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或單位(包括中介)出租房屋前應到派出所辦理登記,出租後還應申報承租人的身份信息、聯繫方式等。近期,武漢市政府出台了《武漢市實有人口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9月23日起施行,辦法強化了對出租房屋的登記管理。為什麼要實行登記申報?有哪些具體要求?昨日上午,就廣大讀者關心的相關問題,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副局長耿煒率相關大隊負責人做客本報市民有約,為市民釋疑解惑。熱線電話十分火爆,短短1個小時接聽了25個電話,基本覆蓋了所有相關問題。
登記申報無關稅收
昨日10時,家住江岸區的高先生第一個打來電話,接連問了2個問題:「我有房屋通過中介公司出租。為什麼要登記申報?是不是為了收稅?」
耿煒表示,對實有房屋、實有人口進行登記,既是公安部相關規定的要求,也是為了政府相關部門更好地為居民群眾服務。比如說,房東對租戶通常是不了解的,租戶有沒有犯罪前科乃至是否負案在逃的逃犯,把他的信息申報給公安機關,更能維護業主的權益,免受侵害。耿煒明確表示,出租房屋實有人口登記不涉及稅收問題。
劉先生來電說,他有房想委託中介出租,中介讓他出示在派出所登記的手續,是這樣嗎?嚴女士、周先生等房屋中介人員則詢問,中介機構要怎樣登記申報。耿煒說,業主自行出租或委託出租,均須事先向公安派出所登記。房屋經紀機構、房屋租賃企業接受業主委託時,應查看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出租登記憑證,也可督促、協助業主辦理。業主或房屋經紀機構、房屋租賃企業出租房屋之後,要報送租住人員信息。
登記申報如何辦理
更讓讀者關心的是出租房屋應當怎樣辦理。李先生、張女士等10多名讀者來電詢問,登記申報涉及哪些事項,到哪裡辦。
耿煒表示,首先,《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個人自有房屋出租的,房屋實際管理人或者出租人應當在出租前,持本人身份證、房產證,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登記手續。中介機構或者單位房屋出租的,應在出租前向公安派出所辦理登記,並簽訂《房屋出租治安責任保證書》。
其次,房屋出租人或者實際管理人在出租房屋之後,應當在24小時內向公安派出所申報租住人員的身份、聯繫方式、入住、離開等信息。
登記、申報既可以到轄區派出所社區警務室辦理,也可以到社區流動人口、出租屋服務管理站辦理。承租人將承租房屋轉租或者轉借他人的,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備案。更方便的是,今年11月12日之後,相關網絡平台搭建完成正式上線運行,房東用手機微信「掃一掃」出租房屋的二維碼,進入武漢治安政務服務平台,選擇「實有人口登記」功能模塊,即可完成登記申報。
違者將視情形處罰
王先生等人來電詢問:出租房屋如若不登記申報,會受到什麼處罰?耿煒表示,《辦法》規定,出租人未向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登記手續出租房屋的,按公安部第24號令,責令限期補辦手續並沒收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月租金5倍以下的罰款。承租人將承租房屋轉租或者轉借他人,未向當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備案的,處以警告,並沒收非法所得。
《辦法》還規定,房屋出租人或者實際管理人未申報或者虛假申報實有人口登記信息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中介、單位違反申報規定的,予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的人,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申報義務人拒不配合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