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分家的姐弟
一對親生姐弟正在
鬧分家
,
只因姐姐不願再當
現實的「
樊勝美
」,
(
樊勝美:電視劇《歡樂頌》裡面的一位人物,
她的家中
重男輕女
,母親要求她每月將
工資
寄回家中,
幫襯她
懶惰
又總是
惹是生非
的大哥生活,
還得要出錢幫哥哥家
買房
,房子上也沒有她的名字,
以至於她
30歲
了還沒有
結婚成家
。
)
那戶人家的姐姐(
吳亦晴,50歲
)是一家公司的
老闆
,
可以算得上是
百萬身家
,
吳亦晴的這家公司還是當初用父親的
名義
開的,
不過她的父親
從頭至尾
都沒有插手過公司的事情,
因為她獨自的
努力
,
才讓她當成的
女強人
。
後來吳亦晴的父親要求她將
「
如何經營管理公司
」全部交給她的弟弟(
吳大偉
),
吳大偉從小就是被父母
溺愛
長大的,
思想、脾氣早就已經在溺愛的環境中
扭曲
了,
吳亦晴無法
拒絕
父親的要求,只好從
基礎
開始,
一點一點的教
弟弟怎樣經營管理公司,
她還將自己這些年來的
認識的人脈
,
也
全部
介紹給了吳大偉。
剛開始吳大偉還因為
新鮮
,
很
認真努力
地學習,
當時吳亦晴還以為自己的弟弟
在往好的方向變
,
就更加
起勁
地教他了,
沒想到越往後吳大偉對這公司的新鮮感
越來越少
,
他就又開始好
吃懶做了起來
,
公司所有的事情他都
不管
,
就仗著他的姐姐是公司
老闆
,
就算他不幹活姐姐掙得錢也
足夠
他生活。
吳亦晴對於弟弟這樣的
行為
,
自然
氣得不打一處來
,就將此事
告知
了父母,
希望父母勸說下吳大偉,讓他
迷途知返
,
可是她的父母不但
袒護
吳大偉,
還將吳亦晴
臭罵了一頓
,
他們認為「
姐姐養弟弟天經地義
」,
沒有辦法吳亦晴只好忍著
委屈
,
除了照顧父母她還要照顧身體「
健全
」的弟弟。
之後吳大偉依舊是拿著吳亦晴給父母錢到處
尋歡作樂
,
他還花著姐姐的錢找到了一個
女朋友
,
兩人也在
熱戀期間
結婚了,
婚後吳亦晴認為弟弟應該有了一個家庭的
責任
,
又
重新
對弟弟抱有了希望,
令她沒想到的是吳大偉依舊
不上進
,
他的妻子和他一樣也不上進,二人每天
安於享樂
,
吳亦晴也從剛開始只需養弟弟變成了
要養弟弟和弟妹
。
這下吳亦晴
忍無可忍
,
便回家時趁著家人都在場,
要和吳大偉
分家
,之後
一分錢
也不會給弟弟,
吳大偉自然也
不甘示弱
,
順著
吳亦晴的話往下說,他也嚷嚷著要分家,
二人的話
激怒
了他們的父母,
他們的父親被直接
高血壓
住院,
母親也
腦溢血
搶救了三天。
姐弟倆就趁這個時候,
直接簽下了
分家協議
,
等到他們父母出院時才
知道此
事,
在二老住院期間,吳亦晴
沒有去看過一次
,
也許是父母多年的偏心讓她仍有
怨氣
在心,
不過她和弟弟分家
其實
也是想為了弟弟好,
希望弟弟可以
迷途知返
,
用自己的雙手撐起一個家的
責任
。
吳亦晴的
苦心
不被一家人理解,
甚至讓全家人都將她視為
敵人
,
她的父母更是在
2015年
的時候,
將她狀告到了
法庭上
,
原本吳家就沒有吳亦晴的
一席之地
這下子吳亦晴自己的家也因為
敗訴
,
隨時隨刻都將
失去
。
現實「樊勝美」的往事
吳亦晴的父親是縣裡面的
領導
,
母親只是一個
農村
沒有文化,
普通到不能再
普通
的一個人,
她的父母是經人
介紹
結婚的,
婚後母親也因為沒有文化的
原因
,
一直沒有
外出打工
,
承包
家裡的家務活。
吳亦晴的母親從小就受
重男輕女
的思想影響,
所以母親就有一些重男輕女,
因為她
不是男孩
,
所以她的母親看到她心中就有些
氣
,
便將吳亦晴送回了老家,
所以她小的時候是和
奶奶
一起長大的,
吳亦晴的父母也對她是
不管不顧
的狀態。
吳亦晴長大後為了改變生活,
就遠去了
珠海
創業打工,
在那裡她也遇到了今生的第一個
真愛
,
兩人也很相愛,沒有過什麼大的
矛盾
,
他們辦理了
結婚手續
,
她鼓勵丈夫和自己一起
創業
,
經過二人的
不懈努力
,
公司也從無到了百萬的
資產
。
本來二人的小日子就該這麼
順利幸福
地過下去,
沒想到吳大偉
在外面惹了一些事情
,
也因為在家經常和父母
吵架
,
便一氣之下去了別的城市,
