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山西省就業創業政策清單》。清單共分為單位吸納就業、自主創業就業、能力提升、高技能人才培養、就業創業服務五大類。其中高技能人才培養類共有6項政策,詳情如下。
1政策名稱:技師和高級技師培訓補助
享受對象:企業或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等高技能人才培訓機構
申請條件:企業或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等高技能人才培訓機構組織開展技師和高級技師培訓。
執行標準:對培訓取得技師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按每人2500元標準給予補貼。經培訓取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和高級技師通過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的,按每人3000元標準給予補貼。
享受期限:一次性補貼。
政策依據:《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晉財社〔2019〕1號)。
受理機構:各級人社部門
2 政策名稱:一次性建設補助
享受對象: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
申請條件:認定為國家級或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
執行標準: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一次性建設補助500萬元;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一次性建設補助200萬元。
享受期限:一次性補助。
政策依據:《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晉財社〔2019〕1號)。
受理機構:省級人社部門
3 政策名稱:一次性建設補助
享受對象:技能大師工作室
申請條件:認定為國家級或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
執行標準: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一次性建設補助20萬元;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一次性建設補助10萬元。
享受期限:一次性補助。
政策依據:《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晉財社〔2019〕1號)。
受理機構:省級人社部門
4 政策名稱: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
享受對象:企業
申請條件: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的企業。
執行標準:補助標準一般按照企業支付給培訓機構的培訓費用的60%確定,每人每年補貼標準為4000-6000元。培養期滿後,經考核鑑定合格的按補貼標準的100%給予補貼,經考核鑑定不合格的按補貼標準的50%給予補貼。
享受期限:補貼期限與約定培養時間相同,最長不超2年。
政策依據:《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晉財社〔2019〕1號)。
受理機構:各級人社部門
5 政策名稱:職業技能競賽及集訓補助
享受對象:有關地區(單位)
申請條件:承辦、協辦由國家人社部牽頭舉辦的世賽、國賽山西選拔賽和承擔世賽集訓任務的世界技能大賽中國集訓基地、山西集訓基地。
執行標準:根據年度競賽計劃和預算情況給予一定補助。
享受期限:一次性補助。
政策依據:《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晉財社〔2019〕1號)。
受理機構:省級人社部門
6 政策名稱:職業技能競賽獲獎補助
享受對象:獲獎選手
申請條件:進入世界技能大賽全國集訓的選手以及在世界技能大賽、國家級技能大賽、省級技能大賽獲獎的選手。
執行標準:
進入世界技能大賽全國集訓的項目給予2萬元補助;在世界技能大賽中獲得金牌、銀牌、銅牌和優勝獎的項目,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補助。
對獲得國家級一類大賽一、二、三等獎、優勝獎的項目分別給予8萬元、5萬元、3萬元、1萬元的補助,對獲獎項目的教練團隊按相同對應標準給予補助。
對獲得國家級二類大賽一、二、三等獎、優勝獎的項目分別給予3萬元、1萬元、5000元、3000元的補助,對獲獎項目的教練團隊按相同對應標準給予補助。
對通過參加省級技能大賽獲得「三晉技術能手」榮譽稱號的優秀選手給予2000元的補助。
享受期限:一次性補助。
政策依據:《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晉財社〔2019〕1號)。
受理機構:省級人社部門
備註
1、五類人員是指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2、對煤炭鋼鐵去產能就業創業相關政策,按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社廳等部門關於做好化解煤炭鋼鐵行業過剩產能職工安置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晉政辦法【2016】111號)執行;
3、對就業扶貧有關政策,按《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扶貧工作的意見》(晉政辦發〔2017〕29號及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加大就業扶貧政策支持力度 著力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的通知》(晉人社廳函【2018】16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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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任姝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