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我國農村居民來說,一直以來堅守的一戶一宅法規,這樣非常利於耕地保護。
我們是人口大國,人均耕地占有面積非常少,若放開宅基地,誰願意占多少就占多少,那麼不僅浪費耕地,還為農村社會製造了不公,因為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
多占土地建房的農戶就是沾了集體的光,沒多占宅基地建房的村民就會紅眼氣不順,他們多占,就設法自己也要占,即使不蓋房,可把村邊的土地用磚壘牆頭圍住。
一戶一宅,多占也沒用,這思想也基本上是農民的共識。可的確有些農戶原有的宅基地太小,不適應農戶的經濟發展,生活改善,而現行法規制定宅基地面積太小,難能滿足農戶生活需要。
那麼,農村一戶一宅的宅基地應該多少面積夠用?宅基地面積大了都有什麼用途呢?
下面咱先來看看河北省農村現行規定的宅基地使用面積,你覺得這樣的面積是大了,還是小了?
根據《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規定:一、農村宅基地用地標準:占用農用地每處不超過200平方米(0.30畝),占用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每處不超過233平方米(0.35畝)。
咱先按照河北省規定宅基地最大面積一戶一宅233平方米,來說說。
現在,隨著國民收入提高,人們對居住條件自然要求也就高了。像城市居民買房,從最初五六十平米的商品房,到100多平的商品房,再到今天200多平的商品房,房子面積逐步擴大。
而農村宅基地面積一直基本上沒變化,這就非常不合理。對於有些農戶來說,是非常的不合理,如果真正按照一戶一宅,一刀切,他們的居住環境的確擁擠不堪,自然影降低了幸福生活指數,這樣也不符合美麗鄉村的宗旨。何況鄉村振興戰略的終極目標是讓農村居民果樹真正幸福的小康生活。
注意這句:法規沒給出解決的辦法,農戶就可在耕地上私建住房,形成違法宅基地。
農村居民一戶一宅和城鎮居民一戶可購買多套商品房,有根本的區別。
城鎮居民購買多套住房,是來投資增值;而農村居民的宅基地不允許買賣,只是農戶賴以生存的最基礎的一個居點。這個居點隨著農村經濟發展,農民對生活訴求越來越高。
農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對於居住點的實際作用,還有很大的不同。城鎮居民的房子完全就是生活起居的活動場所;而農村居民的宅基地肩負著農工家具存放、雞鴨牲畜圈養、農產品收穫後晾曬存放等等功能。
還以河北邯鄲平原農村為例。以前農民一家幾口人都是睡在同一個大炕上,因為是生產隊,農民是「無產階級」,屋裡就一個吃飯桌子,放煤油燈的桌子,也不需要那麼大的房子。
最近幾年,農村發展迅速,農民文明程度提高。農民家庭成員也開始分居,所以就需要房子間數增多,因為各種家電,室內家具增多,光一個農戶建房面積就達到了200平米。
試想:住房面積就200平米了,33平米的農家小院真可謂「小院」了。所以說,現行法規規定的農村一戶一宅的面積根本不能滿足農戶生活的需求了,這也是農村宅基地亂象叢生的一個客觀根源吧!
像邯鄲平原以農為業的農村居民,一戶宅基地面積應該在350平米左右,才夠用
所以,回村歇歇認為:土地法法規最初規定農村宅基地面積時,沒考慮到今天的農戶家家有農機,戶戶有轎車,這些私產需要存放。所以說,對農村一戶一宅的宅基地面積應該適當增大,這也是杜絕農村宅基地亂占,一戶多宅的一種順勢引導的最實際的辦法。
那麼,農村居民一戶一宅的宅基地應該多大面積合適呢!回村歇歇認為,像邯鄲平原以農為業的農村居民,一戶宅基地面積應該在350平米左右,建房占用後,還能有150平米的農家小院。家庭轎車,農用車才有地方存放,院裡才有空間進行美化。
其實,對於農村居民來說,一戶一宅也就夠用了。多占了,閒著也沒用,蓋上房閒著也不增值,不僅影響土地不能耕種,也白白浪費了來之不易的錢財。還不如節省下錢財到外地旅遊,做點理財投資,解決未來養老,減輕子女的生活工作壓力,或者還可以裝修美化現有的農家小院呢?
以上是回村歇歇老農看法,你說呢!歡迎你發表意見,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