吳亦晴不想要父母
孤獨
,
便跟丈夫說「
我要回老家陪父母一起生活
」,
當時吳亦晴也沒想到吳大偉會出走很久,
她本想著陪父母幾天,、等弟弟回家後她就回到珠海。
當時吳亦晴的丈夫其實並
不想
讓她回老家,
因為公司不能
沒有人照料
,
丈夫
必須
選擇留在珠海,
他不想
忍受
長時間和妻子的分離,
可是他也
拗不
過吳亦晴想要回老家的心,
便只好
同意
了吳亦晴回老家,
到父母身邊陪伴
安慰
父母。
吳亦晴到家
一個月
後,
她的丈夫就又打來了
電話
,
這通電話是向吳亦晴提
要求
的,
他給了吳亦晴
兩個選擇
,
第一個是立馬回到珠海,讓他們這個小家團圓
,
第二個是如果不回珠海,兩人就立馬離婚,
當時吳亦晴已經
懷有身孕
了。
面對這兩個選擇,
吳亦晴轉頭看了看身後的父母,
她還是不忍心讓父母
孤獨
的生活,
便
答應
了第二個選擇,
她的丈夫也沒有
食言
,
立即和她辦理了
離婚手續
,
離婚後的吳亦晴也沒有選擇
打胎
,
而是把
孩子生了下來
。
吳亦晴因為是
女孩子
的原因,
家人本來就對她
態度
不是很好,
不過因為吳亦晴因為父母和丈夫
離婚
,
吳大偉
不辭而別
跑去別的城市,
讓父母對自己的女兒態度
有了很大的轉變
。
離婚後的吳亦晴沒有了經濟來源,
她必須重頭從零開始打拚,
但當時她也沒有
足夠的
資金可以重新創業,
便求了她的父親,希望父親
幫忙
,
她的父親只提了一個
要求
「
等吳大偉回來之後,公司也要有吳大偉的一部分
」,
她
答應
了這個要求。
創業還不到
一年
的時間,
吳亦晴就因為
生產
,不得不
停止創
業,
但是為了生活,在她女兒
三個月
的時候,
她就外出
跑客戶
、
接單了
,功夫不負有心人,
吳亦晴的公司
終於
由負數變為了正數,
她也用掙得錢為父母
買了一套房產
,
不過那套房子裡面二老並沒有為吳亦晴
預留
房間,
把剩下的房間全都留給了吳大偉。
吳亦晴回答老家的
第十年
,
吳大偉也回到了
老家
,他這些年來生活的
很不好
,
是生活不下去才回的家。一向心疼兒子的二老,
也在知道兒子這些年的
遭遇
後,
更加的
溺愛
兒子了,也因為吳大偉的歸來,
讓本來正在關係
好轉
的吳亦晴和父母,
又慢慢地
回歸
了原來的樣子。
吳大偉回來後父親就要求吳亦晴
「
教吳大偉學習如何經營管理公司
」,
然後就發生了文章之前的事情,
當時吳亦晴
敗訴
了,
法院也因此
凍結
了吳亦晴所有的資產,
法院還判處她每月必須給父母
一萬元
的生活費用。
找記者尋求幫助
不管吳亦晴怎麼做,她的父母就是
認為
是她的錯,
她無法得到父母和弟弟的
理解
,
也因為資產的
凍結
,讓公司
無法運轉
,
於是就找來了一家
媒體
幫助自己,
當吳亦晴帶著記者到弟弟家時,
弟弟就沖她
大喊著
「
滾出去,我家不歡迎你
」,
對此吳亦晴只好
先行離去
,
讓記者一人和弟弟
了解情況
。
見到記者的吳大偉也開始
吐起了苦水
,
他說「
公司的股份都在我姐名下,
現在也被她轉到了一個陌生男人的名下,
當時也說好要她每年給父母十二萬養老費,
可是她和我分家後一分錢也沒給過父母,
她之前還一直看不起我,然後我就用她交給我的東西,
也創立了一個公司,但是有天她竟然對那些客戶說,
我們二人之間只能選一個人,就這樣我公司也辦不下去了。
」
後來記者又詢問了下吳亦晴本人,
對此吳亦晴解釋說「
當時我的男友願意掏出全部身家,
幫助公司渡過難關,所以我就將股份給了他,
不給父母錢也是怕父母再溺愛弟弟,
至於那些客戶都是原本我介紹給他的人脈,
我想讓他多多擴展一些,
不要總是吃這些老的人脈,遲早會吃光的。
」
吳亦晴的苦心沒有一個家人
理解
,
記者為了
幫助
吳亦晴,
就約了他們姐弟二人
當面調解
,
不過雙方一見面
情緒
就都很激動,
吳大偉在調解期間還提出了
三個過分的要求
,
吳亦晴
無法答應
,所以雙方並沒有調解成功,
最後
走投無路
的吳亦晴,
只好
狠心
的向法院申請了上訴。
吳亦晴的
本心
其實也是為了弟弟好,
奈何她最親近的家人都
不理解
,
還將她當成了
仇人
,
希望法院最後可以還吳亦晴一個
公道
,
讓吳大偉可以
迷途知返
,
靠自己的雙手
好好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