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periscope
圖源:《甄嬛傳》截圖
作為甄嬛傳里的一大未解之謎,「朧月到底有沒有說謊」讓無數甄學家困惑不已。
在甄嬛以孩子為籌碼實施的陷害中,年僅六歲的朧月用一句「皇額娘她推了熹娘娘」打破了僵局,為甄嬛一方贏得了皇帝的信任,促成了皇后被扳倒的結局。
圖源:《甄嬛傳》截圖
但正如劇中的皇帝所言,朧月「只有六歲,她能撒謊嗎?」畢竟在大多數人的印象里,兒童是最純真無邪的存在,如果沒有被刻意教導,怎麼會主動做出欺騙他人的行為呢?
但其實,孩子出現欺騙行為,也並不意味著ta的思想被玷污、不再純潔;並且人類出現欺騙行為的時間,可能「遠遠早於六歲」。
摘下對兒童欺騙的有色眼鏡
欺騙,就是用虛偽的言行隱瞞真相,使他人上當。欺騙普遍存在於人類社會當中,我們每一個人對此都並不陌生:
從年少時搞惡作劇捉弄他人,到對自身成績下意識謙虛的表達,再到對朋友無條件的肯定與支持……或多或少,我們都因為各種原因欺騙過他人;而同時,我們也因各種原因遭受過欺騙。或拙劣或高超的電信詐騙、酒桌上的誇誇其談、父母「就愛吃素」的謊言……
這些欺騙有的是出於惡意,有的是出於無意或善意;有的造成了惡劣影響,有的又帶來了積極的結果……但即便欺騙如此常見,人們仍始終對其保持高度的警惕。孔子教導弟子「內不欺己,外不欺人」,高爾基稱讚「誠實是人生永遠最美好的品格」……古往今來,人們往往站在道德、行為問題的角度看待欺騙行為,早期心理學的研究當中也不外如是。
直到兒童發展心理學研究的第三個浪潮「心理理論」的興起,研究者們才開始站在心理能力發展的角度重新審視欺騙行為——意識到這種行為表現與心理理論能力相伴相生,認可其對社會適應的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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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心理理論是什麼?
「心理理論」的概念最早是由Premack和Woodruff於1978年提出來的,研究者認為心理理論是個體對他人和自己心理狀態,及其與他人行為關係的推理或認知[1]。通俗而言,它可以被理解為「讀心術」,只不過這並不是魔法或超能力,而是人在社會化的過程當中自然習得的能力,讓我們能夠理解、解釋和預測他人的心理與行為。比如諸葛亮在絕境之下使出空城計,是基於對司馬懿謹慎性情的了解,推測當他擺出勝券在握的姿態,司馬懿一定不敢貿然進軍,這種揣測他人心意,預測他人行為的能力,就是心理理論。
在兒童心理學研究中,測試心理理論能力是否存在的試金石叫做錯誤信念任務[1]。在這種任務中,孩子被要求根據已有情境,推測他人和現實不符的錯誤信念。如果一個孩子看完諸葛亮的籌謀之後,能夠推測出司馬懿的想法,知道他會因為覺得有詐而選擇按兵不動,那麼這個孩子就擁有了很好的心理理論能力。
2. 心理理論與欺騙
從心理理論的視角,研究者強調欺騙中的信念和意圖兩個要素。前者意味著欺騙者清楚的意識到自己說出的話是虛假的,後者則代表欺騙者是故意去扭曲被欺騙者的想法和認識。也就是說,欺騙行為建立在一定的心理理論能力之上,一個人只有能夠理解他人的想法,理解自己的語言會如何影響他人的認知,才能進行成功的欺騙。相應的,欺騙也潛在地代表了欺騙者心理理論的發展水平,一些研究者甚至把欺騙的發生作為兒童是否能夠理解信念或錯誤信念的一種標誌[2]。
目前,已有諸多研究者以實驗的方式驗證了心理理論與欺騙之間的緊密關聯。如2005年,劉秀麗發表的一篇論文就以3歲兒童為被試,探討了學前兒童心理理論與欺騙發展的關係。結果發現心理理論能力與隱藏意圖的欺騙能力在出現時間上高度同步,且二者存在顯著相關[3]。
那麼,6歲的朧月說謊其實是存在可能性的。
但是,欺騙這種複雜的社會行為,不僅與我們常識中的道德緊密相連,也構建在基本的社會智力之上,甚至,它本身也被研究者看做一種對個體的生存適應具有重要意義的能力[4]。從心理理論的視角理解欺騙,摘下對兒童欺騙行為的有色眼鏡,讓我們得以跳脫出道德規訓,更加客觀的看待兒童欺騙行為的產生。
不過,理解欺騙背後的能力發展,並不代表我們對欺騙的態度是全然積極的。孩子會騙人了,是一件「悲喜交加」的事情。從能力發展上,這標誌著它已經擁有一定的心理理論能力,逐步進行社會化;而從道德發展上,這意味著父母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進行誠信教育,引導孩子認識欺騙的後果,認識誠實的可貴。
