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據合肥交警部門消息,為控制市區機動車通行總量,緩解交通擁堵,保障城市建設和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基本需求,合肥交警將從1月13日開始發放2020年度市區禁行線路通行證。
2020年2月29日前,2019年度通行證仍然有效,原證件按照2019年度通行證管理辦法執行。
一、通行證種類
2020年度我市共發放5大類18小類通行證,具體通行證種類、通行規則及辦理條件見附件:
二、通行證管理規定
1、所有通行證辦理均通過《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網上審批業務平台》進行辦理,實行系統化發放管理及一站式服務。
2、各相關大隊自行負責本大隊轄區內通行的(不跨區)大型貨運車輛通行證發放及管理工作,具體通行規則由各大隊自行確定,各大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給符合條件的車輛辦理證件。
3、2020年市區繼續取消旅遊客車及新能源客車通行證辦理,即所有(不分本地外地)旅遊客車(車輛行駛證載明使用性質為「旅遊客運」的)、新能源客車(懸掛新能源號牌的客車)的車輛進入市區無需辦理通行證,且允許在高架橋道路通行。
4、臨時通行證由支隊駐政務中心窗口、各路面執勤大隊(含隊部和路面執勤固定崗亭)、繞城高速所有道口及方興大道高速道口涉及的大隊(含隊部和收費道口崗亭)發放。其中不涉及本轄區或目的地不在本轄區的,臨時通行證有效期為1-3天;有效期超過3天的,由目的地所在大隊發放,臨時通行證有效期最長不超過7天。
5、通行證辦理實施「黑名單」制度,所有通行證背面均附有通行規定說明及防偽二維碼,對於有以下情況的,由路面執勤民警沒收證件、依法處罰並將情況抄送至支隊秩序科,由支隊秩序科將車輛列入「黑名單「,本年度內不予辦理。
使用偽造、塗改、其他車輛通行證的;使用過期及與規定使用車型不符通行證的;渣土車、攪拌車載明的車輛及駕駛人與實際不符合的;違反通行證通行規定,累積5次的。
2020年度市區機動車禁行區域通行證辦理情況一覽表
貨車:
客車:
教練車:
三車:
臨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