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貶損、被欺負」:想要內心強大,就先戒掉「被傷害感」

2019-11-06     有夢想的唐糖

太容易被別人影響,就容易失去自己。

01

前段時間有一個年輕的姑娘哭著找我傾訴,說和男朋友吵架了。女孩說,兩個人的感情一直很好,只是男朋友有一個缺點,總喜歡貶低她的自尊。比如這次吵架的導火索,就是她剛從外地回來,特地洗了澡換了漂亮衣服去見男友,結果男友上來就說她亂吃東西,臉上長痘痘了。女孩說:"基本上,他天天說我胖,說我能吃,說我是豬"。 "我本來自尊水平就很低,用了很多方式才建立了自己的高自尊水平,結果總是被他打回原形。我受不了這樣的狀態,生氣了,結果他也很生氣,說我因為一些小事就生氣,不值得"。女孩因此很受傷,哭著來找我傾訴。

女孩說"我想了很多,他的眼裡只能看到別人的缺點,看不到別人的優點,就算結婚,他也會這樣一直嘲笑我,還會用這種方式對待我們的孩子,所以我想分手。",但是,她又說"我們在一起三年,除了這一點,其他的都磨合的很好"。

女孩是一個很聰明的姑娘,我跟她聊了一會兒之後,她沒那麼難受了,開開心心的走了。但是這個小案例卻很值得深思。

為什麼有的人總喜歡打擊別人?為什麼我們做什麼努力都得不到對方的認可?這樣的人,還有在一起的必要嗎

02

在回答這些問題之前,我們必須首先知道一個事實——"我們從來不是生活在真空罐里的,我們總要在生活中遭遇各種各樣的人"。而且"無論再怎麼努力,傷害也不可避免。"

這句話聽上去好像是廢話,其實一點都不。如果能深刻的理解這句話的內涵,人生至少八成的煩惱都會很好的解決。

這裡面,涉及到"關係"這個話題。

沒有人不生活在"關係"里。精神分析的客體關係理論認為,一個人和他最初的重要客體構建的關係,會內化到一個人的內心深處,成為一種內在的關係模式——這就是一個人的"人格"

這句話什麼意思?通俗的解釋是:我們和自己的重要他人(一般來說是父母或者其他養育者)會在人的早年形成一種比較穩定的相處模式,這種關係的模式,會進入到人的潛意識,成為一個人內化的人格特徵

長大後,我們會帶著這樣基本固定的人格特徵和其他人打交道,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常常會投射自己早年的關係模式到對方身上——即人格的展現。

但是畢竟因為我們實際面對的是不同的人(而不是早年的撫養者),所以,與"新的人"的關係會碰撞出不一樣的內容,它們又會反過來影響我們的人格,使之發生塑形和改變

所以,人格,在關係中形成、在關係中展現,在關係中改變。

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是帶著殘缺的,即使最優秀的父母,也無法養育出人格百分之百健全的孩子。所以,當我們帶著這些殘缺走向新的關係時,就會再次因為曾經的創傷被碰觸,而再次受傷,並產生痛苦。正因為如此,所以"無論再怎麼努力,傷害也不可避免。"

但是,我們又不能真的脫離"關係"獨自生活。作為群居動物,人的"社會性"是人的必備屬性,每個人都無法完全脫離關係而獨立生活。所以,無論我們怎麼受傷,還是要回到關係中去。

最重要的是,人格是具有可塑性的。雖然它在關係中形成,在新的關係中被展現,但是,它依然可以在關係中被療愈和改變

這才是人生的意義。

03

也許有人看了這麼多雲山霧罩的理論之後更暈了——我說的是親密關係,誰讓你跟我說社會關係?

其實,這兩種關係一點都不矛盾。親密關係也好,社會關係也罷,歸根結底,都是"我"和"外界"發生的關係。如果我們能讓自己的人格發展的更適應外界的關係,能在關係中療愈、成熟,那也就同時意味著,我們在親密關係里可以更加遊刃有餘。

所以,核心的問題不是"這個男的還能不能要?",而是"我該如何在關係中自我成長"?任何一個愛人我們都可以放棄,因為這是我們的選擇權。但是區別在於,這個"放棄",是迫不得已(我沒有能力處理與ta的關係,帶著一身傷害,不得不放棄)的"防禦性放棄"還是我經過慎重考慮,理性分析之後的"建設性放棄"

兩者的區別在於,如果是前者,則意味著在"關係"中,我們無能為力,最終選擇的"逃離"——帶著深深的受傷害感。如果是後者,則意味著在"關係"中,我們互相平等,是自己主動選擇的分開,沒有被傷害感。