那麼,兒童的欺騙行為是如何發展變化的呢?我們又該如何進行引導和教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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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欺騙行為的發展
雖然兒童欺騙的發展理論數量繁多,且各有不同,但大致可總結分為三個階段:行為主義水平、心理主義階段、道德判斷階段[5]。
1. 2~4歲:行為主義水平
1.階段特徵:缺乏心理理論能力和道德意識。
研究表明,2到3歲的兒童就已經表現出欺騙行為,但多以簡單否認為主。比如不小心打碎了杯子,被問起時,孩子可能回答說:「不是我!」此時,他們對欺騙的認識非常淺薄,並不能意識到自己的說出的謊話會影響別人的看法,只是單純的不想被懲罰,屬於行為主義水平。
在這一階段,孩子的欺騙行為多半是失敗的,屬於有「賊心」,沒「賊力」。因為他們尚未習得「讀心術」,心理理論能力發展水平低下,無法根據常識、情境來推測他人的想法,也難以據此作出自己行為和語言的調整,從而操縱他人的想法。
這種「實用至上」的欺騙多表現為無羞恥感,孩子不會為此感到抱歉,也不會主動的修正其行為[6]。比方說,很多孩子會假哭來博取關注、躲避懲罰、促使父母給自己買玩具等等。但低於4歲的小孩基本意識不到這是在騙人,也並不理解這種行為背後的道德意味,畢竟「寶能有什麼壞心眼呢?寶只是想要你的關注/不被罵/玩具而已」。
2.如何引導:進行合理獎懲,樹立規則意識。
在這一階段,單純的講道理可能不夠有效。家長需要傳遞給孩子的信息,除了欺騙是不道德的之外,還有誠實會被獎勵,騙人會被懲罰。該階段的孩子並不能理解道德和虛假信念,只能理解怎麼做有好處、怎麼做有壞處,因此明確的行為獎懲是更加立竿見影的方式。
2. 4~7歲:心理主義階段
1.階段特徵:發展出心理理論能力,道德意識有限。
大致在4歲以後,兒童的欺騙行為就開始發生質的變化,與前一階段相比,表現得更為精細、複雜。此時,孩子發展出一定的心理理論能力,他們的欺騙正式步入心理主義階段,想要通過影響別人的信念,來讓別人錯誤的相信某件事。
這一階段的孩子能夠運用複雜的策略來保證欺騙的成功實施。在劉秀麗和車文博所設計的欺騙任務中,孩子的欺騙有四種策略:破壞證據、說謊、製造虛假痕跡以及聯合策略[7]。
研究發現,3歲兒童仍處於行為主義階段,只會使用出示「破壞證據」和「說謊」這兩種較為簡單、直接的欺騙策略。而4歲及以上的兒童便能夠使用「製造虛假痕跡」的策略,誘導他人相信錯誤的信息,形成錯誤的判斷。同時,隨著年齡的增長,兒童會越發傾向於結合多種策略實施欺騙,即使用「聯合策略」[7]。
基於對錯誤信念的理解,此時的孩子還學會了區分無心的錯誤和謊言,早在1985年,Wimmer等人就發現,4~5歲的兒童已經能從意圖出發而非結果出發來判斷一個人的行為是否適宜[8]。在這項研究中,主試給孩子講了一個故事,主人公雖然想要說真話,但因為自己錯了而說了一些假話,而後要求孩子們判斷主人公是否應該因為這些假話受到懲罰(道德判斷),以及他是否撒謊(事實判斷)。雖然這兩個問題的順序設置會使孩子們的判斷出現混淆,但在任何情境下都不變的是,孩子們並不認為意圖良好的主人公應該被懲罰,即使他說的確實是假話[8]。
2.如何引導:滲透道德觀念,注意是非分明。
此時,受困於幼兒欺騙策略的複雜化,家長識別孩子的欺騙行為會變得越來越困難。不過縱向研究結果發現,2到4歲是兒童欺騙的高峰期,但6歲以後,兒童的欺騙行為並未隨年齡的增長而增加,反而有下降的趨勢[5]。這說明雖然日趨成熟的認知能力讓孩子具備了成功說謊的條件,但家庭教育仍然能將社會道德滲進孩子的內心,自主限制欺騙行為。同時,家長還需著重注意區分無心的錯誤和欺騙行為,避免不分青紅皂白的責怪和懲罰。「寧可錯殺,不可漏網」的策略在兒童教育上並不適用,「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才是好的處理方式。
3. 7歲以後:道德判斷階段
1.階段特徵:受到道德判斷規束。
大致在7歲之後,兒童的欺騙行為開始分化為親社會和反社會兩類。前者包括善意的謊言、玩笑、謙虛等,後者則指一些損人利己的謊言,如詐騙、偷竊等。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孩子對二者的理解也會產生不同。如Lee等人所做的跨文化研究就發現,相較於西方兒童,中國孩子對善意的謊言更加寬容,與以成年人為被試所做的研究結果一致[9]。
