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事】債權人和債務人街頭打作一團,為1800元雙雙被拘十日

2019-11-05     黃石網警巡查執法

來源:強哥說警事


「警察同志,他欠我錢不還,還打人」10月15日下午,大冶市公安局東嶽路派出所民警巡邏至公園路段時接到兩名男子報警。


當日15時許,報警男子郭某興(男,50歲,下陸人)在公園閒逛時,恰巧遇到幾年前找自己借了錢一直未還的網友鄒某(男,27歲,劉仁八人)。

多年苦尋不遇的郭某興當即上前質問「正正好,一直沒有找著你,今天碰著你,欠我的錢怎麼辦?」


「沒有錢。」鄒某的回答倒也十分乾脆。


見郭某興不信,鄒某拿出手機微信給他看餘額,見裡面只有一元錢。郭某興拿著手機核對,邊對鄒某說「見你一次不容易,向你身邊女朋友借錢還我也行。」


鄒某聽後覺得非常沒有面子,惱怒之下讓郭某興還其手機離開。郭某興拿著手機不還,兩人遂發生口角扭打在一起,你一拳我一腳,打的不可開交。

打鬥中,鄒某拿起附近的一根木棍抽打郭某興,郭某興順手回擋,手中的手機螢幕當場碎裂致使郭某興手指流血。


隨後兩人拿著木棍互相抽打,直至身邊的朋友極力勸阻才停下。


此時,東嶽路派出所民警巡邏途經該路段,兩人連忙上前報警,民警當場將兩人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


經了解,2014年,郭某興通過手機QQ群結識了鄒某,兩人相聊甚歡,並經常線下相聚AA制吃飯。某日,鄒某主動找郭某興借錢,想著兩人已經見過多次了,郭某興不疑有他,借了300元給鄒某。


當晚,鄒某就去到網吧玩百家樂網絡賭博,沒有賭本的他又又向郭某興提出借1500元錢,且承諾用手機抵帳。郭某興當時未答應,後鄒某稱一周之內一定還欠款,郭某興這才借了錢。可一周過後,鄒某毫無還錢的意向,還錢一事一拖再拖,鄒某人也了無音訊失去了聯繫。


郭某興曾多次聯繫鄒某追問欠款事宜,鄒某躲而不見,甚至退群,令郭某興惱火不已,直到10月15日的「偶遇」才引發了兩人互毆。

目前,涉嫌毆打他人的郭某興、鄒某均被大冶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200元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2VaJOm4BMH2_cNUg6uE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