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潤區發布關於中心城區禁止使用高排放機動車輛的通告

2020-03-24     環渤海新聞網

唐山市豐潤區人民政府

關於中心城區禁止使用高排放機動車輛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移動源污染防治,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環大氣〔2018〕179號)、《關於加快推進重型柴油貨車污染防治的若干措施》(冀氣領辦〔2019〕160號)和《關於市中心區禁止使用高排放機動車的通告》(唐政通字〔2020〕1號),現就中心城區禁止使用高排放機動車事項通告如下:

一、中心城區禁止使用高排放機動車區域(以下簡稱「禁用區」)

東山路(含)—林蔭路(含)—豐津公路北環段(不含)—112國道與102國道重合段(不含)—102國道南環段(不含)合圍區域。

二、禁用區管控措施

(一)禁止國Ⅳ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進入禁用區;禁止有可見黑煙的機動車進入禁用區。

(二)屬於禁用區禁行的車輛,公安部門不予辦理車輛通行證。

(三)應急搶險工程使用的機動車不受上述使用區域限制。

三、違反本通告規定使用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罰。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唐山市豐潤區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3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wF0WDHEBrZ4kL1Vin5t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