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川普政府新規在一年多的反覆討論,和修改後正式出爐。
其中有個詞「繳納公共負擔保證金」,引起了不少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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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公共負擔保證金
很多人願意把這個詞等同於花錢換綠卡,這麼說雖然不太準確,但是也是目前在這項法規內可以解讀的一種聲音。
新規雖規定移民局有權因為使用「公共負擔」而拒絕申請人的綠卡申請。
如果申請人不願因此被拒絕,可以在上繳最少8100元的擔保金來獲得綠卡。
這個8100美元是昨天新規中給出的最低標準。
但是對於多數人來說,8100元只是一個下限,如果移民局認為申請人未來成為「公共負擔」的可能性愈大,擔保金就可能愈高。
這個擔保金會根據移民的年齡、健康程度、金融資產和教育水平等各種原因對個人進行評估。
這筆擔保金的目的就是未來申請人若申請福利時,這部分錢就可以從這筆擔保金里出,而不占用「公民負擔」。
所以不少人表示:這就是拿錢換綠卡,值了!
這話說的確實也不差。
36和12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8100這個數字外,還有36和12也是這次新規中比較重點的數字。
新規規定:要確保申請綠卡前36個月內未使用新規中的公共負擔超過12個月。
所以對於想申請綠卡者要特別注意這兩個數字。
但是該政策只影響新規生效後提交綠卡申請的民眾,如果在新規生效前就已經提交了綠卡申請,則會按舊版標準考量。
目前已提交綠卡申請、仍在使用社會安全補助金、家庭急救金、Medicaid等絕大多數福利形式及糧食券的民眾,只需確保在申請前36個月內沒使用現金補助和Medicaid資助的長期照護服務超過12個月即可。
但如果新規生效後再申請綠卡,就要確保申請前36個月內未使用新規中的公共負擔超過12個月。
新規的公共負擔包括:除了此前規定的現金補助和依賴Medicaid資助的長期照護服務,新規中的公共負擔將社會安全補助金(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簡稱SSI)、家庭急救金(Temporary Assistance for Needy Families)、Medicaid的絕大多數福利形式及糧食券(SNAP)也包含。
哪些人受影響
總體而言,到10月15日新規正式實施,目前還有時間。
該規則適用於入境申請人,尋求將其身份調整為美國境內合法永久居民身份的外國人,以及持有非移民簽證並尋求延長逗留在同一非移民分類中的外國人,或者將其狀態更改為不同的非移民分類。
最終規則不適用於美國公民,即使美國公民與「公共負擔不予受理」的非公民有關。
該規則也不適用於國會豁免的外國人,例如難民、政治庇護者、持有特殊移民簽證的阿富汗人和伊拉克人,以及某些非移民販運和犯罪受害者,如根據「暴力侵害婦女法」申請的個人,特殊移民少年,或國土安全部確定已獲豁免的人。
任何外國人在美國武裝部隊入伍,或為現役,或為儲備役,也不受新規影響,國土安全部也不會考慮這些軍人的配偶和子女領取公共福利的因素。
該規則進一步規定,國土安全部不會考慮兒童(包括領養子女)所獲得的公共福利,這些兒童將根據相關法規獲得美國公民身份。
另外,國土安全部只會考慮申請人為其利益而直接收到的公共福利,只視申請人本人為公共福利申請的受益人,不會將代表他人收取公共福利的人,如法定監護人、授權委託人,或家庭的一個或多個成員,視為公共福利的受益人。
關於此法案的更多細則,明天川普政府會有更為詳盡的細則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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