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犯案到伏法,勞榮枝的27年

2023-12-18     灼見

原標題:從犯案到伏法,勞榮枝的27年

Dec.

18

灼見(ID:penetratingview)

「大快人心,給七位亡靈一個交代,(這一刻)等了太久。」

4座城市、6個家庭、7條生命、20多年逃亡,這些詞都與勞榮枝的人生相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死刑覆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勞榮枝死刑。2023年12月18日上午,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勞榮枝執行了死刑。

從1996年7月首起案發,到2023年12月18日勞榮枝被執行死刑,這起跨世紀複雜大案已歷經了二十七年。

01

犯案

勞榮枝生於1974年,原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學教師。1996年至1999年期間,勞榮枝跟隨其當時的男友法子英先後在南昌、溫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綁架、搶劫、殺人案件,因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嚴重,震驚全國。

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獲,並於同年11月18日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同年12月28日被執行死刑。

逃亡20年後,勞榮枝於2019年12月在福建廈門落網。

江西南昌案:

「不如一把火燒了這個家」

1996年6月,勞榮枝與法子英來到江西省南昌市租住。勞榮枝化名「陳佳」在南昌市某夜總會做陪侍小姐,並與法子英共同確定了被害人熊某為作案對象。

同年7月28日中午,勞榮枝打電話將熊某誘騙至其租住處。事先躲藏在室內的法子英持刀出現並威脅熊某,勞榮枝和法子英共同將熊某手腳捆綁,從熊某身上搶走金項鍊、手錶及家房門鑰匙等財物,並威逼其說出家庭住址。

其間,法子英將熊某殺害。當日晚上,法子英帶著勞榮枝前往熊某家,用此前拿到的鑰匙打開了家門,先後將熊某妻子、女兒殺害,並搶走財物。

庭審現場,她在接受公訴人訊問時表示:「是我帶熊某進入出租屋,綁了手腳。去過熊家兩次,第一次是認門,第二次是找熊某妻子要錢。法子英拿刀指使我去翻財物,他自己拿手錶、戒指、項鍊這類東西。」

此前勞榮枝的訊問筆錄中,曾四次提到「不如一把火燒了這個家」「我沒有考慮到後果,只是想消滅掉指紋」等話語。

庭審中,檢察官出示相關證據時,勞榮枝對此辯解稱,關於多次在偵查機關「放火」的供述,自己是受其他案件影響,且在庭審最後階段承認自己說過一次「放火」,其他是隨口潤色的。勞榮枝否認自己參與殺害熊某,表示自己沒有主觀惡意更沒有預謀,當日是熊某主動聯繫她。

勞榮枝曾供述,為了保險起見,她讓法子英剪斷了熊某和其對門鄰居家的電話線。

浙江溫州案:

法子英持刀威脅受害人,勞榮枝協助捆綁手腳

庭審披露,1997年9月,勞榮枝與法子英來到浙江省溫州市,二人繼續採用前述作案方式,勞榮枝在KTV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對象,並確定同為「坐檯女」的梁某為目標。

同年10月10日,勞榮枝與法子英以租房為名來到梁某住處。進入房間後,法子英持刀威脅梁某,勞榮枝用電線、布條等物將梁某手腳捆綁,搶得手錶一塊及手機等財物。

二人並不甘心,又逼迫梁某打電話騙另一被害人劉某清(KTV領班)過來。二人使用同樣手段,搶得手機一部,並逼迫其交出銀行存摺及密碼。

之後,法子英留在現場,勞榮枝攜帶搶得的手機及存摺去取錢,共取出2.5萬餘元。勞榮枝打電話通知法子英錢已取出。然後,法子英將梁某、劉某清殺害。二人事後到約定地點一起逃離。

來源:警視窗

江蘇常州案:

勒索成功後勞榮枝攜帶財物逃離作案現場

江蘇常州的這起搶劫案,是檢察機關認定的四起犯罪事實中唯一一起被害人倖存的案件,其他三起案件的被害人均已死亡。

檢察機關起訴書顯示,1998年夏天,勞榮枝和法子英來到常州市租住。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對象。

某晚,勞榮枝誘騙被害人劉某至其租住地,事先躲藏在室內的法子英持刀威脅劉某,並刺破劉某胸口。勞榮枝用事先準備好的鐵絲將劉某捆綁在扶手椅上,二人對劉某進行人身控制並以剝奪生命相威脅向其勒索財物。

其間,法子英離開現場欲將劉某停在樓下的汽車挪走,勞榮枝在單獨看管劉某期間,再次對其威脅。在取得劉某放在汽車內的人民幣5000元之後,二人逼迫劉某打電話給其妻子索要財物。

