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周刊 | 網貸不用還錢?江都又有人上當受騙了

2019-08-16     江都新聞

「網絡貸款不用還」

「催款信息不用理會」

「貸款不還不上徵信」

……

遇到這樣的宣傳

你信還是不信?

江都有幾名受害人

就是因為輕信了宣傳

最終上當受騙

損失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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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好事,網貸不用還錢?

受害人吳嬸是江都的一名農婦,去年5月初,她認識了一名網絡貸款「中間人」小張,小張告訴吳嬸,他可以幫助吳嬸進行網絡貸款,並且還不用還款,等於平白無故地將錢轉入吳嬸的銀行卡里。但是,小張需要收取部分手續費。吳嬸聞言後,感覺是天降之財,隨即同意由小張辦理網貸業務。

小張隨後使用吳嬸的手機號碼、身份證等在網貸APP上進行了操作,並讓吳嬸進行了人臉識別。很快,8萬多元的貸款就到帳了,小張收取了2萬多元的手續費。辦好「業務」後,小張還告訴吳嬸,即便手機上收到了還款信息,也不用理會,更不要傻乎乎地去還錢,並表示,這筆貸款不還是不會上徵信平台的。貸款不還?怎麼可能有這樣的好事

沒過多久

吳嬸就發現自己傷當受騙了

與此同時

另外幾名受害人也後知後覺得知自己上當

遂向警方報案

法院判決,三名被告人攜手入獄

其實,小張並不姓張,他本名卞某,以「小張」的名義在外行騙,同時他還有兩名同夥,楊某和焦某,這兩人在外也各自有別的「馬甲」。去年4月至5月間,三人以「辦理貸款不用還、不會上徵信」為藉口,騙取被害人信任後,利用手機、身份證、銀行卡在手機貸款平台辦理貸款,並索要25%—40%的高額手續費,共計作案5起,其中最多一人網貸了90000多元,最少了也借貸了5000多元。三人累計收取手續費8.5萬餘元。案件審理中,涉案贓款已全部追回,並發還被害人。

江都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卞某、楊某、焦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最終,三名被告人均被江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二萬元。

江都法院刑庭教導員張軍

「天上不會掉餡餅」!大部分詐騙犯罪中,受害人往往都是因為「有利可圖」,才鑽進了不法分子設置的圈套里,上當受騙。廣大群眾一定要擦亮眼睛、小心謹慎,千萬不要盲目相信不法分子的謊話,造成損失。

法律連結: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來源:今日江都

作者:王誠 徐意

編輯:阿嬌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2ePm2wBvvf6VcSZ0od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