這兩者的區別巨大。

04

"被傷害感"是很多人繞不開的話題。

這兩天還有另一個姑娘也哭著來找我,她是因為被別人構陷(客觀的說,不是主動誣陷,而是對方的認知出現了問題,主觀臆斷的認定她犯了錯誤)而產生了濃厚的被傷害感。

在她給我的講述中,她用了好多次"欺負"這個詞。而且,在事件的後續發展中,她告訴我不少人支持她,同情她,這些讓她覺得很溫暖。

她跟我說這件事的時候,表示"事情已經過去了",但是我能看到,她在這件事裡的"受傷害感"始終沒有消失,事情不是"過去了",而是"算了"

和本文最初提到的那個女孩一樣,她們在與外界相處時,都產生了很深的"被傷害感"——這種感覺,常和"委屈"、"欺負"、"傷心"、"憤怒"等感受聯繫起來

與 "被傷害感"相伴而來的,是濃濃的無力感——我既然改變不了別人對我的欺負/挑剔,那我"不玩了"。

05

如果仔細拆分"被傷害感"這幾個字,我們會看到,它有兩個關鍵點。

第一,是"被傷害",當一個人認為自己被別人傷害的時候,本質上就已經將自己置身於弱勢的被動地位它同時意味著,我們的感覺要依靠別人的態度來決定——比如,別人站隊說我被冤枉了,那麼我就感覺溫暖,別人誣陷我,那我就委屈,而不是自我負責。

第二,是"感"。嚴格的說,受傷害感是一種感覺,所謂感覺,就是基於一個人的主觀認知得出的感受和結論,是一種主觀的感受描述。值得注意的是,它並不一定是客觀事實

換言之,被傷害感≠被傷害。兩者的區別在於我們對"傷害事件"的認知。

舉一個例子。對面一個人走過來看了我一眼。我可能會有幾種不同的反應。第一種是認為對方不懷好意,在挑釁我,於是我的反應可能是揪住對方的衣服,問他:你看什麼看?!第二種是我對於對方看我這件事毫無感覺,根本沒注意對方看我。第三種情況是,我很心虛的想,ta為什麼會看我呢?是不是因為我今天早晨沒洗臉被發現了?第四種情況是,我很自戀,我認為每一個人看我都是因為我漂亮,於是我感覺自己被看了一眼之後,更加得意洋洋…..

看到了嗎?同一件事,因為我們對它的解讀不同,就會得出不同的結論,產生不同的感覺。而我們為什麼會有不同的解讀?這就源於我們早年的經驗。

可以簡單的說:我們的認知,來自於以前的經驗

我感覺到自己被人傷害,和對方真實的傷害我,是兩回事。而生活中,絕大多數情況,都是"被傷害感"引發的情緒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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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什麼會有被傷害感?其實這是源於我們的自我價值受損的感受

舉個例子來說。本文中第一個女孩被男朋友說丑、胖、長痘,她就委屈的哭了,認為男朋友對自己太挑剔,並且產生了受傷害的感覺。

我們先不談論男朋友到底是不是挑剔——事實上,是否挑剔,其實也沒有標準答案,因為評價他是否挑剔,取決於我們每個人的"尺子",尺子不同,答案也不同。我們只來談一下,為什麼男朋友說自己胖、丑,會讓自己覺得"好容易建立起來的高自尊水平,被他打回了原形"?

如果一個西瓜三斤八兩。那它會不會因為張三愛吃西瓜,就增長為5斤,因為李四說西瓜又丑又難吃,就變成了1斤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其實,這和人的自我價值同理。如果一個人的自我價值是一個恆量,那麼它還會因為對方喜歡就加分,因為對方貶損就減分嗎?

當然不會。

但是區別在於,西瓜是一個客觀存在,而自我價值則無聲無形,我們好像無法衡量。

所以,這裡面就涉及一個"實體自戀"和"虛體自戀"的概念。

07

精神分析心理學家科胡特認為,全能自戀是生命的一個基本動力,如果發展的好,極端的全能自戀就可以發展成為健康的自戀。

科胡特認為,自戀的作用是使破碎的自體碎片連成一片,形成完整的自體。自體,指的是一個人精神世界的核心。

實體自戀,就是一個人的自我價值感。如果一個人發自內心的感覺"我很好",以至於這種感覺變成了一種很真實的東西,像是一種實體一樣,它不會因為外在條件的變化而受到較大的損害。

虛體自戀,意味著一個人的自我價值感和外界條件緊密相關,比如說容貌、金錢、權力、地位、別人的評價等等。當外在條件足夠好的時候,自戀就會爆棚,反之,就會感覺到受到很大的損害。

如果把實體自戀比作"里子",那麼虛體自戀就是"面子"。

說到這,我想很多人已經有所理解:為什麼我們那麼容易被外界傷害,產生嚴重的被傷害感,歸根到底,是因為我們的實體自戀很不充分,大多數時候,我們的自戀(自我價值感)都來自於外界的評判。

所以,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第一個女孩很容易被男朋友的挑剔而委屈,也很容易理解第二個女孩為什麼在遭到了她認為的來自外界的不公待遇而傷心,同時也為得到了別人的聲援而溫暖。

我們認同了別人的評價,並將其作為衡量我們自我價值增減與否的標準,這是不是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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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很多人會有一個困惑:難道我被人誣陷/挑剔了,我還不能委屈了嗎?再說,誰不喜歡被人喜歡,被人接納呢?!

