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有一則關於執行的懸賞公告在微信上出現,隨即被廣泛轉發。懸賞公告的發布主體是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而懸賞的賞金竟高達1300多萬元。
網友們頓時炸開了鍋——
「發財的機會要來了麼?」
「懸賞公告是不是真的?」
「怎樣可以拿到賞金?」
12月23日上午,杭州中院召開「懸賞執行新聞通氣會」,執行局副局長、執行實施三處處長俞春偉,執行員汪園園就大家關心的問題進行了統一答覆。
1.懸賞公告是真的!
懸賞公告的真實性毋庸置疑,而且只要申請執行人提出申請,願意拿出賞金,以後類似的懸賞公告會越來越多!
2.懸賞金的比例可在5%——30%之間浮動!
本次發布的案件,依據杭州仲裁委員會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2019)杭仲裁字第444號裁決書,依法於2019年7月8日立案強制執行,執行標的為人民幣1.3億多元。本案申請執行人選擇了10%的懸賞比例,所以賞金為1300多萬元。
3.提供有效執行線索即可按貢獻獲取賞金!
有效執行線索包括:執行人員未掌握的存款、房產、股票、到期債務等。
法院核實無誤並根據該線索執行到案款後,將按照預先設定的懸賞比例獎勵線索提供者。
同一線索多人先後提供的,獎勵第一個提供線索的人。
多人共同提供同一個線索並最終被查實採納的,按提供人數平均分配賞金數額。
4.案件執行完畢前,懸賞一直有效!
懸賞結束的條件有三個:一是被執行人自覺履行全部債務;二是線索提供的數額完全覆蓋了被執行標的額;三是申請人和被執行人達成和解,案件終結執行。
除此之外,懸賞公告一直有效。
承辦人介紹,這是杭州中院為了鼓勵社會參與提供執行線索而推出的新渠道,主要利用騰訊廣告平台隨機投放,同時也是震懾被執行人、敦促其早日履行生效判決文書確定的義務。
掌握被執行人財產線索者,可通過微信懸賞執行平台線上提供線索,法院核實無誤並通過該執行線索執行到案款後,按照懸賞比例將舉報賞金優先扣除支付給舉報線索者,剩餘款項支付給申請執行人,法院將對舉報人及提供的被執行人財產線索予以嚴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