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強制繳納?這十類人不交社保也可以

2019-06-21     聊聊公積金

我們經常說,只要在職的職工都需要繳納社保,因為社保是強制繳納的。但其實,也有特殊的情況在,以下十類人就不需要繳納社保!

一、實習生

由於實習生與學校還存在「歸屬關係」,所以企業只能與其簽訂實習協議。因此,企業聘用的實習生,不屬於勞動合同關係,也就不需要為其繳納社會保險。

二、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況下,小時工資標準是用人單位按雙方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給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資,但不得低於當地政府頒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於當地政府頒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含用人單位為其交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所以企業聘用此類人員不必為其繳納社保。

三、勞務派遣人員

勞務派遣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因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是與勞務派遣機構訂立,並已由勞務派遣公司繳納社保,故企業可以不用為這部分人員繳納。

四、停薪留職人員

停薪留職合同是指職工為了在一定期限內脫離原崗位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同。在停薪留職合同中,勞動者繼續保留原用人單位勞動者的身份,但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停止對勞動者工資的發放。這類人由於勞動關係仍在原單位,所以社保仍由原單位繳納,所以企業聘用此類人員不必為其繳納社保。

五、協議保留勞動關係人員

協議保留勞動關係人員是指進入城市再就業服務中心的託管人員,泛指區、縣所屬企業的下崗人員中1997年男性年滿40周歲(含40周歲)、女性年滿35周歲(含35周歲)的,按規定於2000年6月前與企業簽訂協議保留勞動關係的人員稱之為協保人員。由於一些企業重組、退市、合併等等原因,這些企業會有一部分人分流出來,由託管中心負責其社保、退休等。故聘用這類人員也不必為其繳納社保。

六、從事第二職業的兼職人員

本人與所在單位已簽訂勞動合同、正常繳納社保的情況下,利用業餘時間為第三方提供體力或腦力勞動。這類兼職人員已有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只是為第三方企業提供勞務,因此聘用這類人員也不必為其繳納社保。

七、業務單位派駐人員

如施工單位的總承包和分包單位,經常會由總包方派駐現場管理人員。還比如超市的很多理貨員,雖然接受超市管理,在超市工作,但他們的勞動關係在超市所銷售商品的生產廠家或經銷商,所以聘用這類人員也不必為其繳納社保。

八、外包企業業務的個體工商戶

企業將部分業務外包給個體工商戶,企業為外包工商戶的工作人員發放的工資也就成為個體經營戶的經營收入,企業則無需為這類工作人員繳納社會保險。

九、聘用退休人員

正式辦理了退休人員,已經開始領取養老金。那麼公司在聘用退休人員時也就不必再簽簽訂勞動合同了。由於不屬於勞動合同關係,自然也不必為其繳納社保。

十、靈活就業人員

靈活就業人員是指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的人員。 比如:自由職業者、家庭服務員、小時工以及臨時幫工等。僱傭此類人員企業也不必為其繳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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