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男子駕車頂行民警百餘米,獲刑10個月

2020-04-17     七台河檢察

近日,北京法院再次宣判4起妨礙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這其中分別為抗拒疫情防控的妨害公務案和尋釁滋事案,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拘役二個月至有期徒刑十個月不等刑罰。首先讓我們來看石景山法院開庭審理的徐某某妨害公務一案。


2020年3月16日上午10點多,在石景山區老山東小街路上,一輛白色小轎車的機器蓋子上趴著一位民警,這輛小轎車不但沒有停車,反而加速倒車,接著又向前猛衝,繼續行駛。



駕駛白色小轎車的徐某某是個藥販子,以前經常在這一帶收藥。疫情防控期間,居民小區實行封閉管理,憑證出入。3月16日,徐某某打算用撿來的出入證混進小區,被小區防疫人員識破了。



徐某某不但拒不配合民警的核查,還啟動了汽車,一腳油門就將執勤民警頂在了機器蓋子上。幸虧民警抓住了雨刮器,才沒被甩落在地。



徐某某沒有停車,反而是加速倒車,撞在了路邊的一輛車後,又加速向前開出100多米。


民警的堅持讓徐某某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行駛了一段距離後,他停下了車,被民警制服。



在徐某某的車後備箱裡,民警發現了他收購來的藥品。


石景山:男子駕車頂行民警百餘米,獲刑10個月


石景山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徐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不服從管理,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且造成他人財產損失,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



當前,隨著人員流動和聚集增加帶來的疫情仍有反彈風險,廣大市民要積極支持、主動配合疫情防控。目前,復工復產取得了重要進展,經濟社會運行秩序加快恢復,北京疫情防控工作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決不能鬆懈。我們要繼續鞏固和擴大來之不易的抗疫成果,讓我們共同對破壞防疫秩序的行為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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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wpcAiXEBnkjnB-0zNW_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