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檢察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依法對被告人李南(化名)向法院提起公訴。
李南系銀川市某醫院產科助產士,2015年經人介紹認識了經營某母嬰服務公司的王逸(化名)。王逸請李南利用職務上便利,將產婦及嬰兒信息販賣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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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南將接觸到的母嬰信息寫到紙上,拍照發給王逸。而王逸則通過微信轉帳的方式,定期給李南發送好處費。除此之外,王逸通過電話聯繫將這些非法渠道獲得的信息,替自己的公司拉業務。
經查,2016年3月至2019年4月,李南共販賣800餘條信息販賣給王逸,非法獲利人民幣27000元。
興慶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李南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並向他人收取好處費,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