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試點居民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2023-10-11     魯中晨報

原標題:淄博試點居民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淄博試點居民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明年起在淄博高新區、經開區先行展開 2025年實現全覆蓋

淄博10月10日訊 近期,淄博多部門聯合印發《淄博市居民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下稱《方案》),2024年1月1日起,在淄博高新區、經濟開發區開展試點居民長期護理保險,以後根據試點運行情況,穩步擴大試點範圍,2025年實現居民長期護理保險全覆蓋。

《方案》明確,在高新區、經濟開發區開展試點,高新區、經濟開發區區域內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納入居民長期護理保險覆蓋範圍。以後根據試點運行情況,穩步擴大試點範圍,2025年實現居民長期護理保險全覆蓋。居民長期護理保險待遇享受時間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規定一致。

居民長期護理保險實行醫保基金、個人繳費、財政補助等多渠道籌資辦法。試點期內,居民長期護理保險資金按照每人每年30元標準籌集,其中,財政補助15元,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結餘基金中劃撥15元,個人暫不繳費,相應財政補助資金由高新區、經濟開發區財政承擔。籌集標準由市醫療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根據居民護理保險基金收支狀況適時調整。

保障範圍上,因疾病、年老、傷殘(非第三方責任)等原因生活不能自理已達或預期達六個月以上的失能參保人,經評估後失能等級評定為五、四、三級的,可申請享受居民長期護理保險待遇。失能等級評估標準參照職工長期護理保險規定執行。

待遇標準方面,參保人發生的規定範圍內的護理服務費用,由定點護理機構與參保人結算。護理服務費用報銷比例為70%,不設起付線,按照失能評估等級五、四、三級,分別確定護理服務費用限額標準(含個人自負部分)。選擇醫療專護的,每床日限額分別為100元、90元、80元;選擇機構護理的,每床日限額分別為50元、40元、30元;選擇居家護理的,每月限額分別為900元、750元、600元。試點功能區異地長期居住且經評估認定符合條件的失能人員,按照以上待遇標準執行。居民長期護理保險支付範圍參照職工長期護理保險規定執行。

參保居民住院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住院相關醫保政策執行,不享受居民長期護理保險待遇。城鄉低保對象同時符合服務類救助條件或居民長期護理保險待遇享受條件的,可根據個人需求,自願選擇其中一種待遇。《方案》明確,同步做好居民長期護理保險政策與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以及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政策銜接。

《方案》是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居民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工作的意見》)有關要求,淄博市根據實際制定。

大眾日報淄博融媒體中心記者 劉文思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07f25f78c56943980d3c04e14c47ade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