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的各類休假,你享受了幾種?

2019-12-05     軍中三劍客

劍客行者 三劍客

圖/大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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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是個讓人糾結的時候,尤其是對於還有假沒休的人們。我身邊有很多同事,因為各種原因假期留到了年底,到了年底卻因為任務重離不開人,就乾脆不休了,這時候很多人就要算算未休假補償了。

老張的經歷很能說明一切。老張的妻子的預產期在五月份,所以老張家就一直沒敢休假,目的就是為了能夠把年休假和護理假放在一起休,這樣將近兩個月的假期可以讓他好好照顧妻兒,也補償一下自己妻子懷孕期間的虧欠。

可是就在假期結束前七八天的時候,老張接到了單位的電話。這兩天有一個緊急任務,因為其他人員完成不了,所以單位無奈之下緊急召回,希望他能回來。

權衡之後,老張還是選擇了歸隊。

可是因為各種原因,老張直到年底依然沒能把剩下的幾天假休完。就在年底想著申請未休假補償的時候,卻被告知無法進行經濟補助了。

機關幹事說,他的假期是由三部分組成的:年休假、路途和護理假。老張已經休的假期是年休假、路途,未休的是護理假。

根據《關於現役軍人休假探親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的內容,未休或未休滿婚假、產假、護理假的,不享受未休假經濟補償。所以老張即使假期沒休完,因為屬於護理假不屬於年休假,所以也就不能享受未休假經濟補償了。

這樣的解釋讓老張很是無奈。老張說,當時假條上休假理由寫著年休假和護理假,並沒與規定兩者加起來的假期如何起算,是一個什麼樣的順序,難道自己就不能先休護理假再休年休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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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難題,同樣放在了小李面前,只不過他休的是婚假和年休假的組合假。因為個人原因,他準備分兩次休完。在安排休假順序上,小李可是動了一番腦筋的:兩次休假,第一次休的假期是婚假加年休假的一部分,第二次是剩下的年休假。

小李說,他這樣做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可以讓自己的新婚之年時間、內容安排比較方便,相對而言年休假批起來更加方便;另一方面年休假放在後面可以確保無論剩下多少,按照規定都可以得到經濟補償。而如果相反的順序安排,剩下的婚假不休就只能白白浪費了。

「不是說我們盯著那些補償金,只不過當我們假期無法休完、休全的時候,適當的補償是必須和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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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很過官兵為了休好假,提高休假的質量,往往是把一些假期組合起來一起休的。比如年休假和護理假的組合,年休假和婚假的組合等,「組合假」一起休,也是大多數人的選擇。

那麼問題來了,組合假期,休假的順序是什麼?這不計算在年休假之中的假期又是如何起算的?

首先要明白不計算在年休假的假期有哪些。根據《關於現役軍人休假探親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軍官年休假以外假期的休假天數,按下列辦法計入或不計入軍官年休假假期:

其中事假、病假、寒假、暑假、公休假日、療養假(保健療養天數、康復療養天數),根據一定的標準是包括在年休假之中的,只不過有的是加假,有的還是要扣除的。

而特勤療養天數,婚假、產假、護理假,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關於如何去界定「組合假」的起算時間和先後順序,從相關現行政策上,並沒有明確給出。按照劍客的了解,一般說來會有兩種處理態度:有的單位肯定會就低,把前面休過的全算探親假,這樣就不需要補助,但是官兵利益難免受損;也有的是先算額外的假期,再算年休假,這樣可以儘量保護官兵的利益,也算是對大家的一種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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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哪種計算方式是對的?恐怕大家更傾向於後者。畢竟相關規定中明確:軍官和士官休假,均不能跨年安排。但對於全年未休假的軍官、士官或已經休假但中途被召回後,未安排補休的軍官、士官均可以申報未休假經濟補償。

而個人未休假經濟補償標準為:(本人全年工資收入÷261天)×200%×本人未休假天數。其中全年工資收入,包括全年基本工資、軍人職業津貼、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和年終獎勵工資。算起來,也是一筆額外的收入。

其實,對於大多數的軍人來說,基本上假期都是要休完休全的。而對於單位來說,保證官兵基本的休假權利,也是應盡的義務。那種無故隨意召回休假官兵的事情,也是受到各方批評和禁止的。

一個假期對於軍人意味著什麼?很多,比如團圓,休息,幸福,快樂等等。當天各一方的軍人飽受異地相思之苦的時候,休假就是他們一年之中唯一的期盼和牽掛。特別是「組合假」的假期中,婚假、護理假,都是十分重要很可能一輩子一次的假期,讓他們休完、休好、休的及時,也是對官兵們最大的關心和關愛。

某種程度上說,老張、小李的經歷,來源於制度的不完善,來源於規定和實際之間的脫節,當然也是社會發展、部隊建設成果的另一種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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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劍客剛當兵的那一陣,還沒有「未休假補償」這種說法,也就無所謂休假先後順序了。而官兵們關於休假順序的煩惱,其實也是制度逐步完善和問題逐步發現的過程,相信隨著發展和進步,這樣的問題也會逐步解決,一定會給大家一個滿意的答覆的。

當然,在相關規定還沒有出台明確的時候,當「組合假」逐步成為大家的選擇的時候,劍客這裡也想給那些想休「組合假」的官兵提幾個建議,這樣可以有效避免一些麻煩,也能最大限度保護大家的權益。

一是休假的時候,儘量一次性休完。這樣之後所有的問題也就不存在了,這也是各個單位和規定中提倡的。

二是如果確需分次休假,特別是遇到婚假、產假、護理假這樣的假期的時候,在填列休假報告表中,一定要備註清楚,最好說清楚休假單假種和順序。一般情況下,最好從休假當天離開單位起,先休其他假,再休年休假。

三是人力資源部門能夠出台相應的規定,對休「組合假」的事項進行明確,讓大家知道是什麼、怎麼辦,同時也可以有效避免一些問題的發生。

四是如果還有假沒休完,不管假期的屬性是啥,還是鼓勵大家休完的,同時單位也需要創造條件鼓勵大家把假休完。其實,這是每個官兵的權利,更是制度使然。

另外,劍客還想提醒大家,未休假經濟補償,各級政治工作部門會於每年1月份編制本單位上一年度未休假經濟補償方案,在本單位公示1周後,報單位黨委審批,由後勤保障部門於2月底前發放。時間限定得死死的,2月底前哦。

能休,趕緊休!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0UfH024BMH2_cNUgy6M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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