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有變!近期或將多兩筆錢

2024-09-04     揚州晚報

涉事司機已被批捕!家屬發聲

上班的小夥伴注意

9月、10月的工資計算中

可能要加上兩筆錢

加班工資最高翻3倍

第一筆:假期加班費

中秋節:9月15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如果這幾天單位沒有安排放假,員工在此期間有加班的,公司需要按照法定假期計發加班工資。

假期加班費如何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明確規定,工作日超時加班工資不低於1.5倍、休息日加班工資不低於2倍、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不低於3倍。

在中秋節期間加班的:

9月17日(中秋節):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9月15日至16日: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在國慶節期間加班的:

10月1日、2日、3日: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10月4日至7日: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在調休日加班的:

調休日屬於工作日: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第二筆:假期過節費

福利待遇中,除了標配的五險一金,過節費也成為應聘者關心的「加分項」。

目前不少公司員工福利健全,逢年過節都給員工發放過節費,9月、10月有需要發過節費的企業要注意在工資核算中加上這筆錢。

1.過節費是強制發放的嗎?

國家法律不干涉過節費發放,完全由用人單位自己決定是否發放。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法定節假日休息的,用人單位依法支付工資即可,同時單位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決定是否在節假日給員工發放過節福利。

2.過節費需要扣個稅嗎?

《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明確,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單位在節假日發放給勞動者的過節費屬於津貼和補助,應該納入工資總額,在稅前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

加班工資屬於勞動報酬

因此

安排職工加班

必須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不得以實物或過節費來沖抵

來 源丨江蘇工會

編 輯丨張婷婷 校 對丨王海艷 初 審丨劉 雷 復 審丨古洪慶 終 審丨李文峰 部分內容或圖片來源於網絡, 請作者及時聯繫我們,以便發放稿費。 點轉發周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1a043d0250fce032fdbbc305e9d59c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