題。當然,在這個過程中,我將主要以對某些學說的檢討為出發點,尤其是對自由主義的檢討。這一方面在於,自由主義仍然是現代世界占主導地位的一種學說,它型塑著現代世界對於政治秩序的一般性理解;另一方面則在於,中國過去三十年的實踐在某種意義上深受此種學說的影響,理解自由主義在某種意義上可以理清我們的思路。當然,本書並不試圖對自由主義的各個面向作出全面且細緻的檢討。自由主義是一個複雜且歷史久遠的思想傳統,除了某些標籤式的口號之外,我們很難用內在融貫的主張來概括它,它內部有時甚至糅合著多種相互對立的主張,以至於有學者甚至說: 「『自由主義』與『保守主義』以及『社會主義』一樣,是一個非常地方性的、偶然的和變化不定的術語,以至於不可能在一種有關社會、政治、政府和法律的一般理論中占有一席之地。」因此,本書對於自由主義的檢討在某種程度上將限定於一種被普遍理解的自由主義或自由主義作為一種思想傾向所普遍具有的某些一般性的主張,而並不討論晚近在西方思想譜系中逐漸發展起來的各式自由主義。就此而言,我將我的討論主要限定在以下兩個問題上,在我看來,這兩個問題構成了自由主義的內核,同時它們也是我們現今某些思考陷於迷誤的主要根源。

其中一個問題就是有關私人領域與公共領域的區分以及它們有關人類自由的基本看法。將道德問題以及關於好的生活(good life)之討論逐出公共領域而納入私人領域是其最根本的表現,其根源之一在於人們或是抱持某種道德懷疑論,或是對人類理性能力有過度的信賴。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一種「心智的放任主義」。對於人類心靈的關注不再被認為是國家的責任,國家甚至被認為負有一種不「介入」個人心靈/精神的「絕對」義務,任何的「介入」都被斥為家長主義。而在筆者看來,自由主義的這樣一種論斷一者來自其對於人類自由的過度自信,另者則來自它對於人作為一個「生成著」的存在者的忽視,同時它也是造成眼下重製度、輕德性,進而引發心靈空虛的主要因素之一。在過去幾十年里,儒家倫理的復興在很大程度上即來自這兩種契機:一者,自由主義放棄了對個人私域的掌控而使得儒家得以有立足之地;二者,心靈的沙漠化促生了儒家倫理的成長。

第二個問題涉及自由主義的國家學說。對於國家的探討基本上構成了本書第六章到第八章的主要內容。在我看來,國家學說之所以重要,在於我們現在對諸多問題的認識和理解是建立在自由主義的普遍國家(universal state)觀念基礎之上的。不理解國家的本質,不理解什麼是國家,我們對於很多問題——諸如文化、語言等——是不可能抱持一種正確態度的。這種國家觀念包含兩個基本主張:一是認為國家是一種必要的惡(necessary evil),它只是為了消除因人的墮落而造成的爭鬥才得以存在。所以,在自由主義者眼中,國家首先是一種邪惡的東西,就好比「利維坦」一詞所表征的那個怪物一樣,他們對於它是極度不信任的。它的存在只是因為「必要」,所以對於它的所有構設都是否定性的。在它可以不存在的地方,它就不應當存在。當然,這個主張並非自由主義所獨有,在無政府主義等諸多現代學說那裡也都有此論斷。這在很大程度上源於中世紀的奧古斯丁傳統。這樣一種有關國家的觀念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國家所應扮演的一些更為積極的角色。國家並不只是在於「製造和平」,它還要為生活於它之內的人提供「好的生活條件」。換言之,國家在根本意義上總是某種生活樣式的體現。這引申出了本書對於自由主義國家學說的第二個質疑:它的國家學說是一種沒有「邊界」概念的國家學說。在本書第六章「國家的性質」中,我將指出「邊界」概念對於國家概念的重要性。在自由主義國家理論中,國家的根本目的在於克服自然狀態——「無休止的戰爭」(霍布斯)或「不便」(洛克)。大部分旨在證成國家的現代政治理論都以它對於無政府狀態的克服為根據。在這個意義上,國家的根本特徵就是「反自然狀態」(anti-the-state-of-nature)。其必然的邏輯結果就是:國家必然是世界國家,亦即克服了所有自然狀態(個人之間和國家之間)。換言之,它並非某種具有特定內容(諸如文化、宗教信仰)的聯合,而僅僅是克服自然狀態的一種政治性聯合。而在我看來,這樣一種國家觀念在根本意義上削弱了國家的內容,忽視了文化、語言、國民之心智等諸多要素在國家(學說)中的核心位置。換言之,國家在很大程度上負有義務去保護這樣一些東西的「發展」,在此意義上,它就旨在保護和型塑某種特定的生活樣式。在國家之內,不管是不同民族抑或不同信仰的族群,只要被納入「一個」國家,就會趨於同化,國家就旨在造就「一種」文明,或「一種」特定的「共同」生活樣式。文明間的衝突只可能發生在國家之間,不可能發生在國家之內。如果發生在國家之內,這個國家本身就必將面臨解體。在這個意義上,國家必然是一個文明體。一個沒有文明的國家是一個沒有靈魂的軀體。

