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標準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 永濟如何跑出「新時速」?

2019-11-04     運城新聞網

高標準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比中央試點要求的時間提前了一年零一個月——

永濟產改跑出「新時速」

記者 范 娜

日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正在全市如火如荼地開展。我市2018年開始全面鋪開這項工作,今年5月,被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農業農村部確定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整市試點單位。按要求,全市將在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產改任務。而就在9月底,永濟市提前吹響了勝利的號角:1881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完成改革工作,比中央要求的完成日期提前了一年零一個月。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步驟多、涉及面廣,永濟是如何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高質、高效、高標準完成這項工作的。日前,記者深入永濟市部分鄉村,對他們的經驗做法進行了深入了解。

摸清家底 打好產改基礎

全市共清理帳面資產7.21億元,核實資產12.58億元

省產權辦工作人員驗收永濟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 記者 范 娜 攝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大致分四個步驟,即清產核資、確認成員身份、股權量化和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要完成產改任務,首先要做的就是清產核資,也就是摸清家底,看看一個村、居民組究竟有多少集體資產。

永濟市共10個鄉鎮(街道),253個行政村,1628個居民組,先以各居民小組為單元,核實清楚集體資產後,再進行整村核實。

我國土地改革經過幾十年的發展變化,出現了土地承包合同不規範等問題,成了清產核資時遇到的主要問題。在這方面,永濟市虞鄉鎮洗馬村的經驗值得借鑑。

洗馬村共有560戶、2160口人,耕地面積為4200多畝。一些村民曾參與居民組的修井、挖渠等集體務工活動。活動結束時,居民組因無法兌現村民工錢,就拿集體的耕地抵帳。多年來,這部分村民一直耕種著集體的地,收入都歸個人所有。而這些村民和以前的村委會(居民小組)或簽訂了耕地承包合同,但合同並不規範,或連合同都沒簽,只是口頭協議。村委會主任(居民小組組長)換了一任又一任,卻少有人問津這些承包出去的集體耕地。

「這樣做,導致集體資產白白浪費。」洗馬村黨支部書記陶雙紅說,有些村民,居民組只欠他幾百塊錢,這幾年承包給他的耕地收入早已還清,他卻一直打馬虎眼占著耕地不歸還。有的居民組組長抹不開面,認為都是鄉里鄉親的,你管村民要地,人家會說上一任都不解決我這問題,就你解決,就你和我過不去。對你有意見,以後的工作不配合。

借著這次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機會,洗馬村邀請永濟市農經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虞鄉鎮農經站包村幹部,前來給老百姓講政策,村「兩委」在中間做協調。「我們把這些村民全部叫到一起,不管以前是什麼問題,不管是誰欠你,欠你多少,現在全部給予解決。把你的條件列出來,隊里欠你的你拿夠,你該還給集體的你交回。我們把合同內容進行了完善、規範,原先合同中耕地承包年限不明晰的,現在也寫清楚了。」陶雙紅說。

即便有農經工作人員的幫忙,即便有村「兩委」為民辦事的良好初衷,但洗馬村在清產核資過程中,仍有兩三戶遲遲不願歸還集體耕地。「召開村民大會時,這幾戶表示不種了,也同意了歸還集體,但後來幾個人一商量,覺得村裡只是說說,走走過場,又在承包地上耙地、撒肥料,反悔說還想種。村委會無奈請來了當地派出所民警出面協調,最後順利收回20多畝集體耕地。」

此外,洗馬村還發布了一條新規:「不管哪個居民組,承包給村民的集體耕地不論是10年、15年還是20年,只能收你這一任的承包費,不能跨屆收費」。「以前就存在著這種情況,上一任把土地承包費都收了,這一任想幹事,心有餘而力不足,工作沒法開展。」陶雙紅說,現在集體資產都核實清了,承包費也列了新規,以後不管哪一任幹部上任,工作都好開展。

經過1個多月的忙碌,洗馬村共收回因合同不規範而散落在外的集體耕地100多畝。在清產核資過程中,洗馬村以最好的方式,規範了合同,消除了矛盾,收回集體資產,圓滿完成工作,給本村開展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打好了基礎。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開展以來,永濟市嚴格按照上級要求,積極探索並推進這項工作。在摸清集體家底階段,將集體資產按照經營性、非經營性和資源性分類登記,實行台帳管理,奠定了整個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和「三變」改革的堅實基礎。截至9月底,永濟市共清理帳面資產7.21億元,核實資產總額12.58億元,移交資產4.8億元,清查村級債務2.30億元,核銷債務2178.9萬元,清理經營性資產4449.6580萬元。

發動群眾 確認成員身份

全市共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35.6萬餘人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最終目的是發展壯大集體經濟,讓農民變股民,增加他們的財產性收入。

各組、各村在摸清集體資產後,緊接著就要確認成員身份,為隨後的股權量化做準備。

誰可以成為股民?國家對股民的身份是怎樣規定的?確認成員身份能不能一刀切?對這些問題,蒲州鎮西閆郭村給出了圓滿的解答。

西閆郭村黨支部書記張志民介紹,國家規定,以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為準,所有戶口在村的、不吃財政的、現役軍人可被確認為股民。在成員身份確認環節,西閆郭村遇到了一些麻煩,村「兩委」充分發動群眾,對問題進行了一一化解。

