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一公司美女如雲,都開奔馳寶馬,警方一查真相不堪入目

2022-06-20     史家霸唱

原標題:2018年河南一公司美女如雲,都開奔馳寶馬,警方一查真相不堪入目

2020年,「打工人」成了一個網絡熱詞,熱度的背後反映了為生活奔波的人們內心一份自嘲心態。無論在哪家公司打工,大家的心愿無非是能維持生活,嘴上喊著夢想暴富,實際卻是明白過日子要腳踏實地才行,老老實實打工就罷,不切實際的夢少做。

但在2018年,警方卻發現位於河南鄭州的一家公司比較特別,這家公司不僅地段好,環境看著高大上,成員還都是高學歷的年輕人,美女如雲,主要管理人員都開奔馳、路虎和寶馬等豪車,在這家公司上班根本不用擔心房貸的問題,只要做到管理層,老闆都免費送房子。

至於買車,自然也不在話下,所以大家的工作積極性都很高,員工賺錢,老闆也賺錢,老闆買大別墅開名車,要多享受就有多享受,只是這個老闆太年輕了,他是個90後,公司也才成立一年而已就發展了100多個下級代理公司,讓他變身成功人士,簡直是商界頭號奇才。

要是能去這樣的公司「上班」,不就離成功很近了嗎?如果有這種想法就很危險了,因為去這家公司上班要付出一定的代價,有道是「事出反常必有妖」,警方發現這家公司的營利模式沒那麼簡單,一切還要從警方接到一名叫做王某的年輕男子報案開始說起。

2017年3月的一天,王某匆匆忙忙走進山東煙台的警局,他面色焦急,似乎遇到了什麼要緊大事,但警方詢問之下,王某卻只說自己的女朋友失蹤了,還拉黑了他的聯繫方式,想把她找回來,按理說小情侶鬧矛盾民警只能調和,但見王某吞吞吐吐,警方還是意識到他話沒說盡,果不其然,不一會王某就說出了報案的真實原因。

原來,王某此前在非洲工作,獨在異鄉為異客,十分孤獨,無數個夜晚他都難以入眠,實在難以忍受的他上網交友認識了在國內工作的美女小芳(化名),小芳的噓寒問暖關懷備至令王某覺得內心很熨帖,漸漸地,兩人聊出了男女的情意,確認情侶關係,王某打算回國便找小芳奔現。

豈料奔現未成就被一樁意外打斷了,某天,王某無意間跟女友小芳說起自己攢了筆錢,有3萬多,放銀行吧嫌利息太低,放其他平台自己又不懂,不知道該怎麼辦,小芳聽完便告訴他應該買個理財,自己所在的公司就是專門做外匯買賣的,你在網上就能操作,平台還有分析師幫你看著,比較保險。

王某一聽便心動了,他覺得拿錢去炒外匯和期貨讓錢生錢也不錯,再說既然是女朋友推薦的應該差不到哪去,這時王某還沒有意識到自己掉入了陷阱,他將錢投入平台還在女友指點下加入了分析師的群,群里不少人都表示跟著分析師賺了大錢,更讓王某深信不疑,於是錢一投再投,到最後徹底虧光了。

錢沒了,女朋友也沒了,被拉黑了聯繫方式的王某覺得不對,他仔細回想了下,頓時冷汗直流:難道自己遇上什麼殺豬盤了?於是王某回了國立即選擇報警,之所以最開始沒說實話是因為還對女友小芳抱著希望。

警方為王某的「痴情」感到哭笑不得,但也還是想辦法幫他聯繫上了小芳,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小芳到後立刻想息事寧人,主動表示願意掏錢彌補王某所有損失,只要警方不處理。這反而引人生疑,繼續訊問下,畢業沒多久的小芳撒謊撒不下去,將背後的團伙如實地交代。

根據她所說,警方很快便將位於煙台某商業大廈一家名為某某公司實為詐騙窩點的犯罪場所搗毀,抓獲16名犯罪嫌疑人,可這僅僅是個開始,在隨後調查中,又發現公司負責人是去年6月去杭州跟一家金融投資公司簽約,隨後才開始經營某網絡外匯交易平台,也就是將王某錢騙光的那個平台。

從煙台到杭州,又從杭州到鄭州,抽絲剝繭之下,背後真正的大老闆張某徹底暴露在警方視線中,出生於1993年的張某堪稱一個「商業奇才」,他的公司2017年才成立,僅僅一年他就在鄭州買了價值800多萬的別墅,投資了礦產和酒店,給公司管理人員都買了房,配了奔馳寶馬和路虎等豪車。

天底下從來就沒這麼容易賺的大錢,張某賺錢的方式自然踩了《刑法》的雷區,原來生於1993年的張某本是天之驕子,家境不錯,父母都是高級知識分子,2012年,正讀大學的張某準備出國留學了,卻忽然遭逢大變,父母雙雙患癌,瞬間就耗光家中積蓄,也令張某決定退學創業、維持家計。

張某想著給父母治病、買房買車,讓他們快點過上好日子,但人的想法是會變的,起初張某投資酒店,卻虧得血本無歸,直到2017年與朋友合作開了家外匯投資交易公司才徹底翻身,給母親買了別墅,給自己買了豪車,但張某公司的所謂外匯交易平台就是吞空男性投資人資產的犯罪工具。

公司發展了下級代理公司,相當於代理商,由落地公司業務員也就是眾多美女作為業務員去發展像王某那樣被美色所迷的受害人,吸引他們到虛假網絡外匯交易平台炒外匯,或炒貴金屬,短短一年時間公司規模就迅速擴大,因為張某設置的獎勵很豐厚,送房又送車,這些錢全部來自那些被騙的投資者。

他們虧得越多,公司賺得越多,公司對外的外匯交易平台,實際就是電信網絡詐騙平台。在掌握了這一詐騙團伙的結構和窩點後,2018年警方展開抓捕行動,一舉摧毀了張某的「商業帝國」,截至收網,張某的公司已發展二級代理公司132個,個人代理1300多家,受害人達6800多人,詐騙價值1.2億元。

根據《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詐騙數額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詐騙罪最高可至無期徒刑,按《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構成詐騙罪的,根據下列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張某不僅是團伙頭目,詐騙數額還如此特別巨大,等待他的只有法律嚴懲,這個原本想著賺大錢給父母買房的小伙,終究敗給了不斷膨脹的慾望,錯把違法賺錢之道當事業,自己葬送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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