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北省追逃辦統籌協調下,經雄安新區追逃辦和雄縣監委紮實工作,在公安機關大力支持配合下,成功將職務犯罪嫌疑人劉同樂緝捕歸案。
劉同樂,男,1964年7月出生,原雄縣煙草公司業務科科長,涉嫌挪用公款罪,1998年2月潛逃。
劉同樂在潛逃25年後被緝捕歸案,再次證明「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彰顯了黨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堅定決心和必勝信心。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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