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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城實時資訊)2019年11月14日晚20時許一條關於運城市區機動車尾號限行的謠言在微信群朋友圈中廣泛傳播,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案發後,市區兩級公安機關高度重視,立即安排網安部門展開調查。11月15日15時許,鹽湖公安分局安邑派出所將散布謠言的違法行為人景某傳喚到派出所。
經查,景某(男,漢族,25歲,鹽湖區安邑辦事處廟村人),於11月14日18時許複製運城市人民政府去年發布的車輛限行信息,將發布日期進行編輯後在其朋友圈發表並迅速傳播,景某的行為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景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鹽湖公安提醒廣大群眾
不要輕信網絡傳聞
理性對待
不信謠,不傳謠
對未經核實的信息不要輕信,
更不要轉發和傳播,
做到要以事實為依據,
以法律為準繩。
對故意散布、傳播網絡謠言的,
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懲!
法律連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
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規定: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責任編輯:鮑東升
本頭條號熱線:15903599311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yLZ1dG4BMH2_cNUgNGs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