皮亞傑認為,7歲兒童的道德通常以自我中心主義的形式存在,直到10歲左右,兒童才能克服道德他律,轉而道德自律。因此,皮亞傑認為兒童到10歲,即兒童晚期才存在與成人相似的欺騙行為[5]。也就是說,在前面兩個階段,孩子是因為他人的要求才限制自己進行欺騙,到第三階段,孩子才將這種要求內化,即使在不受到他人關注和限制的情況下,也自主的避免欺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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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引導:深化誠信教育,注意溝通交流。
在這一階段,家長可以對孩子進行更為深入、辯證的誠信教育,區分玩笑與冒犯、謙虛與欺騙,將誠信教育放到更為複雜而真實的情境中去進行。並且,如果孩子出現欺騙行為,一定要注意與孩子本人的溝通交流,要理解孩子行為背後的原因。如果莽撞的責罵孩子,造成「冤假錯案」,不但傷害親子關係,也可能阻礙誠信準則的內化,孩子可能因為討厭父母,「恨屋及烏」,不願遵守誠信規範。
結語
從兒童到成年人,我們所面對的世界越發複雜多樣,對於欺騙行為,我們所承受的考驗,不再是「能」與「不能」的區隔,而是「要」與「不要」的選擇。「情」與「法」,「利」與「義」……無數道德困境充斥我們的日常生活。雖然能力遠勝於兒童,但也許我們的處境相差無幾:無論稚嫩或成熟,我們都在竭力與這個世界磨合。看到那些孩子,就像看到曾經的自己。
當下,成年人對兒童欺騙的態度時常是一刀切式的否定。一旦孩子出現了欺騙行為,家長便大驚失色,態度嚴厲的對孩子進行批評教育,力圖完全杜絕這種行為的再次發生,甚至可能給孩子貼上「就是愛騙人」、「心眼壞」之類的標籤。然而不同於成年人,幼兒的社會智力、道德水平是逐步發展的,我們不能以看待成年人的方式去看待孩子,也不能以引導成年人的方式去教育兒童,而是應該以發展的眼光去看待欺騙行為,從孩子的視角去分析具體情境。
誠實是美德。而謊言是「美得」,為了美美地得到一些東西,也有時候會讓一些東西「沒得」了。
參考文獻
[1]王益文,張文新.(2002).3~6歲兒童「心理理論」的發展. 心理發展與教育(01),11-15.
[2]徐芬,王衛星,張文靜.(2005).幼兒說謊行為的特點及其與心理理論水平的關係. 心理學報(01),73-78.
[3]劉秀麗.(2005).學前兒童心理理論及欺騙發展的關係研究. 心理發展與教育(04),13-18.
[4]海東 & 王娟.(2017).兒童欺騙研究綜述:發生、發展、測量及其與心理理論的關係. 現代教育科學(04),128-133.
[5]陳靜欣,蘇彥捷.(2005).兒童欺騙行為的發展. 教育探索(10),89-90.
[6]Sinclair, A. (1996). Young children's practical deceptions and their understanding of false belief. New Ideas in Psychology, 14(2), 157-173.
[7]劉秀麗 & 車文博.(2006).學前兒童欺騙及欺騙策略發展的研究. 心理發展與教育(04),1-7.
[8]Wimmer, H., Gruber, S., & Perner, J. (1985). Young children's conception of lying: Moral intuition and the denotation and connotation of" to lie.". 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21(6), 993.
[9]Fu, G., Xu, F., Cameron, C. A., Heyman, G., & Lee, K. (2007). Cross-cultural differences in children's choices, categorizations, and evaluations of truths and lies. 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43(2), 278.
作者 | periscope
編輯 | 阿童木
美編 | Z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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