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這個司機酒後駕駛營運車 罰款、拘留、證吊銷

2019-11-21   無線臨沂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句話已成為不少司機朋友掛在嘴邊的話。酒後駕駛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酒後駕駛營運車更是錯上加錯。然而儘管如此,仍有人把法律當成「耳旁風」,甘願以身試法,結果自然是難逃法律的嚴懲!

11月18日21時45分, 臨沂交警直屬三大隊五中隊執勤民警在蒙山北路一路口設卡檢查時,發現由西向東行駛的魯Q2***C號重型特殊結構貨車行跡可疑,民警隨即上前進行檢查。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駕駛員身上有很重的酒味,便要求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經測試邢某血液乙醇含量為58mg/100ml,駕駛的車輛屬於營運車輛,其行為涉嫌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經詢問,邢某中午參加了一場喜宴,覺得晚上交警應該會休息,便心存僥倖開車上了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邢某將面臨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面對法律的嚴懲,駕駛人邢某後悔不已,以身試法的他,只得吞下僥倖心理給自己帶來的苦果。

酒駕成本高,乾杯需謹慎!

1、飲酒駕駛

條件: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不含)

直接成本=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10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罰款。

2、醉酒駕駛

條件: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

直接成本=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3、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處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5、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直接成本=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

附加成本,請重視!!!

1、如果你醉駕留下刑事犯罪檔案,子女可能和參軍入伍無緣,因為你的犯罪檔案會成為他們政審的障礙。

2、沒有子女,也不能任性。安保、航空、報考軍警校,你都會因犯罪記錄受限。

3、你說自己有工作,不怕被拒,那也錯了。如果你是國家幹部、公務員,因犯罪判刑,公職和黨籍只怕要「雙開」了。如果不是公職人員,你因醉駕判刑,用人單位指不定就會把你「炒」了,那也很抱歉地告訴你,你沒法得到經濟補償。

4、如果你需要辦理移民或留學簽證,請你先出示無犯罪記錄證明,絕大部分國家都會把有犯罪記錄的人拒之門外。

5、如果你是營運車司機,即使重新考回駕照,也終生不得從事營運機動車駕駛工作。

6、如果一旦酒後駕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成本則是無窮大。

最後,小編想說,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對於酒駕大家千萬不要抱有任何僥倖心理。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