基於以上考慮,本書的論述步驟如下:第一章將以霍布斯為考察核心,論述現代政治秩序的性質和特徵。第二章則論述公共領域(國家)與私人領域(個人)之區分,以及由此導致的對心智、德性這樣一些古典政治哲學話題的忽視,在我看來,這種制度至上論的傾向所內含的危險——因人之敗壞而導致的整個政治體的敗壞——是不應被忽視的。在此情形下,即便是設計得最為精良的制度也不可能維持該政治體的良好運作。任何一個政權的敗落都是從人的敗壞開始的。

從第三章開始, 本書將試圖給出一種在我看來是適恰的社會和政治理論。這套理論的起點是對於人類心靈能力的一種考察。換言之,任何一種適恰的社會和政治理論都必須以對於人這樣一種存在者之性質的理解為基礎,而這一性質在很大程度上蘊含於人的心靈能力之中。正是這些能力的展現,亦即它們的活動,才將其本性真正地顯露出來。在人的諸多能力之中,最核心的就是理性,亦即兼具多重功能和活動的理智能力(intellectus):抽象、統合、分析、安排(ordinatio)。人正是通過這樣一些活動去認識世界、掌控自身、安排生活(內在的生活與外在的生活)的。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一個肉體的人(man)才被稱為一個擁有人格的人(person)。我們所有的社會和政治安排都必須以這樣一個擁有人格的人為起點。這樣一個能夠安排自身和掌控自身的人,並不是按照其內心法則而活動的,而必然是在追求那些為心靈能力所把握到的對象。這些對象不僅構成了心靈的對象,而且在本體論的層面上構成了人的本性非常核心的一部分,對於這些對象的探討構成了我們整個倫理思考的基礎,而這便是第四章所要涉及的內容。人的本性除了在心靈所固有的能力及其活動之中有表現之外,還展現在另一個方面,那就是與外部世界的交往。人與所有世界上的事物一樣,不是孤立的,而必然與外部世界保持著或緊密或鬆散,或直接或間接的聯繫。這種聯繫既有物質層面上的,也有精神層面上的,更有情感層面上的,所有這些層面上的聯繫構成了我們所謂人的「社會性」,亦即每一個人都必然同其他那些與他擁有相同能力和身體構造的存在者生活在一起。這種生活構成了人的本性的另一個非常核心的方面。這種社會性,其展現的形態多種多樣,我們把那些展現形態稱為「共同體」 (community)、「社會」(society)或「人類聯合形式」(human association)。一種適恰的社會和政治理論必須嚴肅地看待所有這些人類聯合形式,任何只談論個人和國家的政治哲學都必然是一種有缺陷的政治哲學。在個人和國家之間,存在著各種有著豐富之樣式的社會形態,它們構成了我們能夠過一種良好的生活所必不可少的條件(這便是第五章主要討論的議題)。然而,各種各樣的社會仍然有著或這或那的缺陷,為彌補這些缺陷,我們就必須進入一種更具統合性的社會形態之中,那就是政治社會(political society),亦即我們所謂的國家(state)或政治體(body politic)。因此,從第六章開始一直到第八章, 我們的關注點便轉向國家。第六章是對國家性質的一種檢討,旨在回答兩個核心問題:一是為什麼不是無政府狀態,二是為什麼不是世界國家,從而闡明國家的存在——就如同個人的存在一樣——依賴其「邊界」和「歷史」而介於一個有張力的網絡結構(個人社會國家世界)之中,故而既要超越無政府狀態,又不能被吸納入世界政府之中。第七章和第八章主要討論一種良好的國家所應具備的一些基本要素。第七章主要從「基本構成秩序」(constitution)或法則(law)的角度, 第八章則是從「德性」的角度。這兩個角度也是阿奎那乃至康德分析和討論倫理事物的兩個基本維度(內在與外在,或德性與法則)。就一種良好的政治秩序來講,談論一個政治社會仍是不充分的,恰如第六章所闡明的,我們的世界是一個由諸多國家構成的世界,因此我們不僅作為一個政治社會的成員而存在於這個世界上,而且還作為一個世界的成員,亦即作為由整個人類所構成的人類共同體的一員而存在於這個世界之上,故而,全球的視野是我們思考社會和政治理論所不可或缺的。從17、18世紀開始發展起來的絕對主權觀念以及以此觀念為基礎的國際法理論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乃至遮蔽了這樣一種全球的視野,因此本書的最後一章主要旨在檢討這樣一些觀念,並倡導我們需要重新恢復到更早期的萬民法觀念,而托馬斯主義和康德主義正是這一觀念最具代表性的兩個思想傳統。

