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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戰國策》里這句至理名言,早早告誡父母,愛孩子,就得為他作長遠打算,千萬不能分不清是非好壞,不懂分寸界限,做出影響孩子人生的事情。
話雖如此,這樣英明睿智的父母總是很少見的。相反,不少父母在養育孩子的時候,不僅不能給孩子愛和自由,給他們成長的廣闊空間,反倒時常把個人的意志強加到孩子身上,讓他們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
特別是在婚姻大事上,他們希望孩子能和自己中意的人選結婚,更希望孩子和他的伴侶能夠按照自己的要求生活,一旦孩子的婚姻沒有滿足她的期待,她便會橫加干涉,無端給自己的孩子製造麻煩,更讓原本和美的婚姻搖搖欲墜。
張如花的婚姻,就是被這樣不明事理、不懂分寸的婆婆給毀壞的。
張如花和老公王大偉在一起時,曾遭到婆婆的激烈反對。因為婆婆給兒子王大偉相中了一個女孩,但兒子嫌那個女孩長得丑,反倒對貌美的張如花一見鍾情。
面對婆婆的阻撓,王大偉堅決要娶張如花為妻。最終婆婆只得妥協,但提出要求,她不會給半毛錢的彩禮,也不會出一分錢買婚房。
好在張如花家境優渥,父母早已給她準備了房子,結婚沒有彩禮沒有婚房,她一點都不在意,只要王大偉喜歡她,對她好,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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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原本看不慣張如花的婆婆,竟然跟兒子提出要跟兒子媳婦同住,這就意味著,婆媳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矛盾明顯會增加。
張如花只得讓婆婆住進自己的房子。她覺得,這是自己的房子,婆婆就算再不喜歡自己,在自己的屋檐下也得適當低頭,只要自己對她客客氣氣,她應該不會為難自己。
可是,婆婆完全出乎她的意料,她絲毫沒意識到住的是兒媳婦的房子,反倒經常像像老佛爺似的發號施令,指揮張如花做飯洗碗,甚至角落裡有一根頭髮,她都得讓張如花重新再拖一遍地。
婆婆對張如花做家務活挑剔就罷了,她還嫌張如花不節儉,花錢大手大腳。她總是痛心疾首地說,「你小叔子還過苦日子呢,你就不能把錢省下來給他花嗎?」
後來,婆婆幾乎每個月,都要為小叔子討生活費,今天1000元,明天500元,一個月下來,少說也得有三五千。
可明明,小叔子二十有五了,他完全有能力養活自己。但在婆婆的縱容下,他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根本無心工作。沒錢了就找婆婆要,婆婆則找兒媳婦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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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張如花沒在意這些錢,覺得婆婆跟自己開口了,這是緩和矛盾的好時機,便爽快地給了。
慢慢的,張如花感覺很不是滋味。因為對於她的慷慨大方,婆婆絲毫沒有感激之情,反倒覺得理所當然。每次要錢時,一旦張如花多問兩句,或者有絲毫的遲疑,她便開始生氣,「你明明這麼有錢,就應該給小叔子多花點,做人不要太自私。」
這話把張如花氣得吐血。她是個出錢的,在婆婆眼裡,竟然成了自私鬼。
不僅如此,婆婆經常到兒子面前告媳婦的狀,說她花錢大手大腳,卻不捨得給小叔子花錢,本來就沒什麼主見的老公,竟然被洗腦了。
當委屈的張如花跟丈夫訴苦時,丈夫不僅不安慰她,反倒抱怨,「我媽說的對,你有錢,就多給我弟弟一點,他又不是外人,你何必計較那麼多。」