有幾戶是雙女戶,兩個女兒都出嫁了,但戶口沒有遷出去,這兩個出嫁女兒涉及的股權應該怎麼確定?村「兩委」組織黨員、村民代表,召開大會進行了多番討論。一是結合上級政策,二是結合農村風俗(家裡只有兩個女兒,老人怕女兒戶口搬出去以後,不贍養老人),最後給每戶只確定了一個女兒的股民身份。

有一名村民戶口在村裡,但外出教學做了民辦教師,後來轉正領上了財政工資,而村裡分的土地仍照常使用。這名村民在外有工作,且是財政供養。村「兩委」圍繞國家政策,同時聽取村民意見,最後沒有確認這個村民的股民身份。

還有一些村民咬著國家政策不放,說1980年國家規定土地承包30年不變,1994年後改為土地承包長期不變。這些村民要為當年國家劃分土地時簽訂承包合同的當事人確認身份。「當年是他爺爺簽的承包合同,他爺爺已經去世了,但村民還要為他爭取股東身份。就這種情況,我們在大會上多次討論,跟對方講道理:集體資源每年產生的經濟效益,用在哪裡了?當然是用在集體公益事業上,比如修巷道、打井、配置健身器材。公益事業是活人享受,還是去世的人享受?當然是活著的人享用,所以應該按現在的人來確認股權。」張志民的耐心勸說改變了這名村民的最初想法,讓村民們心服口服。

張志民從2000年開始任西閆郭村村委會主任,2002年至今,兼任村黨支部書記。從事基層工作近20年,他總結出了很多寶貴經驗,其中一條就是:「任何工作,還是要宣傳發動群眾,多開會多討論,只要給群眾講明白,宣傳透徹,群眾就很理解幹部,啥工作都好開展。」

經張志民和村「兩委」一班幹部的細緻統計,西閆郭村總人口1334人,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人數為1323人,11名未確定為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分別是6名戶口在村的財政供養人員、3名出嫁戶口未轉人員和兩名雙女戶。

為做到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精準識別和精準認定,切實做好成員身份確認工作,永濟市確立了「堅持以戶籍信息為基礎,入戶調查同步展開」的工作思路,嚴格按照「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成員名冊初榜公示、大會民主表決、簽字確認成員名冊、成員名冊終榜公示、存檔備案」六道程序進行,堅持「三統一、一確認」(統一安排部署,統一實名登記,統一張榜公示,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確認),實現「應享必享,能享則享」,確保成員認定工作經得起歷史考驗。

市、鎮(街道)、村三級制定資產量化和股權設置辦法,明確股權和份額,按照「增人不增,減人不減,分戶不增,並戶不減」的原則精準配置量化股權,充分尊重民意,切實保證群眾利益不受損、股權配置透明化。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設置以成員股為主,不設集體股,實行一人一股制,全市250個行政村1861個集體經濟組織採取靜態管理方式管理股權,3個行政村20個集體經濟組織採取動態管理方式管理股權。通過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永濟市這次共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35.6萬餘人。

依法依規 成立股份合作社

全市共成立1881個集體經濟組織

要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幫農民增收,最終還是要依靠集體經濟組織。成立集體經濟組織是此次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最終落腳點。

對於本就有工廠、公司的村莊來說,發展集體經濟,這次改革無疑能為公司發展帶來質的改變和大的飛躍。但對一窮二白歷來沒有集體組織的村莊來說,這項工作該如何開展呢?我們來看看虞鄉鎮東坦朝村是怎麼做的。

東坦朝村僅有兩個居民組,238戶、639人。以前村裡並沒有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經濟是零。在成員身份確認後,村子很快成立了集體經濟組織。

村黨支部書記王有斌介紹了他們的做法:每15戶相鄰村民分為一組,共分了16個小組,從每個小組中選1名代表,報到居民組,居民組再報到村委會,經村委會審核,最後推選出16名股東代表。在這16名代表中,選舉產生理事會成員5人,監事會成員3人,實行二套班子一套人馬。今年7月26日,首屆村股份經濟聯合社和組股份經濟合作社成立。

在此基礎上,東坦朝村藉助永濟市國家級田園綜合體建設項目,依託區位優勢,成立了東峰農業有限公司,公司下設專業合作社、餐飲公司和勞務公司,採取集體入股、農戶入股、招商引資等形式,實現規範化操作、公司化運營,為持續穩定增加村集體經濟開闢了一條新通道。截至今年8月底,東坦朝村集體經濟收入已達4.3萬元。

「我們採用『公司+合作社+農戶+集體組織』的模式,發展集體經濟。全村1800畝耕地,種植了1200畝柿子樹。公司主要負責加工和銷售柿子系列產品,合作社負責為社員服務,集體組織則是把集體土地入股,公司拿出10%的股份給村民。」王有斌介紹,村裡只有140畝集體耕地,這些地沒有承包給村民,而是轉給了公司入了股。從公司獲得的10%的股份作為集體收入,可以給村裡辦很多公益事業,村民反響很好。