心智與政治秩序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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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現代政治秩序的性質:以霍布斯為討論核心

一、引言:「現代」的政治秩序

二、自然狀態理論:從幸福問題到生存問題

三、政治意志論:創世神話

四、個人與國家的二元論:革命與絕對主權

五、結語:現代政治哲學中的二元論

第二章美好生活與政治秩序:沒有德性的政治哲學之檢討

一、引言:制度vs.德性

二、古典政治哲學和現代自由主義

三、教育和政治社會的前提

四、理性的動物:慾望、修-養與成熟

五、結語:尋回德性及其應有之位置

第三章 心靈的秩序:一個新的起點

一、引言:人類生活秩序原理

二、秩序類型及疊加觀念

三、心靈諸能力

四、認知能力:理性

五、欲求能力:意志

六、語言、意義與文化

七、結語:理性的首要性

第四章 人類善:一種自然法的倫理學

一、引言:倫理學的核心關切

二、人類本性與人類善

三、基本善

四、人類善的疊加結構

五、結語:實踐合理性

第五章 人類聯合:一種自然法的社會哲學

一、引言:人的社會本性

二、身體與心靈:作為有機體的人

三、共同體的共同善及成員義務

四、前政治社會的困境

五、結語:社會與政治的一種恰當關係

國家的性質:作為一個有邊界歷史的政治體

一、引言:現代國家的性質

二、兩種基本模式之檢討:契約論和演化論

三、人類聯合的性質

四、國家的二元性

五、政治體:邊界與歷史

六、結語:一套整體性的國家理論

基本法:良好的政治秩序(一)

一、 引言:政治秩序的基本構成

二、 基本原理:人類善與輔助性原則

三、 人類尊嚴、人類善與自我構成

四、 共同體與共同生活

五、 政治共同體與政治權威

六、 法律:為什麼需要法律(實在法)?

七、 結語:政治共同體的基本架構

第八章 政治德性:良好的政治秩序(二)

一、引言:法則vs.德性

二、德性的一般概念

三、政治德性概覽

四、政治惡習

五、混合政體與政治德性

六、結語:法則與德性的互補性

第九章 國際理論:良好的政治秩序(三)

一、引言:國際秩序的必然性

二、主權:主權之「絕對性」的檢討

三、領土

四、國際法的性質:重返「萬民法」的觀念

五、戰爭

六、結語:一種輔助性的世界秩序

附釋一則虛擬的對話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