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寨神樹」楠木王被盜割,古樹名木保護該如何發力?

2023-10-17     大邑檢察

原標題:「護寨神樹」楠木王被盜割,古樹名木保護該如何發力?

在綠水青山中聚力前行

——貴州檢察機關為生態環境保護注入司法動能

奇峰峻岭、萬木蔥蘢、碧波蕩漾、鳥鳴魚躍……踏上黔貴大地,目之所及皆為生態美。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兩次到貴州考察調研,並囑託貴州「要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守住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努力走出一條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新路子。」2022年,國務院印發《關於支持貴州在新時代西部大開發上闖新路的意見》,賦予貴州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區的戰略定位,黔貴大地迎來生態文明建設新的歷史坐標。

乘勢而上,聚力前行。近年來,貴州省檢察機關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主動融入貴州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區發展大局,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守護貴州生態美注入強勁司法動能。

溯源治理

為古樹名木織密「保護網」

9月19日,貴州省劍河縣檢察院檢察官向護林員了解楠木王生長恢復情況。

劍河縣有一株2600年樹齡的楠木王。今年6月,貴州省三級檢察院聯合三級法院、林業部門在這株古樹所在地設立該省首個古大珍稀樹木保護警示基地。9月19日,記者跟隨劍河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黃卡鐵來到這裡,只見楠木王高高聳立,不遠處的一塊毀損古木警示教育碑講述了它的不幸遭遇。

9月19日,貴州省劍河縣檢察院檢察官向護林員了解楠木王生長恢復情況。

2021年底,陸某等15人相約盜割楠木板料,這株楠木王也在盜割之列。他們深夜潛入劍河縣南哨村,在楠木王底部割下三塊板材運下了山,獲利近20萬元。2022年春節,當地村民發現村裡的「護寨神樹」被割去了一大塊,心痛之餘立即報警。隨後,一個跨省作案的盜割楠木團伙浮出水面。

「經過調查,我們最終確認該團伙盜割楠木20株,非法獲利40餘萬元,被割楠木屬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其中7株因盜割死亡,楠木王也被嚴重損毀。」黃卡鐵向記者介紹。

2022年底,劍河縣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今年4月,法院對該案作出宣判,陸某等11人犯危害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至十個月不等,並處罰金;陸某等11人及4名附帶民事被告連帶承擔非法採伐、毀壞、收購楠木造成的生態功能損失費98萬餘元,用於認購碳匯進行替代性修復;連帶承擔古楠木修復救治費用29萬餘元,並按份承擔懲罰性賠償金15萬餘元。

案件辦到這裡並沒有結束。在糾正違法行為的同時,古樹名木的溯源治理也在跟進。黃卡鐵告訴記者,檢察機關針對該案暴露出來的行政機關監督管理古樹名木不善問題,分別向劍河縣林業局和相關鄉、鎮政府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其加強對古樹名木的保護和生態護林員的規範管理。

相關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後高度重視,強化對古樹的保護,新增掛牌古樹名木100餘株,在全縣主要古樹名木所在地安裝攝像頭,與全縣5077名生態護林員重新簽訂了管護協議。

「楠木王被破壞後,村裡的人都很氣憤,看到檢察院、法院及林業部門的工作人員不斷推進楠木王的修復保護工作,我們心裡寬慰了許多。現在,我成了楠木王的專職護林員,每隔兩天就會上山看看,楠木王一定會越長越好。」生態護林員傅盛景看著眼前剛剛修復的楠木王欣慰地表示。

司法碳匯

懲罰性賠償走出新路徑

貴州省首個「碳達峰碳中和司法實踐教育基地」。

在貴州,綠水青山不僅是水庫、糧庫,更是碳庫。9月20日,記者來到貴州省首個「碳達峰碳中和司法實踐教育基地」。在這裡,江口縣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楊琴向記者介紹了該院辦理的銅仁市首例認購碳匯替代性修復生態損害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時間回到2021年,張某、楊某在江口縣某村山林中超許可範圍採伐林木114株出售獲利。林業部門發現這一情況後,要求二人原地補種樹苗。2022年4月,案件被移送江口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經審查發現,二人雖補種了樹苗,但後續管護情況不明,遂邀請林業部門工作人員到補植復綠現場勘驗。

「結果顯示,他們補種的樹苗存在林地清理不合格、整地質量不合格、株行距不合格等問題,被破壞的林業生態環境未得到有效恢復。」楊琴告訴記者,該院遂將該案立為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辦理。

9月20日,碳達峰碳中和司法實踐教育基地內,貴州省江口縣檢察院檢察官向護林員了解基地內植被生長情況。

2022年5月,在辦案的同時,江口縣檢察院委託林業部門為該案編制生態環境修復方案。此時,一個新的難題出現了——「補植復綠選址有相應的要求,張某、楊某已在原地補種了樹苗,雖不合格但也不能原地再種,只能強化撫育;異地補種又面臨著縣裡森林覆蓋率較高、補植復綠地少的問題,補種選址難以落實。」江口縣林業局副局長陳和林向記者解釋。

