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瞞報,眾人失防。放眼全國,因極端自私而瞞報、造成惡性傳播、惡劣影響的案例,已有多例。山東一名新冠病毒感染肺炎者故意隱瞞旅行史和接觸史,導致68名醫務工作者和另49人被隔離。四川一名確診感染者此前有意隱瞞途經武漢的事實,與100多名群眾、30多名醫護人員密切接觸……這些惡性案例,無不基於僥倖心理打底,使得僥倖驅使的刻意瞞報,成為對人對己對社會的惡性傷害。
疫情面前,減少整個社會的病毒感染風險,需要通過強力有效的法治手段,謹防受害者成為施害者,謹防這場阻擊戰事倍功半甚至前功盡棄。浙江多地當機立斷,依法採取法治手段,嚴肅處理刻意瞞報漏報者。
日前浙江查處多起相關案件
台州溫嶺:
故意隱瞞行程及活動軌跡
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偵查
犯罪嫌疑人葉某1(澤國人)、張某某(大溪人)、葉某2(大溪人)等人,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發病收治期間,干擾疾控部門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故意隱瞞行程及活動軌跡,造成嚴重後果,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溫嶺市公安局刑事立案偵查。
溫嶺市公安局
2020年2月5日
台州黃岩:
故意隱瞞行程被黃岩公安行政拘留
1月23日,蘭某(29歲,四川人,在黃岩打工)開車返回四川老家途中,曾在湖北省通山縣逗留,在該縣羊鎮新城社區一賓館住宿。2月1日,蘭某返回黃岩。2月2日,黃岩公安分局新前派出所開展疫情工作線索排摸時,蘭某故意隱瞞了自己曾經在湖北通山縣住宿的情況。當天,蘭某被處以行政拘留。
杭州各級公安:
截至2月3日17時
已辦理涉疫刑事行政案件27起
1月31日,鍾某未向公安機關報送其出租房內湖北籍租客(後查明系確診病例)的信息,被西湖分局以阻礙執行職務處以行政拘留。
嘉興公安:
查處了一批涉疫情違法犯罪行為
2月1日,湖北籍暫住在海寧的徐某因故意隱瞞年前曾去過湖北的事實,在核查人員上門還撒謊,違反了相關規定,被海寧警方予以行政處罰,並送隔離點隔離。該房東朱某某因未按時報送承租人相關信息被處以行政處罰。
2月3日,龔某(湖北省廣水市人)故意隱瞞春節期間從湖北返回桐鄉的事實,不主動向街道、社區報告,且在工作人員多次詢問時仍隱瞞不報,龔某某因違反相關規定被桐鄉警方處以行政處罰。
開天目,見美好
來源:浙江新聞、杭州公安、嘉興公安等
責編:金林傑
編輯:陶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