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比例提高啦
由50%提高到60%以上!
近日,市醫保局、市財政局共同出台了《關於調整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寧醫發〔2019〕78號)。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報銷比例提至60%以上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繼續執行2萬元。個人自付超過起付標準2萬元以上費用實行「分段計算,累加支付」,不設最高支付限額。
報銷比例:
- 2萬元至4萬元(含4萬元),4萬元至6萬元(含6萬元)分別由原50%、55%統一提高至60%,即2萬元至8萬元(含8萬元)報銷比例60%;
- 8到10萬元(含10萬元)報銷比例65%;
- 10萬元以上報銷比例70%。
注!意!了!
職工大病保險報銷比例仍按今年初發布的《市政府辦公廳關於統一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實施意見》執行
報銷比例:
- 職工醫保起付標準以上至4萬元(含4萬元,下同)部分,支付60%;
- 4萬元(不含4萬元,下同)以上至6萬元部分,支付65%;
- 6萬元以上至8萬元部分,支付70%;
- 8萬元以上至10萬元部分,支付75%;
- 10萬元以上部分,支付80%。
困難人員大病保險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對符合條件的低保家庭成員等9大類困難人員,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仍按減半政策執行,即困難人員的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1萬元,各費用段報銷比例在普通人員基礎上再提高5個百分點。同時,通過建立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困難救助醫療費用結算體系,實現困難人員一站式結算。
調整大病保險籌資標準
進一步保證大病保險資金的支付能力,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新增部分中20元用於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另外,今年年底前
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
本次合併的總體思想是
保留險種、保障待遇、統一管理、降低成本
對於大家關心的
以後是不是「五險一金」變成「四險一金」?
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會不會受影響?
繳費比例會有變化嗎?
這就給你一一解釋
生育保險待遇不變
兩項保險合併實施,不涉及生育保險待遇的調整,更不會降低待遇水平。生育保險待遇、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費各項政策仍按國家、省、市規定執行。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生育的醫療費用仍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五險以後變成四險了?誤解!
生育保險不存在取消的問題,沒有取消。這是管理層面上的兩項保險合併實施。
統一參保登記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覆蓋面擴展到參加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
統一基金征繳和管理
兩險基金統一管理,對生育保險基金不再單獨建帳、核算,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合併編制預算,基金「打通」使用。
兩險合併不會增加用人單位和個人的繳費負擔。目前,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9%,生育保險繳費費率0.8%,合併後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醫保繳費費率之和確定,共計9.8%,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其中,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仍按原職工醫保繳費標準350元/月繳納,不需額外繳納生育保險費,享受生育的醫療費用待遇。
統一醫療服務管理
通過兩險合併統一協議管理、統一支付目錄、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實行住院分娩等醫療費用按病種、產前檢查按單元付費。
統一經辦和信息管理
將原有生育保險醫療費用結算平台併入醫療保險結算平台,實行信息系統一體化運行,參保登記、基金征繳、待遇支付等統一經辦。
確保制度可持續
綜合考慮人口生育政策調整、醫藥價格綜合改革等因素對生育保險待遇支出影響,根據生育保險支出需求,建立費率動態調整機制,防範風險轉嫁,保障制度可持續發展。
來源:南京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