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什麼職責

2023-12-05     法妞問答

原標題:遺產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什麼職責

被繼承人訂立遺囑後,由遺囑繼承人來繼承遺囑。而遺產一般是由管理人進行管理的,如果是遺囑繼承的,遺囑執行人為遺產管理人,遺產管理人有一定職責,那麼民法典的遺產管理人的職責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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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什麼職責

律師解答:

遺產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清理遺產並製作遺產清單;

2、向繼承人報告遺產情況;

3、採取必要措施防止遺產毀損、滅失;

4、處理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

5、按照遺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分割遺產;

6、實施與管理遺產有關的其他必要行為。

律師補充:

繼承人有以下權利及義務:

1、繼承人有接受繼承和放棄繼承的權利。繼承人是否接受繼承,是法律賦予的權利。

2、繼承人有取得遺產的權利。沒有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自繼承開始便可以取得已死亡的被繼承人的財產。

3、繼承人有請求分割遺產的權利。遺產被幾個繼承人同時繼承,如經其中某一繼承人的請求,那麼可以將遺產予以分割。當然,分割遺產不得侵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

4、繼承人有管理遺產的權利和義務。尤其是那些實際占有遺產的繼承人,在遺產分割以前應認真管理遺產。

5、執行遺囑的權利義務。

6、償還被繼承人債務的義務。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債務以他的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另外,附義務遺囑繼承或遺贈,如義務能夠履行,而繼承人、受遺贈人無不正當理由不履行,經受益人或其他繼承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義務那部分遺產的權利,由提出請求的繼承人或受益人負責按遺囑人的意願履行義務,接受遺產。

【法律法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條 遺產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清理遺產並製作遺產清單;

(二)向繼承人報告遺產情況;

(三)採取必要措施防止遺產毀損、滅失;

(四)處理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

(五)按照遺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分割遺產;

(六)實施與管理遺產有關的其他必要行為。

周建峰律師簡介

專職律師,有豐富的辦案經驗。擅長婚姻家庭、債權債務、人身侵權類、合同糾紛等領域的法律事務。周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始終秉承坦誠相待、盡職盡責的執業理念,受到當事人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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