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倆小伙翻護欄被交警攔下,交警:給你護欄,愛翻你就多翻點

2019-11-19     排頭觀察

翻越護欄、闖紅燈等行為,由於違法程度較輕,治理起來較難,因此不少違法者對這些違法行為習以為常了,屢禁不止。

前幾天,河南漯河倆小伙,翻越護欄被執勤的交警抓到。交警為增強他們的安全意識,讓他們倆在警亭旁邊的臨時護欄一次性翻了個夠。處罰結束後,倆小伙子滿頭大汗,交警問道,還翻不翻護欄了,均表示以後不會再翻了。

相關視頻上傳至網絡後,獲得了眾多網友的點贊支持。不少人都說,這個懲罰措施好,比一刀切的罰款管用多了,這倆小伙得到教訓後,估計這輩子都不敢再翻護欄了,因此建議交警應該多用這種小小的懲戒,來教育那些不遵守規則的人。

交警如此機智的做法,確實是很人性化的。投其所好,既然愛翻護欄,那就給你個護欄,讓你一次性翻個夠。那些口頭教育,罰錢的,根本就不起什麼作用,一點記性都不漲,多數人以後還會繼續犯同樣的錯。

為了達到教育後長記性的目的,我們的交警叔叔可謂是煞費苦心。在這之前,深圳交警對亂用遠光燈司機的處罰,也是深得人心。據深圳交警說,發現亂用遠光燈的,就讓司機坐在一張小板凳上,和交警一起對著遠光燈看上5分鐘。此舉是讓違法者體驗自己的燈光,給別人帶來的危害,從而學會換位思考。

受深圳交警的啟發,有網友說,小伙子在來回翻越護欄時,現場要是再配上幾輛呼嘯而過的汽車,不僅可以讓小伙子設身處境地感受一下翻越護欄的真正危險,還可以讓旁觀者也身臨其境地感受一下交通安全教育,效果或許會更好。

以教育為主的處罰方式,值得提倡,不過也有人質疑:這樣的處罰方式是否有法律依據?無論是投其所好,還是現場體驗,出發點都是好的,並且相應地也能起到應有的效果,但是並沒有法律上的支持。

交警的做法確實存在不當之處。法律是嚴苛的,具有強制性,人性化的處罰方式很明顯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此外,交警執法的目的是糾正違章違法,而不是強令對方繼續重複錯誤的行為。闖紅燈的人,難道還要令其再闖幾十次?也就是說,罰人翻越護欄的邏輯錯了,如果可以翻護欄,那麼交警就無權對其處罰。如果翻護欄違法,那麼因何交警可以令其翻護欄?

近年來,全國各地推出的人性化交管措施,早已經層出不窮,體現的是執法部門的用心良苦,但於法無據。儘管如此,很多地方的交管部門依然對此情有獨鍾,主要是因為日常這些輕微的交通違法行為,發生頻率很高,且取證難,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很難被有效治理。

無論是教育為主還是懲戒為主的執法方式,都是站在人民群眾的立場上考慮的。觸碰交通法規底線的人,既違法,也道德有虧,要麼把自己置於險境,要麼給他人的人身安全帶來了潛在的威脅。翻欄杆等行為,只是為了圖一時的方便,看似不起眼,其實是很危險的,年年都有人因此而喪命。

總之,交警執法不容易,希望大家多多理解的同時,還要去規範自己的行徑。和諧社會,需大家共同努力、共同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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