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鄂爾多斯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切實加強口罩、消殺用品、抗病毒藥品等醫療防護用品市場價格監管,先後通過加強執法檢查,廣泛發布通告等措施推動開展工作,並迅速查辦一批藉機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不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案件,有力維護了鄂爾多斯市醫療防護用品的市場價格秩序。現公開曝光全市市場監管部門查辦的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一:
1月25日,東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轄區藥店開展防控疫情專項檢查。檢查過程中發現,鄂爾多斯市歐龍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經營場所內存有兩箱無中文標識一次性口罩(100盒/箱),涉嫌經營「三無」產品。當事人涉嫌違反《內蒙古自治區查處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的規定》第六條規定,東勝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已對該批次違法違規產品進行扣押並立案調查,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當中,擬於近期作出處罰。
案例二:
1月26日,鄂托克旗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對鄂托克旗福康大藥房有限公司高價出售口罩行為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公司銷售M3-VFLEX威護9102C標準KN90型號防塵口罩的零售價為40元/個,該口罩及藥店內全部藥品均無明碼標價,且該口罩生產日期為2014年10月10日,保質期為3年,屬於過期失效商品。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內蒙古自治區查處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的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構成不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及銷售過期、失效、變質商品的違法行為,鄂托克旗市場監管局已對其進行立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擬於近期作出處罰。
案例三:
1月30日,鄂爾多斯市市場監管局價監競爭局和執法稽查局執法人員對伊克昭大藥房好又多店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店銷售的醫用隔離面罩、板藍根顆粒、奧司他韋等醫療用品未明碼標價。當事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構成不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市局執法稽查局對其進行立案調查,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當中,擬於近期作出處罰。
鄂爾多斯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經營者要引以為戒,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嚴格依法經營,切實做到明碼標價、誠信經營。廣大消費者如發現價格違法行為或買到高價口罩、高價消毒水等醫療防護用品,請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來源:鄂爾多斯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