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8月1日起,銀川將施行衛生健康行業誠信「紅黑名單」制度

2019-07-30     銀川廣播電視網

7月30日,記者從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了解到,8月1日起,銀川市將正式施行《銀川市衛生健康行業誠信「紅黑名單」制度(試行)》(以下簡稱《制度》),醫療衛生機構、醫護人員如果受到罰款以上行政處罰的,應予納入不良信息記錄,出現較為嚴重失信行為、嚴重失信行為必須納入不良信息記錄。

收受藥品耗材回扣、套取騙取醫保基金

開大處方等都將列入黑名單

根據《制度》,衛生健康行業誠信「紅名單」的對象是遵守法律法規、規範誠信執業、踐行行業文明,受到市級或以上行政機關、社會團體表彰或獎勵,行業內具有示範帶頭作用,對衛生健康誠信建設有積極推動作用的醫療衛生機構、醫護人員。「黑名單」的對象則是經查實存在違反法律法規、不履行法定義務、違背誠信守諾原則、弄虛作假、侵犯患者合法權益等失信行為,並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醫療衛生機構、醫護人員。

根據行為性質、情節、社會危害後果等,失信行為分為一般失信行為、較為嚴重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其中,失信行為情節輕微,並主動消除社會影響,達到當事人諒解的,為一般失信行為。而一旦醫療衛生機構、醫護人員有下列五類行為之一的,就屬於嚴重失信行為:

(一)醫療衛生機構、醫護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受到行政機關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業、吊銷(暫扣)執業證書(許可證)等被主管部門認定為重大行政處罰的;

(二)醫療衛生機構、醫護人員發生重大醫療(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的;

(三)醫療衛生機構、醫護人員因侵權、違約行為損害患者合法權益,被人民法院判決承擔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責任,或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或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

(四)醫療衛生機構、醫護人員收受藥品耗材回扣、開單提成、套取騙取醫保基金、亂收費、收受紅包、開大處方、過度檢查等違反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

(五)醫療衛生機構、醫護人員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需要納入嚴重失信名單管理的。

嚴重失信行為必須納入不良信息記錄

讓失信違法者一處違規、處處受限

一般失信行為可不納入不良信息記錄,但受到罰款以上行政處罰的應予納入,較為嚴重失信行為、嚴重失信行為必須納入不良信息記錄。按照依法公開、客觀及時、公平公正的原則,誠信信息或不良信息應當通過銀川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銀川、銀川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衛生健康行業誠信「紅黑名單」的形式予以公布。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開展衛生健康業務合作或參加衛生健康相關活動時,有權查詢醫療衛生機構、醫護人員信用信息,以降低信用風險。

同時,鼓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銀川市及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舉報、提供衛生健康經營服務失信侵權等信息線索。

銀川市衛生健康委根據醫療衛生機構、醫護人員的基本數據,結合衛生健康行業誠信「紅黑名單」,建立衛生健康經營服務信用檔案。對列入衛生健康行業誠信「黑名單」的醫療衛生機構、醫護人員,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採取列入日常監督檢查或者抽查重點名單範圍、提高監督檢查頻次等措施,實施有效監管。同時納入積分制管理和年度校驗,列入「黑名單」的醫療衛生機構在年度校驗時,根據情節扣除總分的10%—30%。對列入衛生健康行業誠信「黑名單」的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將整改結果列於相應的不良信息後,供社會監督。

此外,銀川市及各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在開展資格認定、政府採購、評先評優、品牌培育、信用評級或其它與衛生健康活動相關的申請受理時,應當查閱衛生健康行業誠信「紅黑名單」並作為參考,針對守信和失信行為,研究制定相應的激勵和約束措施。

銀川市衛生健康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要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不誠信、不守法行為「廣而告之」,讓失信違法者一處違規、處處受限,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為誠信守法的醫療衛生機構、醫護人員樹立「金子招牌」,使其在公平競爭中處處受益,不斷成長壯大。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1fFVR2wB8g2yegNDkD4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