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團高管鮑某某被指控性侵養女一案,引起廣泛關注,就在眾人坐等事件處理結果之際,嫌疑人鮑某某的姐姐突然發聲,很肯定地稱弟弟和受害人小芳不是養父女關係,還說女孩和自己媽媽,曾去過鮑某某的老家見他父母。在被問及不是父女關係,是戀人關係嗎?鮑某某的姐姐卻狡猾地不否認,直言等警方通報。
據了解,鮑某某與小芳母親在2015年4月認識,並在11月以"養父"身份帶小芳到北京入學,就在同年12月,據小芳稱,鮑某某在天津對其進行了第一次侵犯,那時她剛滿14周歲。2016年初,小芳在網上諮詢了醫生,才意識到自己被強暴了,於是鼓起勇氣去報案,然而之後卻不了了之。接下來的幾年中,鮑某某在公司里一路高升,而小芳則被他軟禁在山東煙台某公寓中。
直到2019年4月,忍無可忍的小芳選擇了自殺,自殺未遂後在煙台報案。但因犯罪證據不足,被撤銷案件。直到2019年10月,小芳在代理律師的幫助下,由檢察院監察,警方對此再次立案。2020年2月時,小芳再次尋求所在地南京警方的幫助,於近日,鮑某某性侵養女小芳的事件在全網披露,受到輿論的極大關注。
整個事件歷時近5年時間,從各方面看,鮑某某姐姐突然拚命否認兩人的父女關係,這種說法雖然沒有事實依據,但不得不說太心機、太高明了,有為鮑某某擺脫倫理犯罪的嫌疑。
可是,換一個角度來看,在小芳第一次被鮑某某性侵時,她還只是一個14歲的小女孩,即便是到今天,算下來小芳也不過19歲而已。在小芳14歲到18歲的這四年時間裡,身為未成年少女的她被鮑某某禁錮性侵,長期處於半失學的狀態,在小芳還是未成年人期間,年齡原因使她不可能與鮑某某確立戀愛關係。而鮑某某的行為卻完全超出一個正常成年男子的所作所為,已構成對小芳合法權益的嚴重侵害。
再者,鮑某某還有律師執業資格,從事法務工作多年,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在鮑某某的社交平台上,可以看出之前,他曾就14歲的幼女被侵犯之後,什麼樣情況下會被輕判做出過詳細的分析。而十分巧合的是,小芳正是在剛滿14歲這年遭到他的侵犯,可見鮑某某預謀已久,就連怎麼為自己逃脫罪責都研究得非常透徹。
事情曝光前,鮑某某一直以養父身份,"照顧"小芳,平時的稱呼也是"爸爸"和"女兒",如今醜聞被爆出後,鮑某某家人卻跳出來極力否認父女關係,還試圖引導輿論認為他們是戀人關係。一方面是狗急跳牆想為鮑某某的不倫行為脫罪,一方面也是在試圖鑽法律的空子,因為小芳已經成年,如果不能提取到強有力的證據,將對無法對他進行重判。可見,在這起"養父性侵案"中,鮑某某與其家人藏了重大心機,這家人的手段真的太高明了。
然而,從受害女孩小芳的口中,我們能夠得知,她對事件的發生細節有詳細描述,而且還保留有部分如聊天記錄等證據,在詢問遭遇時,人也非常敏感和脆弱,如驚弓之鳥,這也是女性遭受侵犯之後的應激反應之一。
況且,當時正處於未成年學齡期的她,如果不是遭遇非人待遇,怎麼會好端端地一再報警,求助社會各界人士的幫助呢?
所以,此案中,鮑某某具有重大犯罪嫌疑,如今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如果最終鮑某某作為養父,性侵未成年養女的證據確鑿,事實成立,那麼,相信法律一定會嚴懲這種知法犯法之人,還受害多年的女孩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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