次日上午,劉某打電話給妻子要求其將家中所有現金帶到指定地點。二人商議由勞榮枝到指定地點將劉某妻子帶回出租房,如勞榮枝未按時歸來,法子英則將劉某殺害。

隨後,勞榮枝將劉某妻子帶回,並索得人民幣7萬元。取得財物後,勞榮枝和法子英亦將劉某妻子捆綁,二人先後離開現場。

公訴人在庭審時介紹,這起犯罪事實中,被害人之所以倖存,是因為在劉某妻子苦苦哀求下,法子英放棄了加害行為。而當時的勞榮枝已經攜帶財物逃離作案現場。

對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勞榮枝辯解稱,自己從來不主動約任何客戶,劉某是法子英選定的,並表示想要在常州好好生活。

安徽合肥案:

對殷某及「小木匠」的死亡承擔刑事責任

1999年6月,勞榮枝化名「沈凌秋」在合肥市歌舞廳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對象。

同年7月22日上午,勞榮枝將被害人殷某誘騙至租住處,法子英持刀威脅殷某,勞榮枝則用繩子將殷某手腳捆綁。

之後,二人將殷某關進鋼筋籠內,並用布條、鐵絲將殷某手腳捆綁於鋼筋籠上。為逼迫殷某儘快交付財物,法子英當場威脅殷某要殺一個人給他看。

當日中午,為存放屍體,勞榮枝購買了一台舊冰櫃放於租住處客廳。隨後,勞榮枝看守殷某,法子英外出將正在找活乾的木匠陸某騙至租住處並殘忍殺害,展示給殷某,後將陸某的屍體放入冰櫃。勞榮枝同法子英一起將冰櫃推至次臥。

當天21時許,殷某給妻子打電話要求其準備錢與法子英見面,並按勞榮枝和法子英要求寫了兩張字條,勞榮枝在字條上添加了「少一分錢我就沒命了」「他的同夥一定會讓我死的比剛才那個人還快」等內容。

之後,法子英來到殷某家,向殷某妻子索要錢財。殷某妻子以籌錢為由讓其在家中等待,隨後外出報警。當日,法子英被公安機關抓獲。

同年7月28日,殷某和陸某的屍體在法子英和勞榮枝的租住處被公安機關發現。對此,勞榮枝辯稱自己不記得買冰櫃的事實,並稱法子英殺害陸某時,她和殷某在臥室,並不知情,但檢察機關出示的相關證人證言對買冰櫃情節均有證實。經現場勘查,勞榮枝所在臥室與陸某被殺害的廚房距離僅3.1米。

資料圖:勞榮枝(南昌中院供圖)

02

逃亡

七名被害人的死亡不僅摧毀了數個家庭,更給被害人親屬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傷害:

被害人熊某的母親在案發當年因承受不了兒子一家三口慘死的打擊病逝;

被害人張某的姐姐獨自贍養、照顧癱瘓在床的父母十餘年;

被害人陸某的妻子是一個農村婦女,沒有經濟來源,喪失了家庭唯一的「頂樑柱」,獨自艱辛撫養三個年幼子女……

時至二十餘年後的今天,因為勞榮枝等人的犯罪行為,籠罩多個被害人家庭的巨大陰影仍然無法消除。與法子英在一起時,在當地人眼中,法子英只是個「混混」,勞榮枝後來也被戲稱為「大哥的女人」。

1999年7月,法子英被公安機關抓獲,勞榮枝則逃走從此失去蹤影20年。

被通緝後,勞榮枝一直隱姓埋名,逃避偵查,以多個假身份在多地流竄,最後落腳福建廈門。在廈門,勞榮枝變成了「雪莉」,變成了酒吧招貼畫上的女郎,在燈紅酒綠,觥籌交錯中,她似乎過上了「正常」的生活。

勞榮枝的廈門男朋友表示,兩人交往期間,勞榮枝總是對自己的過去一帶而過。勞榮枝注重衣著外表,喜歡彈鋼琴、畫畫,在酒吧維繫客人有自己的方式,因此客人非常多。

勞榮枝家屬委託律師周兆成告訴記者,他在代理案件的過程中,通過走訪勞榮枝身邊人了解到,勞榮枝在朋友眼裡聰明、為人開朗,在酒吧賣酒的時候,對客戶非常熱情,客人很多。

2019年年底,勞榮枝被廈門警方從商場帶走時很平靜,她謊稱自己名叫洪葉嬌,是南京人,但馬上被警方識破了。她沒再掙扎逃跑,還對著警方的鏡頭露出了微笑。

03

受審

2020年12月21日,勞榮枝案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逃亡20年之久的勞榮枝坐在被告席上,卻從頭至尾扮演著受害者的角色。

南昌市檢察院公訴意見書認為,被告人勞榮枝與法子英屬於共同犯罪,為系列犯罪主犯,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其主觀惡性極深,應當承擔故意殺人罪、綁架罪、搶劫罪相應刑事責任。

開庭伊始,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勞榮枝立即表示對指控罪名「不認可」,稱自己也是受害者,參與作案是遭到法子英的脅迫,並將許多事情推到已經被處決的法子英頭上。

