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湖北男子邀請工友合租,豈料引狼入室,工友竟霸占妻子2年

2022-04-25     史家霸唱

原標題:2010年湖北男子邀請工友合租,豈料引狼入室,工友竟霸占妻子2年

有句話叫「在家靠兄弟,出門靠朋友」,但朋友也分真朋友和假朋友,真朋友會在你遇到困難時及時送上幫助,假朋友看似熱情可靠,實際上卻心懷鬼胎,所以人際關係中識別交往對象的人品很重要,識人不明,很可能給自己招來意想不到的災禍。

湖北男子尹細開和工友黎五長原本是一對好「兄弟」、好「朋友」,在外打工,互相幫助、照應,但2010年的一個夜晚過後,這種友情徹底變了質,兩人如同仇敵,一邊是黎五長步步緊逼,一邊是尹細開百般隱忍,衝突不見實質,卻在暗中醞釀著危機,2年後,危機徹底爆發,兩個人的命運都被改變。

尹細開,湖北羅田人,因為家境的緣故遲遲沒說上個媳婦,他為人又溫和懦弱,並不擅長討女子歡心,但這種性格也有人喜歡,比如他後來的妻子夏瓊菊,2009年夏瓊菊嫁給尹細開時已經有過一段不幸的婚姻,帶著兩個孩子到了他家,她不能再生育,尹細開卻並不在意。

他覺得只要兩個人真心相愛,彼此扶持過一輩子就行,有沒有親生的娃不重要,何況夏瓊菊因為之前吃過不少苦,和他相遇後,對他的性情家境沒有任何嫌棄,反而知冷知熱地體貼陪伴,讓他倍感溫暖,這一年尹細開已經36歲,中年成家,尹細開十分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

為了兩個娃兒的學業,夫妻倆決定到武漢去打工,靠著老鄉幫襯,二人在武漢某處工地找到活干,並在附近租住了便宜的居民房,房子空間還挺大的,就是再搬一個人進來也行,夫妻倆起初的打算是等孩子放長假了,可以來武漢找他們玩,一家人團聚開開心心的,不料事情很快就有了變化。

夏瓊菊畢竟是女人,做那些重活未免太勞累,工友黎五長看到她吃力,就每每幫忙,黎五長是河南人,生得人高馬大,順手幫個忙很輕鬆,這讓夏瓊菊很感激,同樣感激的人還有尹細開,尹細開覺得這個大哥心地真不錯,看他們夫妻不容易便多番照顧,於是好心邀請黎五長喝酒、吃飯。

一來二去,黎五長便跟尹細開夫妻熟悉起來了,與尹細開更是稱兄道弟,尹細開並沒有留意到,黎五長這個人眼睛裡都是色意,他早就看中了夏瓊菊,接近尹細開不過是為了找機會占便宜,平常在工地上,他就喜歡吹噓自己經歷的一些男女之事,這樣的人即使已經結婚,對妻子也保持不了幾分忠貞。

但尹細開被黎五長的「好」給迷惑了,不僅跟他稱兄道弟還邀請他一塊合租,一來省錢,二來大家搭個伙,也能更好地照應,黎五長就這麼大咧咧地搬進了套房的一個房間,更接近夏瓊菊了,他內心十分得意表面卻不動聲色,依然與尹細開哥倆好的模樣,取得了他的信任。

2010年夏天的一個晚上,黎五長下工後跟尹細開喝酒,夏瓊菊在旁邊忙活,尹細開原本不多喝酒的,這天卻經不住黎五長一個勁勸,被灌得大醉昏睡,夏瓊菊一看這情況連忙過來照料他,冷不防被黎五長一把拉走......