就這樣,張如花在婆婆的眼裡,成了一個提款機。家裡的開銷找張如花要錢,小叔子出去旅遊找張如花要錢,甚至小叔子交了女朋友要戀愛經費,她也找張如花要錢。
每次拿到錢,她就洋洋得意地跟鄰居炫耀,「我兒子就是有本事,找了個有錢的媳婦,她的錢我們隨便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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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和萬事興,為了家庭的和諧,張如花一直忍著不發作,她只希望小叔子能夠不再「啃老」,更希望婆婆能夠見好就收。否則,她有點無法承受了。
半年後,得意忘形的婆婆再次提出要求,「你小叔子準備結婚了,女方那邊要30萬彩禮,你給他出20萬。」
「媽,我平常掙的錢,要麼補貼家用,要麼給小叔子花了,現在手頭實在沒錢。」
「你有沒有錢我不管,反正你必須得出這20萬,你找娘家要,或者你自己去賺,都可以,必須在一個月內給我拿出20萬。」
「媽,小叔子結婚,我有錢自然會幫助他,我跟你說了我沒錢,為什麼偏要我拿這麼多?他結婚又不是我的事情,更多的是您的責任,是他自個的責任。」
只聽只見婆婆冷冷一笑,「你要拿不出來,我就讓別人拿,不過兒媳婦這個位置你也別占著了,我讓兒子另娶一個有錢的,立馬能給我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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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如花驚呆了。她沒想到,為了給小叔子結婚,為了區區20萬,婆婆竟然說出這麼過分的話。她不想跟她再理論下去,想去跟老公商量這件事情。
沒想到,她話還沒說完,老公就開口了:
「這事我媽跟我提過,你娘家有錢,你找你父母要20萬。我就這麼個弟弟,他沒我讀的書多,沒我過得好,他娶個媳婦不容易,咱們得幫他一把。」
張如華這算是聽明白了,婆婆和老公這是聯合算計自己,想讓自己出這20萬的。她壓下內心的憤怒,冷冷問老公,「你是不是跟你媽想的一樣?如果我不拿這20萬,你就要跟我離婚?」
「我不會為了20萬跟你離婚,但如果你不拿這20萬,說明你的心根本沒在我身上,也沒在這個家身上,我不會跟一個不愛我的女人在一起。」
聽完老公的一番話,張如花終於徹底死心了。她把離婚協議書丟到老公面前:
「20萬我拿不出,就算拿得出,我也不會出。作為嫂子,我沒這個責任,更沒這個義務。你要離婚,我現在就成全你,這房子是我婚前全款買的,現在你和你媽趕緊給我搬出去。」
老公一聽傻眼了,終於回過神來,原來這房子是妻子的,自己的好生活也是妻子給的。「老婆,你再好好考慮考慮,20萬對你來說不是什麼大事,別因為20萬,失去我這麼個好男人哪!到時有你後悔的!」
看著王大偉那副醜陋的嘴臉,張如花恨不得打自己幾大耳刮子,自己當時真是瞎了眼,竟然看上這樣一個男人。
婆婆知道張如花要離婚後,竟然說,「你別後悔,像我兒子這樣的好男人,離婚後立馬找個更有錢的女人結婚,你離婚了,可就沒人要了。」
「就算沒人要,也好過比你兒子,我就要看看,你兒子到底還能找個什麼樣的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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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婆婆和老公拖著大包小包灰溜溜離去,張如花心中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回想起來,這段婚姻之於她,不過是活得像保姆,過得像提款機,不要也罷。
離婚後的張如花,住在寬敞明亮的大房子裡,每天認真努力工作,下班後,要麼和閨蜜聚會,分享生活的趣事。要麼在圖書館學習,參加讀書會,生活變得豐富多彩,還結識了一幫志同道合的朋友,活的越來越快樂,越來越獨立。
