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居家養老服務條例10月起施行
《杭州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近日發布,並將於10月1日起施行。條例提出支持養老機構或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設置家庭養老床位,探索建立子女護理照料假制度,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療期間,鼓勵用人單位支持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
截至2018年底,杭州60歲及以上戶籍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22.53%,人口老齡化、高齡化、失能化、空巢化疊加趨勢明顯。居家養老體系不夠健全等問題亟須解決。
在服務供給方面,條例提出,具有杭州市戶籍並居住在杭州的老年人,80~89周歲老年人享受每月不少於3小時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90周歲以上老年人享受每月不少於6小時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支出型貧困基本生活救助家庭中的重度失能失智、中度失能失智老年人,可享受一定時間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其中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每月不少於52小時,中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每月不少於38小時。
此外,80周歲以上老年人還享有高齡津貼,已參加醫保的老年人享有定期免費體檢,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以及高齡、特殊困難老年人由政府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條例規定,新建住宅小區應按每百戶建築面積不少於30平方米、每處不少於300平方米集中配套建設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已建成住宅小區的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按照居家養老服務圈內每百戶建築面積不少於20平方米、每處不少於200平方米集中配置。
「走入」老人家中的,還有醫養結合服務。條例提出,衛健部門應指導、督促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務。如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簽約老年人提供慢性病連續處方服務,實施慢性病跟蹤防治管理,為老年人提供優先就診和轉診服務。
同時,鼓勵醫療機構、醫養結合機構和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通過建設醫養護聯合體等多種方式,為居家老年人提供治療期住院、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以及臨終關懷一體化的醫療、養老和護理服務。
按照條例,由醫療機構提供的上門診療、護理和家庭病床服務的費用,將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記者鄒倜然)
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