作為永濟市產權制度改革的重點村,在改革過程中,東坦朝村「兩委」不等不靠,主動融入,堅持依法依規,充分尊重民意,率先完成了改革任務,讓群眾提早享受改革紅利。

在成立集體經濟組織工作中,永濟市出台了《永濟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選舉工作指導意見》,指導各鎮(街道)和各集體經濟組織制定股份經濟合作社章程、選舉辦法以及股東代表、理事會、監事會產生辦法。此次產改中,共完成1881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改革工作。

為固定產權制度改革成果,永濟市出台了《關於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施意見》,明確了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6條路徑,並提出了保障措施。截至9月底,永濟市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繼續保持良好態勢,收入在50萬元以上的村11個,占總村數的4.3%;10萬元—50萬元的43個村,占總村數的16.9%;5萬元—10萬元的124個村,占總村數的49%;1萬元—5萬元的67個村,占總村數的26.4%;1萬元以下的有8個村,占總村數的3%。

永濟市農村經濟管理局局長陳琴琴表示,下一步,永濟將認真貫徹上級精神,學習借鑑兄弟縣市的先進經驗,積極探索集體經濟發展的新模式,儘快完成登記賦碼和銀行開戶工作,落實村集體經濟發展主體,探索「資產盤活型」「產業帶動型」「股份經營型」「服務創收型」「資源旅遊型」等新的發展模式,不斷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

同時,加快檔案整理工作,做到組織有序、種類齊全、保管安全,確保管有人、存有地、查有序,為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奠定堅實的基礎。及時總結改革工作中做法和經驗,繼續完善產權改革工作和「三變」改革,為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下良好基礎,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做好群眾工作農村工作就成功了大半

此次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永濟市共成立1881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比中央要求的完成日期提前了一年零一個月。這條消息,令人感慨頗多,但在詳細了解了他們的做法後,筆者覺得「永濟速度」實乃水到渠成。

永濟產改工作之所以能提前高效完成,是因為有一群為群眾著想、時刻站在群眾立場解決問題的基層工作者。村「兩委」在這次產改中發揮的重要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首先,多討論。遇到問題,充分徵求村民意見,大家坐下來,平心靜氣討論解決方案。這點從蒲州鎮西閆郭村村委會主任兼支書張志民身上就能看出來。張志民是一名老支書,有著近20年的基層工作經歷。他說:「任何工作,還是要宣傳發動群眾,多開會多討論,只要給群眾講明白,宣傳透徹,群眾就很理解幹部,啥工作都好開展。」

有人抱怨,群眾工作不好辦。一是因為群眾群體大,人員素質高低不一,溝通交流上有難有易,有時也會油鹽不進。二是因為個別群眾存在過分訴求,基層幹部無法說服、做通其工作,也就是俗話說的刺頭鬧事、釘子戶阻礙。而在這次產改中,不論遇到多難解決的問題,不論群眾提出多麼奇葩的訴求,張志民和他的班子成員都能夠心平氣和地給群眾講道理,最終順利解決問題。

其次,會借力。在清產核資過程中,虞鄉鎮洗馬村請來了永濟市農經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虞鄉鎮農經站包村幹部,給老百姓講政策。村「兩委」在中間做協調。在清產核資工作即將結束時,仍有兩三戶遲遲不願歸還集體耕地。村「兩委」又請來了派出所民警出面協調,最後順利收回20多畝集體耕地。

群眾事無小事,涉及群眾利益,處理不好就會擱淺,遇阻力。承包地合同問題是多年的遺留問題,做不好會弄僵幹群關係,激化矛盾。洗馬村「兩委」明白「權威出馬,一個頂仨」的效果。在清產核資過程中,借農經幹部和派出所民警的力,規範了合同,收回了集體資產。

再次,主動作為。虞鄉鎮東坦朝村是個一窮二白沒有集體組織的村莊,村民從來沒有過集體經濟收入。村「兩委」撲下身子,依託區位優勢,成立東峰農業有限公司;採用「公司+合作社+農戶+集體組織」的模式,發展集體經濟;集體耕地入股,公司給予股份給村裡做公益等等做法,讓群眾提早享受改革紅利,看到了村「兩委」為民辦事的初心。

有人認為,群眾工作不好做,但也有人認為,群眾工作很好乾。區別就在於,能否做到換位思考,站在群眾的角度,從群眾的利益出發,去考慮問題的解決辦法。東坦朝村的做法就是個很有說服力的典型。

民為國之本,村為國之源。做好群眾工作,關鍵要換位思考,把自己當成群眾,從群眾角度想問題、想辦法,維護了群眾利益,自然就會徵得群眾的理解與支持,群眾工作才不會難做。

當然,永濟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的順利開展,也離不開上級部門的指導支持;湧現出這麼多工作給力的農村基層幹部,更離不開上級部門的關懷和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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