而且,她的桃花運很快就來了。一起參加讀書會的男讀者,開始追求她。這個男人是一個大學老師,剛拿到博士學位,前途一片大好。更重要的,男人很有思想,也有自己的主見,絕對不會是像前夫那樣的男人。
不過,是否接受這個男博士,張如花不想倉促做決定,決定再考察考察。再說了,單身生活這麼美好,沒必要著急把自己嫁掉。
心裡一開心,對前塵舊事就沒那麼在意了,對於婆婆對她的傷害也漸漸淡忘。半年後,張如花在刷朋友圈時,突然看到小叔子的朋友圈更新了。
「親手把大兒子的婚姻破壞了,把小兒子的女朋友嚇跑了,這還是親媽嗎!!!」
小叔子肯定是過得不如意,才會發出這番感嘆。經打探,才知道前夫離婚後,婆婆馬上讓媒婆給介紹對象,那些媒婆一看前夫的條件,前夫長得不賴,但要錢沒錢,要房沒房,更重要的是還有這麼一個不省心的婆婆,她們都不敢給前夫介紹對象。所以,他在相親市場晃蕩了大半年,相親費花了不少,卻沒有一個女孩中意他。
小叔子本來和女朋友進入要結婚了,女方輾轉聽到他的哥嫂離婚了,離婚的原因是婆婆逼兒媳拿20萬贊助弟弟結婚,推斷這個婆婆不好打交道,女兒以後難免受氣,立馬和小叔子退了婚。
這下,家裡兩個兒子都成了光棍。前夫認為,要不是自己的媽媽橫加干涉自己的婚姻,還挑撥自己和前妻離婚,他現在就不會過得這麼悽慘。小叔子覺得,要不是自己的媽媽讓嫂子拿二十萬,女朋友也不會嚇跑,自己被推婚後,早已成了一大笑話。
總而言之,這一切都是老太婆的錯,他們一生氣,就把老太婆趕回了老家,即便她不小心摔斷了腿,他們也沒有一個人回去照顧,聽說婆婆連飯都沒人給她做,經常餓肚子,每天以淚洗面。
得知前夫和小叔子的境遇後,張如花知道,婆婆終究要她的糊塗付出代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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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的糊塗,在於她不懂得放手,對兒子的生活橫加干涉。
原本,婚姻是兒子自己的事情,他選擇和誰結婚,過怎樣的婚姻生活,都是他自己的選擇。但婆婆覺得兒子必須按照她的方式來生活,即便兒子用實際行動告訴她,我的生活我做主,她依然不懂得鬆手,反倒時常給兒子洗腦,最終讓兒子失去了正確的判斷,以至於把好好的婚姻給毀壞了,把好好的媳婦給弄丟了。
最終,婆婆因為自己的不懂分寸,成為破壞兒子婚姻的罪魁禍首。
婆婆的糊塗,在於她把自己的責任推卸到他人身上。
小叔子是婆婆自己的兒子,按說自己應盡撫養責任。小叔子結婚要彩禮,婆婆要麼自己拿這筆錢,要麼讓小叔子自己想辦法,但她把這份責任推到兒媳婦身上,讓兒媳婦來替她承擔。
從這一點上看,婆婆不僅糊塗,而且愚蠢。她這種處事方式,不僅會影響兒子的婚姻,更讓兒子也養成推卸責任的習慣,以至於一旦生活不滿意,就把責任怪到他人頭上。
兩個兒子成為光棍後,他們不懂得反省自己的錯處,反正一味責怪婆婆,這也是他們從婆婆身上學到的——遇事情,就把責任推到他人身上。
兒子遇事推諉逃避責任,婆婆「功不可沒」。
婆婆的糊塗,在於她育兒無方。
父母是原件還是複印件,父母是什麼樣子,孩子就是什麼樣子。
婆婆的大兒子雖然結了婚,卻分不清小家庭和原生家庭孰輕孰重,更看不到妻子對這個家庭的貢獻和付出,反倒一味讓妻子為自己的原生家庭付出,甚至要求她為自己的弟弟結婚買單。
小叔子明明已經有能力養育自己,卻一再啃老。兩個兒子身上的這些缺點,跟母親的教育大有關係。正是因為母親的縱容和教唆,才讓兒子成了如今的面貌,也讓她自己嘗到了苦果,那就是病了需要照顧,兒子卻不肯探望。
這怪不得別人,要怪只能怪婆婆自己,她要為自己的不當教育付出代價。
人在做,天在看。你付出了什麼,就會得到什麼。好人有好報,壞人有壞報,天理昭昭,從不落空。
你覺得,婆媳相處,如何才能避免矛盾?歡迎留下你的看法。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