這麼想當然毫無問題。我們說自我價值被損害——其實所謂的自我價值,最初的來源就是來自於關係中別人(主要是養育者)怎麼看我們以及怎麼對待我們的。

我們首先是從別人的"鏡像"那裡累積和建立最初的自我價值感,然後隨著年齡的增長,認知的提升,才又逐漸修正自我價值感,直到形成一個穩定的自我評定體系。

如果最初父母對孩子施以的都是"有條件的愛"或者來自父母的肯定、欣賞很少,那麼我們的自我價值感構建的基礎就很薄弱,就自然很容易發展處虛體自戀。

但是正如一開始我們說的那樣:人格,在關係中形成,在關係中展現,同時,也在關係中修正。

我們無法決定出身,無法選擇父母,也無法選擇社會上的其他人,都是人格健康、心理成熟的人——而且,真實情況是恰恰相反,但是我們還有一種主動的選擇權——就是是否願意選擇在關係中成長、強大和日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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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最初的問題:

第一,"為什麼有的人總喜歡打擊別人?"

原因很多。一般來說,這樣的人,也是自我價值不夠的人,他們會通過打擊別人,來獲得自身自戀的滿足,是一種比較幼稚的心理發展階段。

還有的人,通過"攻擊"來表達親密。生活中很多人說"要不是你是自己人,我才懶得說你",他們會通過這種方式,來表達自己的親密。

第二,"為什麼我們做什麼努力都得不到對方的認可?"

事實的真相是,如果真的得不到對方的認可,可能兩個人早就分手了。之所以說"得不到對方的認可",其實是源於對方的態度激發了我們自身自我價值受損的被傷害感而產生的疑問。

如果對方的人格不夠成熟,可能他會不斷的"要求"你變得更好——事實上,他們常常也是自己這樣要求自己的,只不過這是永遠無法實現的。他們永遠無法達到自己內心深處的"完美自我"的水平,而對自己(當然更包括他人)本來的樣子(尤其是所謂的缺點),他們也無法真正的接納。

所以,確切的說,他們不是不認可你,而是希望你再好一點,直到完美——當然,這本身就是一個偽命題。

第三"這樣的人,還有在一起的必要嗎?"

這個問題沒有答案。最能夠給出答案的人,是自己。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我們要能區分,如果分手,那麼到底是逃跑還是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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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就是一個不斷修行的過程。修行的場所,恰恰就在這煙火人生,在這一段段真實的"關係"里。

關係,不僅指人與人的關係——它只是最複雜的一種,也包括人與物的關係,比如一個孩子和數學的關係。

從來不是那個人或者那個物出了問題,而是"我與ta之間的關係"出了問題。

真正滋養實體自戀的途徑只有兩個:投入的去愛,和投入的做事。這意味著一個人和其他人或者其他事物建立深度的關係。在這個過程中,自戀不斷受到打擊,但是最終,卻因為建立了關係,增強了情感和能力,而使自己的"實體自戀"得以增長。

沒有人可以離群索居,離開與外界的關係。所以,當我們遇到使自己痛苦或煩惱的關係本身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心生恐懼,選擇逃離。這樣,我們就又錯失了一個成長自己人格的機會。

有一句雞湯叫做"那些打不死你的,終將使你變得更強大"。實際上,我們如果換個角度,理解了自己的價值實際上不以別人的態度有所增減,理解了那些"傷害"我們的人,其實內心也住著一個脆弱的、成長不夠的小孩,理解了我們生而為人的主動權和選擇權,那麼我們的人生煩惱就真的能祛除十之八九了

從這個角度說,人生,是一個成長的過程,如果我們一直活在過去的經驗里,帶著一身的傷痕不斷的體驗"被傷害感",那這一生就有些悲慘。正如一個人的才華需要配得上ta的野心一樣,一個人的能力也需要配得上人格的水平,否則我們就會成為一個很有能力的人格殘次品。

在人格完善和自我修行的道路上,終有一天,我們能夠不以物喜,亦不以己悲,不再因為別人的評價和眼色在黑暗中顧影自憐,而能夠自由、輕鬆的行走在這精彩的世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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