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利好!美國新生學簽申請日期延長至開學前365天!

2023-02-24     艾迪留學官方站

原標題:留學利好!美國新生學簽申請日期延長至開學前365天!

要赴美留學的同學注意啦!

美國國務院領事事務局網站中關於學生簽證申請的信息有重要更新!

新生的學生簽證(F和M)的簽發日期從原來的課程開始前120天內更改為365天內,這意味著赴美學子們將有更多的時間準備簽證申請!

還需要注意的是:最早只能在課程開始前30天持學生簽證入境美國。

還等什麼,收到I-20表格後,趕快開始你的學生簽證申請吧!

下面跟小編一起來詳細了解下美國學生簽證申請注意事項!

美國學生簽證類型

# F-1簽證

這是最常見的學生簽證類型。如果你希望在獲得美國政府承認的學校(包括獲得認證的美國大學或學院、私立中學或獲得批准的英語學習項目等等)就讀,應申請F-1簽證。

# M-1簽證

如果你希望在美國的非學術或職業教育機構進行學習或培訓,應申請M-1簽證。

何時申請

新的學生簽證(F和M)可在學校課程的開始日期前365天內簽發。我們鼓勵學生簽證申請人在收到I-20表格後,儘快提交簽證申請及安排簽證約見。

30天規定:所有獲得F或M學生簽證的人請注意,美國國土安全部的法規規定所有新生只能在I-20表格上所列的課程報到日之前30天內才會被准許入境美國。在規定期間前提早赴美的簽注證持有人有可能會在入境口岸被拒絕入境。

在您安排行程前往美國時,請慎重考慮該日期。若您I-20上記載的課程開始日已經過期,或您將無法在該日期前到達美國,請要求您的學校在SEVIS系統里更改該日期。

請注意,365天及30天的規定不適用於繼續就讀的學生。續讀生可以在任何時期申請新的簽證,只要他們一直維持在美國的身份並且被登錄在SEVIS系統里的記錄是有效的即可。續讀生也可以在課堂或課程開始前的任何時期入境美國。

申請材料

如需申請F類或M類簽證,應繳納申請費(160美元)並提交下列材料:

非移民簽證電子申請表(DS-160)。如需有關DS-160的更多信息,請訪問DS-160網頁。

前往美國旅行的有效護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預定停留期至少六個月(享受豁免的特殊協議國除外)。如果護照中包含的人數多於一人,則每個簽證申請人都需要提交單獨的申請。

一張在最近六個月內拍攝的2英寸x2英寸(5.1厘米x5.1厘米)照片

如果簽證獲發,可能還需繳納一筆簽證互惠費,具體情況視申請人的國籍而定。如需了解簽證互惠費的應用範圍及其金額,請訪問美國國務院網站。

美國學校或項目提供的I-20表

除上述材料以外,申請人還應出示面談預約單,證明您已從這一服務渠道預約面談。您還可以向簽證官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

申請步驟

Part.1

完成非移民簽證電子申請表(DS-160)。

Part.2

繳納簽證申請費。

Part.3

預約面談。要預約面談,需提供以下三條信息:

護照號碼

簽證申請繳費收據上的編號

DS-160確認頁上的十位條形碼編號

Part.4

完成非移民簽證電子申請表(DS-160)。

Part.5

請按照約定的時間到使/領事館進行面談。請隨身攜帶一份預約單列印件、DS-160確認頁列印件、一張最近六個月內的近照以及所有新舊護照。如缺少上述任何材料,申請將不予受理。

家屬

如果配偶或21歲以下未婚子女希望在簽證主申請人留美期間前去陪伴或團聚,應申請F類或M類衍生簽證。我們目前尚未推出針對F類或M類簽證持有人父母的衍生簽證。

如果家屬沒有與簽證主申請人一起在美國居住生活的計劃,只是希望利用假期探訪,也可以申請針對遊客的(B-2)簽證。

配偶和家屬不得以F類或M類衍生簽證的身份在美國工作。如果您的配偶/子女希望在美國工作,必須申請相應的工作簽證。

有家屬陪同的申請人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申請人與其配偶和/或子女的關係證明(例如結婚證和出生證明);

我們建議家庭成員同時申請簽證,如果配偶和/或子女出於各種理由必須在以後單獨申請,則家屬屆時應攜帶學生簽證持有人的護照和簽證複印件以及所有其他必要文件。

其他信息

# 選擇性實習(OPT)

F-1簽證持有人在完成畢業的所有課程要求(不包括畢業論文或同類規定)或完成所有要求後,可以申請12個月以內的選擇性實習。OPT與學生的學業是相互分離的,OPT時間通常不會反映在學生的課程或學習安排中。學生為OPT申請F類簽證時,可出示其I-20表,而其上指明的原學習結束時間可能已過期。

但是,上述I-20表必須由學校指定管理人員標註相關內容,表明學校同意學生參加超出常規學習周期截止時間的OPT項目。此外,該學生還必須提交材料來證明USCIS已批准其實習項目或正在申請,出示工作許可證或標註他/她正在申請OPT項目的I-797表均可。

# 學習中斷後學生簽證的有效性

如果學生在美國境外停留時間或停課時間超過五個月,則返校時必須重新申請F-1或M-1學生簽證,詳細說明參見官網。

# 在美國境內的學生

根據美國移民法,如果學生(F-1或M-1)在轉校或轉項目後五個月內還未重新開始上課,將喪失其身份。一旦喪失身份,除非USCIS予以恢復,否則學生的F類或M類簽證也會失效,從而無法重返美國。如需更多信息,請訪問USCIS網站,詳細了解與恢復身份相關的I-539(申請延長/更改非移民身份)表。

# 學生在離境之後重返美國

如果學生中斷學習離開美國的時間超過五個月以上,將喪失其F-1或M-1簽證身份,除非其海外活動與課業相關。出發前,學生們最好事先與學校的指定管理人員溝通,確定其海外活動是否與課業相關。

如果返校學生在入境口岸向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邊檢員出示仍在使用期內的F-1或M-1簽證,而事實上其中斷學習離開美國的時間已經超過五個月,CBP邊檢員將以缺乏有效非移民簽證為理由拒絕該學生入境。

與此同時,CBP還會要求取消其入境申請並註銷其簽證。因此,為謹慎起見,如果學生離開美國從事非課業相關活動的時間超過五個月,在準備返校之前最好到使/領事館申請新簽證。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1951bf9485ceec1578bc70a99b9037e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