勞榮枝描述自己是一個「心智停留在21歲的人」,極其簡單、依賴別人。連出去租房都會被別人騙錢。「你們可能不理解我為什麼不逃跑,我那時候太單純了。」

資料圖:一審公開宣判(南昌中院供圖)

勞榮枝說,法子英起初對她不錯,每次見面都給她帶點小禮物。剛出去時幫她洗衣做飯,但沒多久法子英就露出「真面目」。

她形容法子英是「扭曲」、「殘暴」的人。勞榮枝回憶,法子英強迫她發生關係,即使在她打胎、小產當天也不顧她的身體狀況;他不允許別的男人對勞榮枝好,多說幾句話就要被法子英打罵。

在重慶時,法子英出去打麻將時會把她鎖在家裡,還經常對她施暴,大喊大叫,掐她的脖子,用拳頭打她的頭。她的頭骨都凹陷一塊,腿上也常年是淤青的。

針對公訴人對溫州、常州和合肥案件的指控,勞榮枝也有異議。她承認自己在這三起案件中配合了法子英,比如在溫州案中陪同受害人取錢。也承認作案中所得贓款被兩人一起花掉了,但她仍然堅持,這些都是在法子英脅迫下進行的。「他對我的傷害比對受害人還大,我不是故意的,請原諒我的自私,當時我只想活,希望媒體不要妖魔化我。」

後來,她對公訴人說,看到法子英被抓時覺得為民除害了。

然而,結合勞榮枝多份在偵查機關的供述和其當庭供述來看,她對自己受脅迫的辯解邏輯充滿了矛盾。這些都被檢方一一指出:

勞榮枝一方面稱法子英對她沒有人道,飽受折磨,另一方面又說法子英接她上下班,家裡洗衣、做飯的活都是法子英干,自己不會做飯;

一方面說法子英對靠近自己的人施暴,另一方面又說法子英逼迫自己去坐檯;

一方面說自己在犯罪過程中不知道殺人,甚至稱法子英為保護自己,讓自己在作案後先走,另一方面又說自己和家人受到法子英死亡威脅;

一方面稱自己是受害人,希望法子英早點被抓,另一方面在與法子英三年共同生活共同犯罪過程中,沒有採取任何措施阻止犯罪,法子英落網後不是及時投案,澄清事實,反而隱姓埋名,四處潛逃。

「我撒了很多謊,我想坦坦蕩蕩做人,做一個好人,我想贖罪。我不屑於做這些事情,我瞧不起通過不正當手段掙錢的群體。」勞榮枝在庭審時多次提到自己有很多工作機會,有賺錢的能力,說自己不屑於用搶劫來的錢。

而事實是,她每次劫財先走,與法子英共同以犯罪所得為生,在合肥事實案發後曾去重慶找法子英。據勞榮枝供述,重慶被他們當做「大本營」,在重慶不會作案。

「你有機會逃走嗎?」法庭上,公訴人和民事訴訟原告律師都曾這樣問過勞榮枝,她的回答是肯定的:「有。」

在與法子英共同實施犯罪的三年時間裡,勞榮枝擁有無數逃離的機會,但她還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繼續與法子英配合實施犯罪。

因此,檢方認為,勞榮枝作為一個心智正常、行動自由、經濟獨立的成年人,所謂受脅迫實施犯罪的辯解,不論從事實和證據上還是從常識常理常情上來看,都無法成立。

勞榮枝不構成脅從犯而是共犯,和法子英一樣具有主犯地位。

04

宣判

2021年9月9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勞榮枝被判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罪,決定執行死刑。

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一審宣判後,勞榮枝提出上訴。

2022年8月18日至20日,案件在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庭審十分激烈,一共耗時3天。

2022年11月30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一審死刑判決。

據澎湃新聞報道,庭審後,參加旁聽的勞榮枝二哥勞聲橋表示,勞榮枝當庭表示不服判決,要進行申訴。有參加庭審的記者稱,審判長宣讀後問勞榮枝需不需要法律援助,勞態度非常囂張表示「很失望」。

05

伏法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死刑覆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勞榮枝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在覆核期間,依法訊問了被告人。

勞榮枝委託了辯護律師為其辯護,辯護律師查閱了卷宗材料,會見了被告人,提交了辯護意見。最高人民法院認真聽取並審查了辯護意見,充分保障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勞榮枝送達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勞榮枝向被害人親屬表達歉意。

2023年12月18日上午,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勞榮枝執行了死刑。

從2020年法院受理勞榮枝案,到2023年12月18日勞榮枝被執行死刑,案件整個審理核准過程歷時三年多。

這起跨世紀複雜大案,從1996年7月首起案發至今,已足足歷經了二十七年。

得知勞榮枝伏法的消息,被害人「小木匠」的妻子表示,「大快人心,給七位亡靈一個交代,(這一刻)等了太久。」

— THE END —

本文選自中國新聞網(cns2012),綜合自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中國新聞周刊、中新網此前報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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