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中國式關係"遇見 "供應商關係

2019-08-22     採購從業者



在中國做生意要講關係,同學關係、戰友關係、鄉黨關係、校友關係、親戚關係……就算沒有關係,八竿子也打不著,也沒關係,我們還可以「拉關係」!

怎麼拉?許多文化現象應運而生,「酒文化」就是其中之一!所謂醉翁之意不在酒,酒後能把真言吐。三杯兩盞下肚,對方靠不靠譜,性情如何,也就略知一二了。因此,「能不能喝酒,會不會喝酒」成為了考驗銷售人員的一項「基本功」。

另一種「拉關係」的文化是「送禮文化」。中國自古以來就推崇「禮尚往來」、「無功不受祿」。因此,假如彼此並不熟悉,但是費盡心思獲知了對方的喜好,並將禮物送到了對方的手上,無形之中就在文化和道德層面上捆綁了對方的意志,讓對方有了「欠禮」和「還禮」的約束。這樣一來二往,自然就從陌生人變成了「熟人」!

當然,酒和禮可以用來建立關係,也可以用來斷絕關係。在中國,假如某人拒絕和你喝酒或者拒絕了你的禮物,從文化層面上往往表示:我們之間還不夠熟悉,或者我們之間不要再來往了。(筆者就因為滴酒不沾,常常被人誤解!)



事實上,在中國傳統關係中,禮和酒只是外在體現,更重要的是,以禮和酒作為媒介,去認識、去了解一個人,來判斷是否可以建立更深層次的關係。它的核心是「人」!

有趣的是,由於有了這些千年流傳的文化習慣,在中國式關係中,我們盡可以大膽地談起「客戶關係」、「合作夥伴關係」和「商貿關係」,卻往往羞於談到「供應商關係」。似乎一提到「供應商關係」,就和「酒」與「禮」這些文化習慣扯上了關係,唯恐避之而不及!

更有趣的是,在中央八項規定出台之後,許多國有企業有意地將原本應當正常對待的「供應商關係」扭曲成為了自證清白、反腐倡廉的手段。例如,所有採購項目一律招標,供應商付款能拖則拖、採購訂單必須層層審批、拜訪供應商嚴格受限、內部數據嚴禁共享……各種奇怪的策略五花八門,真是讓人哭笑不得!

事實上,「供應商關係管理」是「採購管理」理論和實踐中的重要部分,也是供應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採購管理」、「供應鏈管理」等詞彙一樣,「供應商關係管理」也是一個舶來詞,它並不存在於傳統中國式商業關係的範疇里。

西方供應鏈管理理論中所談之「供應商關係管理」,強調的是主動管理和維護供應商資源,與不同類型和能力的供應商建立與之對應的商業關係,包括:

1. 圍繞供應商生命周期的管理流程:尋源、初選、考察、評估、談判、簽訂協議、試用、量產、退出等;

2. 圍繞供應商能力的管理流程:供應商分級分類管理、供應商績效考核、供應商認證審核、供應商培訓與輔導、供應溯源管理(多級供應商管理)等;

3. 圍繞供應商協同的流程:ESI(供應商早期參與)、Buy-Sell(采賣模式)、VMI(供應商管理庫存)、JMI(聯合庫存管理)、CPFR(聯合計劃、預測與補貨)、ReverseAuction(反向拍賣)、JIT(準時制供應)等;

4. 圍繞供應商關係管理的系統:SRM(供應商關係管理系統)、EDI(電子數據交換)、E-Bidding(電子招標)等。

由此可見,「供應商關係」強調的是流程和體系,即:圍繞流程,按部就班,體系完整,制度規範!

而傳統「中國式關係」里所強調的是人,即:先交朋友,知其為人,再做生意,不熟不做!體現的是所謂的「熟人生意」。

圍繞著「熟人生意」又形成了所謂的「熟人圈子」。在這個圈子裡,甲和丙不熟沒關係,但是假如甲和乙熟悉,乙和丙也熟悉,大家同在一個「圈子裡」,那麼,在「拉拉關係」之後,甲和丙完全可以通過乙的牽線搭橋而愉快地做起生意來。

「熟人生意」,更多停留在所謂的「私人關係」層面,而脫離了流程和系統!換句話說,因為缺少規範化、系統化的方法,「熟不熟悉」就成為了規避風險的最有效方式;由於缺少了規範化、系統化的方法,喝酒送禮就成為了最有效的建立關係的方法。

在這個「熟人圈子」里做生意,需要的是口碑:

好的口碑就是一張名片,無論遇見誰,只要是「圈內人」,都願意和你做生意。但是一旦跳出這個「圈子」,口碑就沒有任何的意義了。要想在新的「圈子」里建立口碑,還得通過「熟人」建立新的關係,並且接受新「圈子」的檢驗!假如不幸沒有通過檢驗,新「圈子」對此人的判斷就是「徒有虛名」!

當然,與好口碑對應的是壞口碑。一旦某人被「圈內人」認定為失信,他很有可能就無法繼續在這個「圈子」里生存下去了。甚至即便他並沒有真正地「失信」,而只是「被認定」為失信,他也同樣無法繼續和圈內「熟人」繼續保持正常的生意關係。在中國,這被稱之為「信譽掃地」,隱約蘊含著被圈內人「掃地出門」的含義。

有趣的是,口碑的好與壞,有時候並不一定與實際情況相吻合!我們常說的「人言可畏」、「黑白顛倒」就是這個道理。

口碑是一種信用,契約也是一種信用!然而,在中國式商業邏輯里,口碑的重要性往往大於契約!因此,我們常常發現,違反契約拖欠供應商的貨款在很多行業成為了天經地義的事情,成為了一種常態。但是,假如有一家企業特立獨行,每次都按時付款,這家企業反而很有可能會被整個「圈子」所唾棄,被稱之為破壞商業傳統的「失信之人」而「掃地出門」。醫藥改革之前,「平價藥店」被同行擠壓破壞的事件層出不窮,就是類似的例子。

當然,我們也不能完全否認「中國式關係」在商業社會裡的積極作用。在某些情境下,「中國式關係」可以在沒有契約保護的情況下,完全依靠口碑幫助企業獲得供應商的全力支持,這在「重契約」的西方文化體系下幾乎是不可能的。兩者相較,「中國式關係」體現了中國人所提倡的「義在利先、情在理先」的人文精神,在效率和效果上常常會產生意想不到的威力。當然,需要注意的是,筆者認為,這種威力的展現往往出現在某些特定情境下,例如企業資金一時周轉不濟,口碑好的企業、朋友多的企業家依然可以獲得供應商的支持而度過難關。

因此,當「中國式關係」遇上「供應商關係」,我們也完全沒必要妄自菲薄,而應當洋為中用、因地制宜,做一些調整。筆者認為可以從三個方面入手:首先,中國企業應當建立起完整的「供應商關係管理」流程,這是基礎和保障;其次,供應商管理策略上,重視「中國式關係」所帶來的積極作用;最後,對於中國傳統文化中那些與現代商業文化相衝突的行為,對於那些「中國式關係」所帶來的負面效應,應當盡最大可能去杜絕和避免。

原創:施雲 來源:供應鏈架構師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vLWAumwBJleJMoPMR8n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