她完全無法反抗,被黎五長得逞了,黎五長在房間內藏了把長刀,夏瓊菊看到後嚇得瑟瑟發抖,即使事後向尹細開哭訴,夫妻倆也不敢對抗這個惡霸,因為黎五長已經完全不耐煩裝之前那副樣子了,面對尹細開的質問絲毫沒當回事,反而惡聲惡氣地嚇唬。

至此,尹細開終於看明白了黎五長的真面目,但已經太遲了,老實懦弱的尹細開根本無法對抗這樣的人,夏瓊菊也怕丈夫直接跟黎五長鬧起來會挨他的欺負,忍下了這口氣,尹細開原本想著,這一次就算了,只要他搬出去,以後不再招惹夫妻倆,就當沒發生。

可黎五長的妻子又不在身邊,他打定主意要占便宜,哪肯輕易放過他們,事實上黎五長第一次對夏瓊菊下手的行為已經屬於QJ,如果尹細開和夏瓊菊及時報警,他必然要受到法律懲罰,按照《刑法》,QJ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最高可至死刑。

問題在於尹細開和夏瓊菊夫妻不僅都很膽小怕事,文化水平也沒有多高,法律意識淡薄,在他們的觀念里,只有打架了警察才會來管,夫妻倆的隱忍進一步縱容了黎五長的惡,自那以後,黎五長每每強行將夏瓊菊從尹細開身邊直接帶走,尹細開氣得臉紅脖子粗,忍得人都在顫抖。

等女兒放假到武漢來,夫妻倆便要求黎五長搬出去,誰知黎五長就近搬到了樓上,依然經常來騷擾他們,甚至大半夜都瘋狂敲門,不帶走夏瓊菊不罷休,發展到後來當著尹細開的面也絲毫不避諱舉動,尹細開終於忍無可忍,夏瓊菊也已經快被逼瘋了,決定放棄打工的收入。

2012年1月初,她悄悄跑回了老家,誰知一到家才發現手機和鑰匙被人偷走,顯然只會是黎五長乾的,夏瓊菊隨即給丈夫打電話讓他想辦法把東西要回來,尹細開立刻上樓去找黎五長,沒想到黎五長不但不還,還一陣羞辱恐嚇,表示不管他們逃到哪兒都別想逃出他手心。

哪怕尹細開被欺辱到下跪,黎五長依然沒有任何願意放過夫妻二人的意思,尹細開徹底崩潰絕望,他萌生了一個極端的念頭,如果黎五長死了,世界就太平了......

黎五長完全沒有想到,一直隱忍懦弱的尹細開竟然敢買了把錘子趁他不注意襲擊,將他殺死在租房後拋屍。黎五長的失蹤,短時間內沒引起工地上眾人的注意,工頭以為他去其他地方找活乾了,他們知道黎五長愛吹男女之事的牛,也聽過黎五長吹噓霸占尹細開的妻子,卻沒料到居然是怯懦的尹細開動手殺了人。

直到一個多月後黎五長的妻子發覺丈夫失聯,從河南老家趕到武漢尋找並報警,警方才根據線索破獲此案將尹細開抓獲,尹細開主動供認了犯罪事實,指認拋屍地點,他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除情節較輕的特殊情形之外量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尹細開錘殺黎五長並分屍拋棄,犯罪情節嚴重,但本案有個特殊之處,就是被害人黎五長本身的過錯,刑事審判中,被害人過錯是極其重要的酌定量刑情節。

被害人先行實施了不當行為侵害被告人的正當權益,在這個前提下,被告人深受刺激,採取犯罪方式進行反抗,二者具有法律上的關聯時,法也容情,經查,黎五長霸占尹細開妻子近2年,帶給尹細開的精神傷害是極大的,他本身就有重大的過錯,刺激了尹細開實施犯罪。

因此最終經法院審理,尹細開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刑法》第五十條規定,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尹細開還有機會,但悲劇帶給他和家人的影響卻不是短時間能消弭的。至於黎五長,欺人太甚,絲毫不顧他人的尊嚴感受,以「朋友」的名義接近尹細開又肆無忌憚踐踏這兩個字,惹禍上身,與朋友交,至少應該遵守一定的原則,守住底線,朋友妻不可欺,不講情義者終究自嘗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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