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男子非法獵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林麝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2020-07-14   微甘孜

原標題:嚴懲!男子非法獵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林麝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近日,康定市人民法院對康定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的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康定市法院院長楊洪波擔任審判長,康定市檢察院檢察長鮮麗出庭支持公訴。康定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及鄉(鎮)幹部代表共計60餘人參與旁聽。據悉,此次野生動物保護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系康定市法檢「兩長」首次共同參與庭審。

法院經審理查明

被告人單某某某於2019年12月3日,在康定市朋布西鄉日頭村鄉道西側山坡、西讓卡村後山山坳處,利用自製鐵絲套設置陷阱非法捕殺二隻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林麝並帶回家中。單某某某在康定市公安局民警電話通知後,即於當日到當地派出所並主動供述自製鋼絲套非法獵捕二隻林麝。經鑑定,涉案野生動物林麝屬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二隻林麝整體價值為人民幣六萬元。

法院認為

被告人單某某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實施非法獵捕殺害二隻國家一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林麝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依法應予懲處;鑒於被告人單某某某在公安機關電話通知下即主動歸案,並能如實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並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從輕、從寬處罰。法院作出判決:被告人單某某某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 一年六個月, 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上繳國庫;被告人單某某某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人民幣六萬元,上繳國庫;從被告人單某某某處扣押的涉案林麝皮二張、作案工具鋼絲套三副,予以沒收。其他扣押在案的物品由扣押機關康定市森林公安局依法處置

法官說法

單某某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是一堂生動的全民法治課。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全體國民對野生動物保護的認知更為深刻,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更成為社會共識。

康定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單某某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一方面能推進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積極預防和嚴厲打擊亂捕濫獵和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等違法犯罪現象,維護生態平衡,保護生態環境。另一方面,通過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人提出賠償損失訴求,讓其同時受到刑事、民事雙重嚴厲懲罰,加大違法成本,以警示其他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讓人們認識到破壞生態環境不可為、不能為,增強全民的環保意識和法治意識。

本文來源:甘孜政法

編輯:楊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