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衡水湖又進入了一年一度的封湖禁漁期。記者從濱湖新區綜合執法局獲悉,為保護衡水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生態環境和豐富的野生動植物資源,我市將集中執法力量,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非法狩獵、非法捕撈水產品等違法犯罪活動。
據悉,自2013年起,衡水湖延長了禁漁期期限,只允許秋季捕撈,取消了春季捕撈。這一舉措,不僅使漁民增產、增收,漁業增殖放流達到預期效果,也促進了漁業資源可持續利用,對改善和恢復衡水湖自然生態環境起到了積極作用。然而,每年的禁漁期都有個別漁民只注重眼前利益,忽視長遠利益,違規濫捕濫撈,嚴重破壞了湖區漁業資源,遏制了漁業資源的增殖能力。
為此,我市濱湖新區綜合執法局、市公安局濱湖新區分局聯合發布了《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狩獵、非法捕撈水產品違法犯罪活動保護衡水湖環境資源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衡水湖進入9個月的禁漁期,期間衡水湖整個湖區為禁漁區,在禁漁期、禁漁區內進行捕撈即構成違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禁漁期或者在禁漁區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捕撈的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告》明確,衡水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包含核心區、緩衝區、實驗區)為禁獵區,全年禁獵。在禁獵區和禁獵期內狩獵即構成違法,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禁獵期或者在禁獵區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狩獵的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衡水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棲息著 50餘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非法獵捕、殺害、買賣的,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
此外,執法機關在嚴厲打擊此類違法犯罪、震懾違法犯罪分子的同時,還將向全社會廣泛徵集線索,開通舉報電話,一經查實,構成違法的,將由綜合執法局獎勵舉報人500元,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獎勵舉報人3000元,綜合執法局和公安機關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
舉報電話:濱湖新區綜合執法局:0318-2810114
衡水市公安局濱湖新區分局:0318-2816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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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賽
來源:衡水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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