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是知識的萌芽」,但好奇心只有運用在恰當的追求上才值得提倡,如果是好奇他人的私生活進而發展出強烈的窺私慾望,採取違法犯罪手段滿足自己,就令人唾棄了。
現實中有這樣一批品格卑劣追求低級之人,熱衷於窺私也熱衷於傳播,甚至不惜為牟利鋌而走險去踩《刑法》的雷區,結果自然是坑自己,對於一般人來說,當發現自己的隱私權受到侵犯時首先應該想到的就是用法律武器來維護權益,羞恥感什麼的都可以往後放。
2018年北京的張先生就經歷了一番劫難,他怎麼也想不到一次尋常的旅遊竟然會導致那麼嚴重的後果,只因住進酒店時沒仔細檢查下房間,不久後他便發現自己與女友的隱私被人掛到網上引起了圍觀,張先生差點崩潰,怒而選擇了報警。
張先生和女友戀愛了一段時間,感情一直甜蜜,趁著放假準備去蘇州遊玩,也好增進下感情和了解,都說「上有天堂下有蘇杭」,對這次出行二人充滿了期待,到了蘇州後便住進預先訂好的某酒店情侶房間,這個房間的布置充滿了自然的氣息,牆上有綠植布景,是他們所喜歡的風格。
白天小情侶出門遊玩,賞遍風光,晚上就回到酒店休息,在蘇州度過了非常愉快的三天,景美人美,酒店提供的住宿環境和各種設施也都很不錯,小情侶雖然玩得很累,心理卻十分滿足,高高興興地來又高高興興回北京去了,但只過了一個月,張先生就再次殺回蘇州。
這次他不是來游賞風景的,而是來報案的,派出所的民警聽張先生說完後便隨他一起趕往酒店進行調查,酒店負責人見張先生滿臉憤恨的樣子,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張先生已經氣急指責酒店沒有保護好客人隱私了:為什麼我在這裡入住的視頻畫面,會流傳到「成人網站」上去?
張先生帶著民警找到自己之前入住的房間裡,極其肯定地說這個房間一定有隱藏著的針孔攝像頭,說不定其它的房間也有,他懷疑酒店在客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安裝攝像頭偷拍隱私。警方隨即對涉案的房間進行了細緻的排查,搜查了好幾輪,竟然毫無發現。
但張先生十分肯定,他表示,自己一個月前在這個酒店入住的視頻資料已經在某網站上有超過4萬多次的點擊量了。
原來,張先生在蘇州遊玩後便回到了北京,一個月後朋友給他發來消息和一個網站地址,在那網站上看到某酒店情侶入住的40分鐘視頻後,張先生直接崩了,因為這段視頻中的男女主角赫然就是她和女朋友,關鍵是臉也沒擋,所以熟人看到後便懷疑是他,直接發來提醒。
張先生的女友得知此事嚇得哭了起來,而張先生更多的是氣憤,他看得出那視頻明顯經過人為剪輯,必然是有人故意傳到網上,將小情侶在酒店房間的私密畫面作為吸引點擊的方式。
既然張先生提供了證據,警方自然要調查清楚,又一番搜查後,好不容易在極為隱蔽的綠植背景後找到了攝像頭,顯然安裝的人極其有心思,針孔攝像頭的電線從空調機接出來沿著裝飾物後的牆壁安裝,太不容易發現,在酒店其他的房間,警方也找到了同樣的針孔攝像頭。
張先生看著這些東西不禁後背一陣涼意,只是普通出行住了趟酒店,隱私竟然就被人傳到了網上。這種做法當然是違法的,情節達到一定程度還會構成犯罪。
根據兩高《關於辦理利用網際網路、移動通訊終端、聲訊台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YH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
以牟利為目的,利用網際網路、移動通訊終端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YH電子信息,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一萬次以上的,即可以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YH物品牟利罪定罪處罰。
如果點擊量達到以上規定標準五倍以上的,就屬於「情節嚴重」,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當然也不排除一些人不為牟利,只為了滿足自己的惡趣味故意傳播,這種行為達到規定情節可以構成傳播YH物品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類似偷怕、傳播案例層出不窮的原因大家第知道,有人想吸引關注,也有人想藉此牟利,更多人喜歡通過這種方式滿足自身的窺私慾,完全沒想到受害者的心情,在酒店、商場試衣間等地方都可能暗藏眼睛,即使是自己家裡的攝像頭也可能被破解,遭到直播。
所以不光在外面要留意檢查,家裡的密碼也不能設置得太簡單,進入比較私密的空間時要分外注意有小孔的地方,安裝有紅外線補光燈的攝像頭可以用手機檢測法,一些軟體也有利於排查,就如張先生遇到的這一事件,經警方調查並非酒店安裝,而是某犯罪團伙所為,如果酒店能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張先生也不至於被泄露隱私。
所以酒店也是要承擔責任的,雖然犯罪分子已經落網,張先生依然感到後怕,畢竟他選的酒店已經不便宜了,依然如此疏忽,和張先生一樣,大家在外面也免不了入住酒店、賓館之類的地方,這些地方往往偷拍行為泛濫,提高保護隱私的警惕心,檢查針孔攝像頭很有必要。
當然更不要主動為滿足私慾去做買賣相關器材、偷拍、製作、傳播他人私密的事情,如果為牟利如此,量刑會重得多,尤其若面向未成年人還得從重,違法犯罪是一定要付出代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