隨後,江口縣檢察院向銅仁市檢察院彙報了這一情況。經過多方溝通協調,兩級檢察機關最終決定探索通過認購碳匯的方式讓犯罪嫌疑人承擔生態環境損害民事賠償責任。

2022年6月,江口縣檢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張某、楊某二人共同認購2.1萬餘元的碳匯指標,並在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同年7月,法院作出判決,以濫伐林木罪分別判處張某、楊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並全部支持檢察機關的民事訴訟請求。

據悉,張某、楊某已將碳匯認購資金打入江口縣生態帳戶,隨著江口縣碳匯市場、生態帳戶、生態產品價值轉化機制的完善,相關資金將逐步用於生態修復工作。

銅仁市檢察院第七檢察部負責人林鑫告訴記者,以該案為起點,銅仁市檢察院在全市穩妥推進公益訴訟碳匯補償案件辦理工作,並與法院、林業部門聯合出台了《關於加強碳匯司法與林業碳匯試點工作銜接配合的意見(試行)》,為此類案件規範辦理提供了指引。

「司法碳匯是我們服務國家『雙碳』目標並在生態環境損害懲罰性賠償方面進行的新探索。目前,全省檢察機關在相關案件辦理中共認購碳匯量1.5萬噸。」貴州省檢察院二級巡視員徐麗萍表示。

一體辦案

築牢烏江流域生態屏障

烏江是貴州第一大河,被貴州人民親切地稱為「母親河」。

9月21日,貴州省餘慶縣檢察院檢察官對「烏江專案」現場開展回頭看工作。

9月21日,記者跟隨餘慶縣檢察院副檢察長陳朝偉來到了烏江水系規模最大的水電站——構皮灘水電站。兩年前,陳朝偉在這裡發現了烏江幹流被污染的線索,進而開啟了貴州省檢察機關「烏江專案」的辦理。

「當時這裡有大量的漂浮物,裡面混雜著樹枝和各種生活垃圾,不僅影響烏江水質,還影響來往船隻的通航安全和水電站的安全生產。」看著如今大壩下清澈的江水,陳朝偉回憶起兩年前的場景。

考慮到漂浮物治理可能涉及烏江沿岸多個地區,餘慶縣檢察院綜合研判後將該案線索層報至貴州省檢察院。貴州省檢察院高度重視,經初步調查發現問題的根源在於烏江上游部分鄉鎮亂倒垃圾、沿岸部分景點管理不規範以及部分支流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的隨意傾倒。

鑒於該案影響較大,2021年底,貴州省檢察院決定直接辦理此案,抽調省、市、縣三級檢察院13個辦案單位60餘名幹警組成辦案組,一體推進烏江流域的系統治理。

通過收集證據和組織專家聽證,專案組認為,貴州省烏江航道管理局及案涉地相關行政機關對烏江水生態環境安全、航道安全、公共安全負有監督管理職責,但怠於履職導致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2022年1月,貴州省第一地區檢察院向貴州省烏江航道管理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履行烏江幹流航道管理和養護職責,及時清除危及烏江幹流航道安全的隱患。

與此同時,專案組依託一體化辦案機制,將線索交由案涉地檢察機關辦理。據統計,「烏江專案」中通過交辦或者指定地方檢察機關立案的案件共103件,其中行政公益訴訟83件、民事公益訴訟5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14件、支持起訴1件。

9月21日,「烏江專案」回頭看工作中,貴州省餘慶縣檢察院檢察官與當地水務、環保等部門工作人員一起巡河。

遵義市檢察院副檢察長何新也參與了「烏江專案」的辦理,在他看來,省檢察院統籌指導,三級檢察院一體辦案,積極爭取黨委和政府支持,有效解決了烏江治理中存在的行政部門多頭管理、權責不清等問題。在「烏江專案」辦理中,遵義市檢察機關樹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保護修復思路,立案辦理公益訴訟案件73件。

2022年6月,專案組跟進監督查看治理情況,發現貴州省烏江航道管理局已督促打撈漂浮物1.4萬平方米,治理污染水域面積27.9畝,清理河段100餘公里。烏江流域漂浮物與水體污染治理取得了明顯成效。

「水質好了,發電安全、通航安全有了保障,我們之前安裝的用於攔截漂浮物的攔漂排都撤掉了。經過這起案件,廠里的員工看到周圍有環境污染問題,都會通過『遵檢公益掌上拍』反映給檢察機關。保護生態環境,我們也要出份力。」站在構皮灘水電站的大壩上,構皮灘發電廠廠長劉欣興奮地向記者講述烏江治理前後的變化。

「綠水青山是大自然對貴州的饋贈,也是我們久久為功、不斷守護的發展基底。」貴州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石子友表示,貴州省檢察機關將繼續堅持打擊與修復並重、治罪與治理並重,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案件辦理品質,嚴把社會治理檢察建議質量關,以案件辦理為守護多彩貴州建設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檢察日報 作者:常璐倩 圖片:鍾心宇)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074a3f9289197dca14952b77830ab35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